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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明州參議院決議譴責中共活摘器官
文/明州法輪功學員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二日】2016年5月20日上午,美國明尼蘇達州第89屆參議院表決並一致通過了SF2090議案。這份議案基於持續的可信的報告,對發生在中國的,由政府許可的從被囚禁的法輪功修煉者身上強摘器官的罪行予以譴責。這是繼美國賓夕法尼亞州、伊利諾伊州、科羅拉多州、緬因州和特拉華州之後,又一個美國州政府通過的議案,對中共活摘器官的罪行發出強有力的譴責。

發起明州SF2090議案的兩位參議員與法輪功學員合影
發起明州SF2090議案的兩位參議員與法輪功學員合影

該議案歷時近兩年,期間中共駐芝加哥領事館派人到明州騷擾恐嚇這些民選代表,並兩次寄送信函污衊法輪功並矢口否認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及對法輪功修煉者活摘器官的罪行。然而,隨著真相的廣為傳播,更多自由社會的人們看透了中共的假惡暴。他們願與法輪功學員一起,共同呼籲立即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和強摘器官的反人類罪行,並將參與這一罪行的所有人繩之以法。

「這個議案直達我們社會的核心,直達美國的信仰自由。我們不只關心美國,我們也關心全世界。」「中共領事館派人來訪問我的辦公室,他們說他們沒有實施 (對法輪功的) 迫害,並否定這些(關於活摘器官的)指控。但是足夠多的人,給了我們足夠多的證據,證明這些罪行正在進行。我們要制止它!」「美國相信信仰自由,美國相信人身自由。我們應該是一束光,照亮不公正,無論不公正在哪裏發生。」議案發起人之一霍爾參議員在參議院的發言,註解了SF2090議案的意義。

「對活摘器官的罪行的曝光,是結束這項罪行的重要一步。」「中共不想讓全世界知道他們對人權的踐踏。」「SF2090議案會幫助制止未經許可從囚犯身上摘取器官。只要我們持續施加國際壓力和關注,罪行就會被制止。」議案的另一發起人約翰遜參議員說。她還舉證,SF2090議案剛剛發起,中共的芝加哥領事館就向她發函,並派人到訪她的辦公室,試圖阻止這項議案。中共的騷擾和誹謗在事實面前顯得蒼白可笑。在議案投票前,驚人的受害者數字再一次被提及:學者伊森﹒葛特曼在其所著的《屠殺》一書中,根據大量的事實和證據,保守估計在2000年至2008年之間,至少65000名法輪功修煉者被活摘器官謀殺在手術台上。

在過去的兩個夏天,超過六萬名明尼蘇達州的民眾在結束活摘器官的請願表上簽字,民主黨及共和黨兩黨在參議院的聯合支持,符合明州民眾的呼聲。明州的法輪功學員希望藉此議案,幫助更多人了解法輪功,共同制止中共慘無人道的迫害與殺戮。

以下是SF2090決議案譯文:

根據持續而可信的報告,我們關注發生在中國的、系統性的、政權認可的、從良心犯身上強行活摘器官的行為,這些良心犯主要包括因信仰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及其它宗教和少數族裔人士。

鑑於,如按道德標準執業,器官移植是現代醫學最為偉大的成就之一;以及,

鑑於,器官移植基於無私捐獻器官。自願和知情下的同意是符合倫理的器官捐獻的前提條件;以及,

鑑於,被剝奪自由的死刑犯和受到脅迫的死刑犯,其自由、自願、和知情權不能被保證;以及,

鑑於,活摘器官的定義是在非自由、非自願、和非知情下的器官徵購,包括對非自願器官供體生存的危害;以及,

鑑於,198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的一個允許從死刑犯身上摘取器官的法則,是被世界醫學會(World Medical Association)和國際道德準則所禁止的,但至今仍在中國發生;以及,

鑑於,中共的器官移植系統不符合世界衛生組織(WHO)對器官獲取途徑要求的透明和可追溯性的要求,且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一直抵制對此系統的獨立考證;以及,

鑑於,美國國務院2011年度人權報告中國章節部份指出,「海外和國內媒體及倡導團體繼續報告被強摘器官的案例,特別是法輪功修煉者和維吾爾族人」;以及,

鑑於,法輪功這種包括靜坐「氣功」功法和以「真善忍」為原則的精神修煉,在20世紀90年代廣受歡迎。多方估計,法輪功修煉者的人數超過七千萬;以及,

鑑於,1999年7月,中國共產黨發起了全國範圍內,密集的,旨在根除法輪功這一精神信仰的迫害,包括身體上和精神上的折磨;以及,

鑑於,自從1999年,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學員被法外(extra-legally)關押在勞教所、拘留中心、監獄中。在這些場所,對法輪功學員的酷刑、虐待、和沒有理由的體檢和驗血司空見慣;以及,

鑑於,自1999年以後的五年,中國器官移植手術的數量增加了超過500%,與對法輪功的迫害程度一致;以及,

鑑於,器官移植數量的增加不是由於整體死刑犯數量的增加、或公共器官捐獻系統、或其它被公認的器官來源的增加;以及,

鑑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並沒有就器官供體的突然增加及腎臟和肝臟移植的等待時間只有短短的1-4週提供任何解釋;以及,

鑑於,兩位加拿大研究者──人權律師麥塔斯(David Matas)和前亞太司司長喬高(David Kilgour)──在2006年對法輪功(良心)犯被強摘器官所進行的獨立調查並得出結論。基於廣泛的間接證據,這些指控是真實的,數萬法輪功學員因(被強摘)器官並殺害的可能性很高;以及,

鑑於,2006年,17家中國醫院的醫生在與臥底調查員的通話中承認,他們已經使用或可以獲得法輪功良心犯的器官用於移植。其中一些醫生表明當地法院和安全機構也參與器官交易過程;以及,

鑑於,古特曼(Ethan Gutmann)出版了他的發現──即中共安全機構在20世紀90年代開始對以穆斯林為主的維吾爾少數族裔,包括對維吾爾政治犯進行強摘器官;以及

鑑於,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和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已經表達了對法輪功學員被強摘器官指控的關注,並呼籲中共提高器官移植系統的問責和透明度,懲罰那些濫用職權者;以及

鑑於,中共器官捐獻與移植委員會主任黃潔夫在2014年12月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會在2015年1月1日以前停止摘取死刑犯器官,同時指出死刑犯是「有權」捐獻器官的公民,他們的器官會被輸入器官分配系統,因此從死刑犯身上徵購的器官也會繼續在新的條例下進行;以及,

鑑於,黃潔夫的上述言論並沒有被正式公開的在中國衛生部的官方網站和信息板上被證實,因此這仍是一個個人的公告,而不是代表其政府;以及,

鑑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既不承認從良心犯身體上活摘器官,也沒有表示要停止該行為;以及,

鑑於,伊斯坦布爾托管集團宣言(Declaration of Istanbul Custodian Group)、國際心肺移植學會 (International Society of Heart and Lung Transplantation)、及醫生反對強制摘取器官組織(Doctors Against Forced Organ Harvesting)公開表示在2015年1月1日以前停止摘取死刑犯器官的公開聲明是不可信的,只是在語義的改變下實踐著同樣的行為;以及,

鑑於,2015年1月,白宮在正式回應請願書「我們人民(We the People)」時表示,對中國摘取死刑犯器官的行為表示反對;以及,

鑑於,以售賣器官為目的而殺害宗教或政治犯是惡名昭彰的和不可容忍的。這是對生命基本權利的侵犯;以及,

鑑於,2012年9月,在眾議院外交委員會的聽證會上,專家們作證說,美國的病人繼續前往中國做器官移植,醫學界將繼續和中國合作,並提供培訓。這間接助長了強制摘取器官的風險。

因此,

現在,

明尼蘇達州的立法機關玆決定,

(1)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立即停止從所有的囚犯和良心犯、特別是從法輪功良心犯和其他宗教和少數族裔群體身上強摘器官;

(2)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立即停止對已持續15年的對法輪功精神修煉者的迫害,及立即釋放所有法輪功修煉者和其他良心犯;

(3)呼籲美國總統同意由美國國務院進行一個全面和透明的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器官移植做法的調查,且呼籲起訴所有參與這些不道德執業的人。

(4)將採取措施,啟動註冊表明哪位明尼蘇達州的居民出國接受旅遊器官移植;以及,

(5)將採取行動,禁止曾參與過非法摘取人體組織和器官的人入境,同時,這些個人會在明尼蘇達州的境內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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