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氏集團殘酷迫害法輪功十七年來,山東德州市法輪功學員王玉琴遭受過多次迫害。二零一五年六月,因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再次遭綁架關押,給原本和睦安寧的家庭造成痛苦和傷害。 參與迫害的是本地「六一零」、政法委、公安局、派出所等執法機構,對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民眾,毫不手軟。利用各種方式迫害:綁架、抄家、洗腦、監控、監視、恐嚇、勒索、關押、勞教、致殘致死等。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五日,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新河東派出所四人闖入法輪功學員劉毓芳、王玉琴夫婦家,搶劫走大法書籍、掛曆、布藝剪紙、和櫃子縫中七、八百元現金等個人財物。王玉琴不在家,警察劫持劉毓芳到派出所,逼迫在審訊訴江的筆錄上,簽字、摁手印、錄像、採血,隨後綁架到拘留所,因查體雙眼視力模糊,幾乎看不見東西,而放回。王玉琴被迫離家。但警察多次闖入王玉琴家逼問其下落,還騷亂她的兒子和妹妹。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晚,王玉琴再次遭新河東路派出所警察綁架,當時王還在睡覺,外衣都沒有穿,鞋就穿了一隻,拿著孫子的小衣服就被強行帶走,現王玉琴被非法關押在德州市看守所。 六十三歲的王玉琴曾做過生意。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人,道德得到提高,身體得到淨化,無病一身輕。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氏集團開始迫害後,王玉琴一家人失去了往日的安寧。七月十九日,王玉琴去北京證實法輪大法是正法。二十日下午,被北京公安局綁架到豐台體育館。在高達四十八度的烈日下暴曬,不讓喝水,不讓吃飯,不讓上廁所。 三天後二十二日,北京警察把她送到山東禹城一中關押。一天後,由德州市政法委人員把王玉琴等法輪功學員劫持德州市國泰賓館強行洗腦,逼迫寫保證書。單位廠長鹿道強、工會主席張利民等叫她寫保證,不寫在這呆一天,罰款三百元。她不寫,被罰款六百元遣回單位,繼續洗腦,關押一星期。 二零零零年大年初五,王玉琴被德城區東地派出所綁架、抄家。被搶走私人物品:大法書籍、收音機、身份證、做生意的商品盤香等。警察把她關進派出所裏一個又髒又臭的小黑屋凍了一宿。半夜寒冷,她堅持煉功,遭警察辱罵。 第二天,王玉琴被劫持到德城區公安分局扣留二十天,而後警察又把她送到看守所繼續關押二十三天,每天生活費交二十元,共扣八百六十元。最後,德城區公安分局政保科武振遠、張宗明敲詐家人五千元錢。回到家中後,三天兩頭公安局警察敲門監視居住,雇用鄰居監聽。一天晚上十點鐘,十幾個警察突然闖進她家。 「七二零」,中共認為的敏感日,更是二十四個小時監控,警察一天兩趟到她家讓簽名。吳官正竄到德州下達黑令,不能放走一個法輪功學員上北京,單位工會婦女主任袁月芹把她強行帶到廠裏,監視居住三天。 二零零零年「十一」前,德城區公安分局政保科張宗明、段慧娟、單位保衛科長郭建志、工會負責人袁月芹開車闖到王玉琴家。張宗明說:「奉上頭指示」,強行把她送到濟南女子勞教所,因身體不合格,勞教所拒收。 二零零一年三月的一天,東地派出所劉勇和兩名警察闖到王玉琴家,要把她再次送洗腦班去。威脅她丈夫和兒子:如果不把人找回來,把你家整個家破人亡。從此,王被迫流離失所,兒子嚇得也不敢在家住了,警察通知醫院停止了她丈夫的工作,並停發了王玉琴兩年的工資。 二零一二年二月九日下午四點左右,法輪功學員王玉琴、柳長金(男,七十三歲)、王愛軍(女,四十多歲)到韓秋燕家不一會兒(法輪功學員韓秋燕於上午九點多鐘,向人發放神韻光盤時被剪子股派出所警察綁架),德城區公安分局張希坤、 劉大偉、王文軍等十來個警察突然闖進韓家,強行把王玉琴三人綁架到德城區剪子股派出所。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日上午,警察劉大偉和德城區東地派出所姓張的警察把王玉琴、王愛軍的家給抄了,女警段慧娟帶領三名男警察(其中一個姓馬)把王玉琴和王愛軍倆人帶到德州市十三局醫院強行查體。 王玉琴、王愛軍的家人到國保要人時,警察張希坤、劉大偉揚言恐嚇要把她倆勞教一年。最終勒索其家人各一萬元錢後才肯放人。 法輪功學員沒有違背任何法律法規,只是維護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信仰自由,堅信真善忍,卻遭受到如此迫害。誠心奉勸還在參與迫害的各級人員:好自為之,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辰未到,時辰一到,必遭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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