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山東菏澤曹縣62歲的工商銀行幹部孫國棟,堅持修煉法輪功,遭非法勞教三年,被非法判刑五年;老伴也兩次被勞教迫害。孫國棟二零一五年六月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要求依法對被控告人的犯罪行為予以立案偵查,追究刑事等責任。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在江澤民的個人意志和淫威下,中國大陸成立了凌駕於國家憲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國性恐怖組織──納粹蓋世太保似的「六一零辦公室」,是一個全國範圍的執行秘密任務、推行和實施這場血腥迫害的機構。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後,江澤民又命令「六一零辦公室」系統性的對數以千萬計堅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國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滅絕政策。 下面是孫國棟陳述的部份事實與理由: 江澤民在任職期間對法輪功信仰群體實施了滅絕政策,正是在他的策劃、指揮下,導致我們遭受到了如下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全家四人去北京請願,遭到江澤民操控的「六一零辦公室」、公安機關的爪牙的嚴重迫害。其間家中二十四小時都有警察蹲守,親人被非法監控。一九九九年八月孫國棟被單位免職降級提前退休,停發了工資和薪金至二零零零年五月。兒子孫宏光,女兒孫宏茹被曹縣工商銀行解除了聘用關係。 無休止騷擾、非法關押等迫害 此後「六一零辦公室」、公安機關視我們為不穩定人物,層層簽責任書,實行聯責制,限制我們的人身自由。當地公安和六一零開始了對我們全家人無休止騷擾迫害,強制我們參加洗腦班,經常深更半夜砸門進行抄家,以各種藉口罰款,關押。 一九九九年九月公安對我非法抄家後,抄走大法書籍,師父的法像和錄像機,錄音機,袖珍採訪機等。之後我被綁架關押在曹縣看守所一月之久,警方並非法收取兩萬五千餘元保證金,勒索親屬十幾萬元。一九九九年九月,當地公檢法在縣政府禮堂召開數百人參加的宣判大會,把我戴上手銬由兩名警察架到台上,公安局副局長丁有福當眾宣布對我進行刑事拘留。因此造成了嚴重的後果和惡劣的社會影響。 二零零零年七月,「六一零」為了動搖我們修煉的心,強制我們參加洗腦班。在洗腦班上,我們不寫保證書,他們就將我們非法關進拘留所。兩天的洗腦班就非法收取我們六百元的「生活費」。我們家三天兩頭就有當地國保大隊警察進家騷擾,一到所謂的敏感日必到我家進行非法搜查,進門看到自行車掛著的包就翻,還說這是領導安排的。 二零零零年八月的一天,國保大隊警察以「我們來家看看你最近你又有甚麼情況」,對我們家翻箱倒櫃的搜查,在非法搜查時,發現了我的一本袖珍《轉法輪》,就將我綁架到公安局國保大隊,非法拘禁了六、七個小時,罰款三千元。 與老伴同時被勞教 在二零零一年六月我們在菏澤一次集體學法時,突然從門外闖進二十幾個戴紅袖章的警察將我踹倒,有的拽頭髮,有的架胳膊,前拉後扯地把我往警車上拉,這時正逢下午上班的時間,招來很多路人頓足停車觀看,我向他們高喊:「我們是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這時,一個警察將我腰上的皮帶抽下,用皮帶向我臉上「啪啪」的抽打,頓時,我臉上鮮血如注,襯衣也被鮮血浸透。他們強行將我們推入警車非法關進了曹縣看守所,並把我身上帶的現金和手機搶走。 第二天,老伴、兒子、女兒和三十幾個同修去公安局問情況,同修們選出代表與局長交涉,其餘的同修則站在大門外有序的靜靜等待。他們卻以「擾亂正常辦公」為由,派出大量的警察,對這些人拳打腳踢,強行把十幾名同修綁架到警車裏,關進了曹縣拘留所(其中就有我老伴和兒子、女兒)。後來老伴女兒被轉進了看守所,我們被非法關押月餘。這其間親人為了我們能夠早日出來,四處找人,被他們勒索數萬元後,兒子,女兒才被放出,我和老伴同時被非法勞教三年,被分別關進了濟南王村男子勞教所和濟南女子勞教所。在勞教所被強制洗腦,強制勞動,受盡了虐待。 二零零六年六月的一天,不法人員們綁架了一名教師同修,國保大隊就藉機到我家進行非法抄家,他們沒搜到他們認為的所謂的證據,最後還是以「到局裏談談」為由,將我強行綁架到公安局國保大隊,非法拘禁了十幾個小時。像類似的情況十幾年來,我已記不清發生過多少次了。 非法判刑、老伴再次被勞教 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九日下午,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國保大隊,經過幾個月的跟蹤、盯梢、監視攝像、監聽手機,然後動用了三十幾名警察,拿著鐵棍、鋼鍬、攝像機、探測儀等非法強行闖入我家,進行非法抄家,搶走了我們私人筆記本電腦,台式電腦各一台;打印機、刻錄機各一台;切紙刀一個, 大屏的MP4兩個、手機四個,光盤數百張。還有四千五多元的人民幣,新買的電動自行車,總價值達十幾萬元。同時將我家裏新買的兩對三人沙發用利器劃爛,家具被砸壞……我當時沒在家,公安國保大隊的警察就將我老伴,女兒,兒子分別綁架關進菏澤市和曹縣看守所。 我們全家人被非法關押時,他們為了抓我,在我們家中無人的情況下,數名警察吃住在我家,每天在房間裏抽煙打撲克,兩台掛壁空調二十四小時開著,屋裏被它們弄的一片狼藉,僅當月電費就三百多元。 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三日我被非法抓捕,國保大隊的警察王俠將我褲袋裏的一千多元現金和MP4搶走。當天對我進行非法審訊,他們不僅採用熬夜,還對我這個年近六十的老人用了「老虎椅」(即雙手、雙腿被牢牢固定在鐵椅子上),從十八點到第二天的八點,任由蚊蟲叮咬,時間長達十幾個小時。 中共刑具示意圖:老虎椅 |
在我被非法關押期間,家裏親人為我聘請了律師,在即將開庭時,律師突然去看守所會見我,要我撤回聘書,說是地區律師協會和有關部門領導不允許他為法輪功辯護。 在非法庭審時,既沒有律師出庭、也沒有他人在場旁聽,通篇是國安大隊警察搞的構陷之詞,最不可思議的,他們竟當庭出示了我老伴和兒子女兒的證詞。這是他們早已導演好的一場鬧劇,他們歪曲《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之規定以【2010】曹刑初字第260號刑事判決書,枉判我入獄五年,把我送往了泰安監獄。老伴被非法勞教兩年;女兒被非法勞教一年半;被送往濟南女子勞教所。兒子被保釋罰款三萬元。 我們在監獄和勞教所被強制洗腦,勞動,嚴管,受盡了非人的迫害。我們四人被非法關押期間,親人朋友四處托人,希望能減少判刑年限,儘早放入,被勒索數十萬元。 父親孫玉印,出生於一九二一年,參加過抗日戰爭,一直在政府機關工作,離休後享受副專級待遇。從我們被迫害那天起,他每天都在為我們擔驚受怕,從二零零一年我們被非法勞教後,他每天往返於政府機關,公安局,檢察院,還不停的向中央各級政府機關寫寄申訴材料,幾年下來,僅申訴材料用的信紙摞起來就有十幾斤重。從二零一零年七月我們四人被非法抓捕判刑後,他精神受到重大的打擊,從此臥床不起,於二零一四年九月含冤而死,死時都不閉眼。 做好人不應該遭迫害 法輪功,又稱法輪大法,是由李洪志先生於一九九二年五月傳出的佛家上乘修煉大法,以「真善忍」為根本指導,包含五套緩慢優美的功法動作。法輪功不但具有祛病健身的奇效,而且教人向善,要求修煉者從做好人做起,努力提升道德水平。法輪功至今已弘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李洪志先生和法輪大法獲得各國政府各類褒獎、支持決議案和信函超過三千多項。我們自一九九六年修煉了法輪功,知道了做人的根本道理,按照「真善忍」的要求修煉心性,時時處處做一個為別人著想的人,做一個「先他後我」的人,以不斷提升自己的思想道德境界。從此,家庭和睦,身心健康,取得明顯效果,每天都能以充沛的精力做好本職工作,工作上任勞任怨、兢兢業業,受到各級領導,同事們的好評。 一九九九年九月在我被非法關押期間,當時公安局的丁有福副局長曾找我們單位的袁慶華行長問,「孫國棟這個人怎樣?」袁答,是我們單位的業務骨幹,為人忠厚老實,事業心強,曾做過銀行會計,科級稽核員,紀檢員,人事科長,現任儲蓄科長,群眾基礎很好,是上級行提拔的對像。 二零一零年七月我被非法關押期間,一個看守所的警察問我,你煉法輪功,你師父給你多少錢?我說沒有人給我一分錢。他說,我不相信。現在的人錢給少了都不幹,沒人給你錢,你用甚麼買的電腦設備?打印資料,刻製光盤也是要用錢的。你哪來的錢?我說,都是用我的工資買的,我平時寧肯生活上簡樸些,也要擠攢些錢做資料,這是我們的師父叫我這樣做的。大陸所有的大法弟子也都是這樣做的,為了給世人講清迫害真相,能夠救人,我們大法弟子頂著打壓,冒著被抓,被判的風險都是為了救你們。他聽後連連搖頭說,我不相信現在還會有這樣的好人。我說我們都是修真、善、忍的,要做比好人還好的人,做好人國家卻不允許,還遭受迫害,還有天理嗎?你知道剛才非法審訊我的警察說我甚麼嗎?他說「我這次不把你弄的傾家蕩產,家破人亡,我就不是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