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四月八日】近日,本地一位採購、運輸、傳送資源的主要同修突然離世,本地同修感到很大疑惑和遺憾。不少同修覺得是這位同修是有漏太多造成的。我想從不同角度談一點個人認識,以便共同提高,抓緊時間多救人。 個人體悟在整體修煉中:1、誰做甚麼事最合適,就支持誰去做。要為整體考慮,不要甚麼事都爭搶著去做,關鍵是誰去做最合適,對整體最有利,要整體利益為重。不要把個人的得失因素加入整體中去。要理智,為整體考慮,寬容,默默付出,圓容整體該達到的救人效果。 2、要注意保護同修,他的智慧、能力、條件、承受力,和他當時要做的事時的狀態,一定要考慮他適不適合,如果不適合不可強為,否則就是對整體不負責,對項目不負責,對同修不負責。 反觀自己有時對這位同修的心態,不是很真誠的想與同修共同配合把大法事情做好那種神聖的、為法負責的心態。看到同修狀態不好時,也沒有及時給同修提醒!減負!學法調整!而是繼續做事!現在想來真是痛心。反思自己有時顯露出自私、依賴、懶惰、強行支配,甚至於利用,事交給他省事,自己躲清閒,自己少受累,甚至於不是大法中的常人之事也去佔用這位「不好意思」、又不知道拒絕的同修。現在想來難道這些自私的心不是在害整體、害同修嗎? 假如時間能夠倒流,我們還會像過去那樣去對待這位同修嗎?如果對待不一樣了,這不就是我們應該找出自己的問題嗎? 師父說:「有這麼大的法在,正念中大法與你們同在,這是巨大的保障。正念不足不符合法時會脫離法的力量,就會顯的孤立無助。即使是做大法的事,也得符合法,否則就沒有法的力量。」[1] 3、一定要把自己擺在大法弟子之中,不是我們有甚麼能力,正法中無論我們做成了甚麼事情,那是因為我們當時的狀態符合了法,法以我們為載體,做成了當時的事。不是做事多就是修煉,不是做事多就是功德。最重要的是做事時心態在不在法上。所以時時得自查自己的狀態,不在法中是極其危險的! 4、要重視修煉的嚴肅性,擺清個人與整體之間的關係,小整體和大整體的關係。在整體當中,要把自己放入大法弟子之中,要有默默圓容整體的心。要不講條件,不講代價,要無怨無恨,以苦為樂,要有圓容別人的心,圓容別人,圓容整體,也就是在圓容自己!整體真的就是我們共同的家! 真的不想再看到痛心的場面。真的希望同修們都能走到最後。讓我們儘快找出自己的不足,在法中提高!境界有限,拋磚引玉,不當之處,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曼哈頓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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