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山西報導)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任小青突然接到一個陌生的電話,問他有興趣買股票嗎?任小青當時沒當回事,說了聲不買。 隨後他女兒馬上又接到了一個電話,電話裏說:「我是太原市塢城派出所的,找你爸爸有事,讓他來一趟。」其實他們當時就在樓底下等候。已經監聽到並知道了任小青在家,他們準備實施綁架。 任小青和女兒出門,先是被三個便衣撲上來拽住任小青的車子,強行把任小青拽到樓道裏,又強行把任小青身上的鑰匙搶走,隨後把門打開進家強行抄家,家裏一片狼藉。 在任小青被強拉硬拽到家的時候,還有一男一女強行連他女兒的背包和車筐後備箱的東西翻了一遍;女兒後來才知道父親已被送到太原市小店區第二看守所。 晚上九點多鐘,女兒給其父親送飯時,派出所值班警察讓她女兒在搜查的清單上面簽字。可抄家時其女兒根本不在現場,但由於當時派出所的警察有一二十號人,女兒沒有見過這個場面,恐懼中只好簽了字。 直到五月六日律師到太原市第二看守所會見任小青之後,才知道任小青在看守所的情況。任小青去看守所之前由兩名警察帶著去鐵十三醫院體檢,體檢發現任小青頸部有明顯腫塊,疑似淋巴結腫瘤或甲狀腺腫瘤,之後警察就送看守所了。 看守所醫生對任小青體檢,並看了鐵十三局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同樣表示任小青頸部的腫塊很嚴重,不宜收監,需到省級醫院檢查。 三月二日凌晨警察又帶任小青去山西省人民醫院檢查,醫生初步檢查後說要進一步做活體檢查,得預約。醫生說;如果有癌細胞就是晚期的了,警察沒有預約活體檢查,又把任小青送回看守所。 看守所醫生還是表示不宜收監,警察強行把人留在看守所。三月三日又去山西大醫院體檢,在大醫院幾經周折對任小青頸部的腫塊沒做檢查。又送回看守所。 律師見到任小青時看到他頸部的腫塊非常明顯,腫塊部位發黑,臉色陰沉蠟黃,任小青說感覺頸部疼痛,胸腹憋悶疼痛。 五月九日律師去太原市小店區檢察院送律師意見,鑑於任小青的身體狀況不宜再羈押,當時檢察院的案管中心人員(戴眼鏡,三十五歲左右,男的)接收了律師函。之後律師和家屬又去小店公安分局找有關的人了解情況,一個姓藺的人(可能是國保或610的)說和他沒關係,推脫案子是太原市塢城路派出所承辦的,讓去找派出所。 律師和家屬又去塢城路派出所找到主管這件事的副所長王建華,王建華很不耐煩不和律師說話,律師正義的告訴王建華;我是在依法向你了解案情,隨後王建華指派一個人,找叫侯博的人說案情,找到侯博說案子已經送到檢察院了,時間已到中午了。 下午律師和家屬又去檢察院問案子的事,這時看見侯博也在檢察院,和家屬打了個照面就溜了,律師聽家屬說了就趕緊追,也沒追上。可見派出所在推脫責任。 檢察院案管中心的人說,上午的律師函不行,讓重辦,律師和家屬又重辦了一份,直到案管中心的滿意,在辦理過程中他們百般刁難。 下午三點半家人離開,律師是下午四點五十的火車。他們剛走,案管中心的就打電話給律師說律師函不受理了,讓取回。 律師和家人回到案管中心,律師問為甚麼,他們說接到領導電話說不受理了,沒有任何理由,也不出任何書面的東西,律師說這是違法的。他們讓到隔壁的控訴申訴舉報中心,律師讓舉報中心的一個叫王傑的人轉送舉報材料,王傑不管,並說你們隨便往上告吧。 這就是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區檢察院、公安局、塢城路派出所的所作所為。他們串通一氣互相推諉。 太原市檢察院檢察長 周茂玉;副檢察長 謝宏江;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望景路10號 郵編 030002 0351 6160258 小店檢察院檢察長;(王宏亮 給案管中心打電話的) 張巨保; 副檢察長 孫權; 小店區檢察院偵監科:科長:谷海霞、閆錦萍; 地址;太原市小店區人民北路16號 郵編 030032 0351 7093350 小店區法院地址;太原市小店康寧街89號 郵編 030032 院長;陳克榮、刑事庭長;陳改榮、趙景岳、王玉寶、陳榮剛、 刑事二廳;胥紅霞、 陳榮鋼、(公訴人)孟曉霞(審判長) 山西太原市塢城派出所地址:太原市塢城路13號;郵編030006 塢城派出所移動無線固話:18734105007 值班電話:郝晉德(所長)、牛犍(教導員)、李紅衛、副所長;王建華(負責專案)手機:13513603093 ;馬明、李忠東、賀志強、杜立功、曾屹、孟星飛、陳濟魯、王維斌、郭琦、李瑞、趙忠澤、張平旺、馬明、郭曉娟、龐智強、李小傑、陳斌傑,席亮、(侯博主辦人); 李軍偉(法輪功學員已被非法刑拘,)電話:15803419299。 塢城派出所副所長;王建華(負責專案)手機:13513603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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