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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松原市李福軍被偷偷庭審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省報導)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五日,吉林省松原市前郭縣法輪功學員李福軍家屬聘請了二位律師,一同來到了前郭縣法院,查詢法輪功學員李福軍的情況。

二零一五年底,李福軍因依法控告江澤民被前郭縣國保非法抓捕,二零一六年一月,吉林省松原市前郭縣法院秘密開庭,家屬在看守所得到已經開庭的消息後,多方打聽,也沒有準確消息,這才聘請了律師來前郭縣法院查詢。

在一樓立案庭,一個沒有穿制服的女案管查了半天,又打電話請示後回覆家屬:「這案子查不到,你們去檢察院查吧。」律師被她逗笑了說:「這案子已經開庭了,還沒有下判決,怎麼會在檢察院?」女案管啞口無言,半天才說實話:「領導說的……」

律師在二樓終於找到了一個主管的女法官,後來多方查詢才知道她叫董永紅。董永紅看到律師,不屑一顧地說:「李福軍的案子啊,這案子已經審結了,你們回去等信吧!」

律師問:「你們甚麼時候開的庭啊,家屬也不知道啊?」

董永紅法官說:「李福軍是成年人了,成年人有自主能力,不需要通知家屬。」

律師提出要單獨與她聊聊,董永紅法官就又喊來了一個男法官(後來查詢這個法官叫:孫宏江),二人關起門來商量半天後,把律師和家屬叫到一起,在走廊裏對家屬說:「我們公開給你一個答覆,這案子已經審結了,你們可以在二審時再介入。」說完就走了。

律師提醒他們:「你們這麼做已經違法了!」

孫宏江回頭問:「怎麼違法了?」

「最起碼你們開庭不公示,不通知家屬已經違法了!」

「你們找法條吧!」說完進了屋子裏,關起門來再也不出來。

律師和家屬在法院也沒有問出來法院的聯繫方式和姓名,只好先行離開了。

家屬在隨後的幾天,天天到前郭縣法院要求見院長,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日,前郭縣法院一行五個人見了家屬,其中一個自稱是院長的人對家屬說:「李福軍的案子,不歸我們管了,已經交給終審了。是因為他貼真相資料我們才受理開庭審判的,當時也沒有聯繫上家屬……你要相信法律,找律師是沒有用的。」

家屬跟律師溝通後得知:李福軍的起訴書上寫的很清楚:是因為李福軍在郵局向最高法院郵寄了控告江澤民的材料,才被起訴,並沒有提及其他事。法院院長沒有任何依據,信口胡說,這就是欲加其罪。一審判決都沒有下來,二審沒到,怎麼會交給終審了呢?還有,李福軍家屬是做生意的,電話二十四小時不關機,怎麼會聯繫不上?聯想起來前些日子董永紅法官所說的:成年人不需要通知家屬一說,家屬明白了,這些穿著法律外衣的道貌岸然的官員:要麼就是根本就不懂法律。要麼就是把自己凌駕於法律之上,任意踐踏法律,欺瞞百姓。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家屬又去找院長,被五個保安給驅趕出法院,並威脅道:再敢來法院,就重判李福軍。這充份表明了吉林省松原市前郭縣法院黔驢技窮,開始耍流氓了。

正告吉林省松原市前郭縣法院全體人員,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正義,維護所有中國人的做人權利。江澤民發動和維持的這場群體滅絕性的迫害,你們不僅是執行者,同時你們也是受害者。

自古迫害好人,必遭天譴。請不要把上天的警示當成自然現象,不要把法輪功學員的勸善當成耳旁風。擺正良心,明白真相,給自己留一個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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