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明慧通訊員黑龍江報導)現年七十歲的竇延芬老人按捺著十幾年思念女兒的悲情,控告發起對法輪功迫害的元凶江澤民。她女兒楊海玲的冤死給數個家庭和親人帶來的是極度的痛苦和精神上無法癒合的傷痛。 這位母親根據女兒被迫害的無數個事實,要求法辦江澤民,撤銷對楊海玲十二年的非法判刑的決定並恢復名譽。同時根據賠償法第26條、27條的規定,賠償女兒楊海玲被迫害致死給親人帶來的一切經濟和精神上的損失。 楊海玲煉法輪功後,用「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身心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是遠近出了名的好人。然而在中共江澤民團伙迫害法輪功以後,楊海玲多次被惡警綁架,遭受多種酷刑折磨,34歲的她於2003年4月12日被密山市看守所惡警所長馬寶生掄倒在鋪板上,就再也沒有起來,沒有人救治她,休克後被送到醫院不給搶救、直接塞到停屍間的冷藏櫃中,家人趕到後發現被冷凍了十個小時後的楊海玲尚有體溫存在,遺體上傷痕累累…… 下面是竇延芬為女兒代理控告的部份事實及依據: 按照「真、善、忍」修煉,公認的好人 女兒一九六八年出生,一九九八年喜得法輪大法,修煉後的她頓覺天寬地廣,她處處按 「真善忍」的原則要求自己,凡事首先為別人著想,嚴於律己修煉心性,懷大志而又拘小節,她高尚的思想和行為不斷的影響著周圍與她接觸的人。 海玲煉功前患有嚴重的婦科病和鼻炎、痔瘡等多鐘疾病,煉功後身體得到了淨化,原來有病的部位都往外流膿淌黃水, 十多天後疾病全無。這更堅定了她修煉的信心,她精力更加充沛,本來就很能幹的她更像個鐵人似的。在單位裏,別人有事求她,她就連勤替班,從不計較個人得失,班上的人都覺得和海玲在一起心裏特別踏實;家人也覺得海玲不在家時就像缺少了甚麼似的。 婚後的海玲在家中是個能幹而賢惠的兒媳,她和婆婆同住 一個院兒,但分居生活。每當她看到婆婆摘下蔬菜時連自己的屋子都沒進就幫婆婆擇好放在那。海玲在井上開絞車,活兒已經是很累了,婆婆家有閒人在家,可是她回到家中看到婆婆屋裏水缸裏水很少的時候,就主動去挑水,有時一次就是四挑子。婆母逢人就說,海玲這孩子煉了法輪功更是能忍能讓能吃苦了,我們娘倆從來沒紅過臉。鄰居都說:老莊家算是找了個好兒媳婦。 在煤礦開絞車的工作已經很辛苦了,同時她還要負責給本班工人記錄出煤的數量,別的班不是錯記就是漏記,上下都有意見。而海玲認真負責,她理解工人們說的:採煤工人是三塊石頭夾一塊肉的活著。她寧可自己忙點累點也不讓工人為自己出煤數量擔心。海玲知道,這個數要記錯了就很難找了。她當班時老闆和工人最信得過;工人下井時,她經常囑咐大家注意安全,避免事故;三班倒時有人來晚了,海玲不下班也不停車接著替別人幹。長此以往,工人們和她一個班時都覺得既安全又踏實,心裏特別敞亮,在那個井口海玲的口碑是最好的一個。 二零零一年夏,楊海玲只有五歲大的女兒從幼兒班回家的路口上被一摩托車迎面撞來,傷勢很重,手和臉當時就腫了起來,後背的皮膚 也被蹭掉了一大片,臉上有傷口在出血。孩子送到醫院後,大夫看到這麼小的孩子撞的這麼重,邊處理外傷邊告訴孩子,你疼就哭吧,不要緊的。 那孩子告訴阿姨:我不哭。同一病房的患者都對海玲說:管他要錢,不給不行,不給一萬元都不答應。把孩子撞成這樣,還說不上有啥後果呢。海玲對她們說:人家也不是有意的,治療幾天就好了,何必訛人家呢。 徐姓撞人者跟著到海玲家去送錢,作為孩子的營養費。海玲說:孩子已經好了,醫藥費你們已經付了,多餘的錢我不能要。後來徐家父子三番五次的上門給海玲家送錢,都被海玲善意地拒絕了。 海玲到一服裝店買衣服,等回家後發現衣兜裏有一百元錢,海玲當時就把衣兜裏的錢送了回去,店主非常感動,那店主說, 還是煉法輪功的人好,換別人誰還能往回送啊! 為講清真相 多次遭到身心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對法輪功開始了大面積的迫害。為了講清法輪功遭無端迫害的真實情況,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六日,楊海玲與其他同修一起進京上訪,沒有人接待,她們就在天安門前打橫幅向過往的行人訴說法輪功的冤情,楊海玲被綁架後在天安門前和許多大法弟子被警察用鐵鏈子、鐵絲連在一起,站成一個圈,誰要稍一動就會給別人帶來鑽心透骨的痛。她強忍著不動,不給別人增加一點痛苦。她們要求警察釋放,取消迫害的刑具。幾小時後她和同修一起被非法關押在北京某看守所。在那裏她和同修們就向警察講真相,三天後獲釋回家。 二零零一年三月海玲去南方某城市證實大法,國安特務為了找到海玲,他們去了我家抄家,連炕席底下都翻了,惡警搶走了錄音機和幾本大法書。然後把我家的人也抓走了,問楊海玲到底在哪兒。四月楊海玲在多名特務拉網式的搜捕後,被雞西國安綁架,非法關押在雞西第二看守所,四十天後家人被勒索三千元錢才放人。 二零零一年十月,楊海玲在東海礦太平鄉向世人派發真相資料,途經太平鄉和8510農場走了三十來里的路,後被人告密,警察將已經很疲憊的楊海玲按倒在地綁架到紅旗礦派出所,家人被勒索五千元錢才把人接回家。楊海玲被迫流離失所,她被密山市刑偵科、610長期秘密跟蹤。 二零零二年海玲從廣州回來剛剛一個月,國安局來了兩個人進家就抄,搜走一兜東西,之後把楊海玲銬上手銬準備帶走,楊海玲看著被嚇壞的婆婆說:媽,你別哭,多保重,我沒犯罪。國安的人連打帶推的把楊海玲帶走了。 同年四月二十五日下午,海玲被在密山市針織廠住宅樓蹲坑的惡警綁架,當晚在刑警隊遭到刑訊逼供,被打的無法站立,送看守所時是被幾個警察架上車的。次日,刑警隊惡警鞠紅軍、劉小虎到看守所非法訊問我女兒時,毫無人性的惡警竟用縫衣針在她的頭上、身上、胳膊上亂扎。並邪惡的說:這樣紮好,看不見傷。這種惡行被其他警察效仿,接著又有兩三個惡警邊問邊拿針在楊海玲的身上從頭扎到腳。惡警們還把我女兒的雙手背在後面用指環銬銬住大拇指迫害,用鐵絲抽打,看守所因她絕食就用針管強行的給她灌芥末油,讓她咳嗽不止。 六月,當惡警得知海玲參與做真相資料的事,開始對獄中的海玲下毒手。公安局政保科科長孟慶啟、杜永山、李剛等惡警把海玲叫出監室非法提審,她據理力爭,說明自己修煉是沒有錯的,不配合惡警的任何要求。他們就給海玲上大背銬、用針扎頭、胳膊和手,往鼻子裏灌、眼睛上塗芥末油,拳腳相加、電警棍電擊、他們隨手抄起碎啤酒瓶嘴、鐵器等物件發瘋似的打在楊海玲那瘦弱的身體上。惡警又給她戴上頭盔頭套、雙背銬(在原背銬的基礎上,在兩小臂處再加一副手銬),手銬深深的勒進肉裏,胳膊因淤血變的青紫、腫的很粗,就是這樣惡警們還要往胳膊和後背之間使勁塞擠書本、將啤酒瓶底弄掉,凸凹不平的玻璃碴對著楊的身體使勁亂扎。政保科科長孟慶啟、杜永山、李剛等人再次非法提審時,惡警強制女兒的頭朝下倒控,在後背用鐵鏈吊著手銬掛在牆上。 遭受一整天的摧殘,海玲的胳膊肌腱嚴重拉傷,無法行走,是被多人抬回監室的。 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二監室有五名煉功人被非法勞教,勞教所拒收。兩個月後看守所還是不放人。十月十四日楊海玲與十餘名大法弟子絕食抗議,要求無條件放人,遭看守所強行灌食迫害。至十一月一日,楊海玲等人生命垂危,不得不送市醫院搶救,十一月九日又被送回看守所繼續迫害。 同年十二月邪黨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秘密開庭,幾位大法弟子在黑庭上為自己作無罪辯護,幾天後雞西中級法院的一個人到看守所非法宣判,女兒被非法判刑十二年。 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二日九點左右,海玲和另三名同修正在盤腿靜坐調整身體,密山市看守所惡警所長馬寶生領著幾個男嫌犯進屋衝著幾位煉功人聲嘶力竭的叫著:把腿拿下來,都拿下來。沒有人動,馬寶生再叫,還沒有人動。他氣急敗壞的跳到板鋪上沖到坐在最裏面的楊海玲跟前,抓住她的頭髮和衣服將其使勁 掄倒在鋪板上,她的頭「咚」的一聲重撞到鋪板上,身體長期虛弱的楊海玲立刻昏了過去。馬寶生見楊倒下後再沒起來,領著人急匆匆的走了。室內的人把海玲抬到 褥子上,叫著她的名字,楊海玲只是喘氣。同修們和其他嫌犯一起告訴當班獄警:人都不能說話了,你們得管一管,獄警說,星期六沒有人,要看也得星期一。 四月十三日下午一點二十分,監室的人看到海玲張著嘴並溢出白顏色的口水,而且停止了氣喘,法輪功學員當即告知當班獄警石豔萍:必須馬上搶救楊海玲。幾個男號的人過來把楊海玲連人帶褥子一起抬了出去…… 警察喪盡天良 人未死就凍冰櫃裏 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三日,在北方不該下雨的季節,老天為蒙冤的善良人哭泣, 下午三點多,滂沱大雨中密山市邪黨看守所惡警馬寶生等四警察到了海玲家,他們欺騙海玲的公婆稱:楊海玲在看守所心臟病猝死,而且無理要求家人把醫藥費和伙食費的帳結了。楊婆母說,我家兒媳沒有心臟病,怎麼會心臟猝死呢?楊海玲的公公氣憤的對馬寶生說:你們能把人抓走,你們就能處理,我們沒錢。馬寶生轉移海玲公婆的視線說:得把楊海玲的丈夫找回來。 接著馬寶生又帶著人來到我家,進屋後就說:你女兒楊海玲死了。我問:怎麼死的?馬說:心臟病。「不會的,我女兒根本沒有心臟病,是不是你們給打死的?」他們極力否認,急不可耐的要求我家出人處理後事。 我們帶著疑團於晚上十點多鐘到了密山市醫院,有一個警察把家屬帶到停屍間就出去了,家人問看守的人,楊海玲是甚麼時候送到這來的?那人說是下午一點多。看守停屍間的人看著不知所措的家人轉身走了,邊走邊罵,並說,造孽呀,傷天理呀!…… 當我們打開冷藏冰櫃,看見原本結實健壯的海玲,如今竟成了皮包骨的無言人,看到女兒我如五雷轟頂,淚如泉湧。海玲手腕上有明顯的手銬勒痕,而且是陳傷…… 夜半,我們準備查看海玲的身體後拍照,這時進來一個男警察看看說:你們要照就照吧,照吧。那警察走了。孩子們重新掀開楊海玲的衣服為其拍照,這時我們發現海玲左腋下有體溫,在女兒另側的人也發現右腋窩處也有體溫,這時她們又去摸女兒的胸口,發現同樣有體溫,我們驚呆了。經過反覆確認孩子的身體三處都有體溫,而且是正常人的體溫。難道未經家人查看和同意,看守所就私自把一個還活著的人放進冰櫃裏冷凍?這是何等的殘忍! 此時我的精神承受已到了極限,我們看到海玲還有一線生還的希望,就到處找看守所的警察,可一個人都找不到,家人氣得發昏。直到凌晨,海玲身體上的體溫漸漸的消失,我們就這樣眼睜睜的看著海玲去了。 看守所惡警所長和我們家人談判,要求我支付海玲一千多元的醫療費和伙食費。我們堅決不同意,雙方吵了起來,當時我氣的嗓子啞的說不出話來。有人問馬寶生:難道是她自己來這裏的嗎?是你們把她抓來害死的,還向我們要費用,天底下哪有這樣的理?不給! 看著馬寶生,我們老倆口更加悲憤,在楊海玲被非法關押在這裏一、二年的時間裏,海玲的雙親一直想見一見自己的女兒,然而沒有人性的馬寶生從不讓見,如今老人經不住這突如其來的沉重打擊,昏了過去。楊海玲的婆母也無法接受眼前的現實多次暈倒,後起不來了。 家屬要求履行正常的法律程序,做法鑑查明死因。但是幾經周折沒有人敢代理這樣的案子。家屬在聘請律師的過程中,遭到了不明身份的人多次跟蹤、恐嚇,直到今天海玲冤案仍被擱置,這是江澤民直接操控司法警察對人民施以殺戮的又一鐵的罪證。 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五日早晨,靈車載著海玲歷盡滄桑、受盡嚴刑拷打、殘酷折磨的遺體,在天怒人怨和親人的悲哭中永遠的離開了我們,離開了她曾深愛著的這片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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