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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冤獄 河北滄州趙翔控告運河分局警察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省滄州市法輪功學員趙翔在結束一年五個月的冤獄後,於二零一六年四月向滄州市運河區檢察院等機構控告運河分局警察私自修改體檢結果以達到關押、構陷她的目的,並對她進行肉體折磨。


控告書郵件

趙翔於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七日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一年五個月。趙翔在《要求對滄州市公安局運河分局警察唐國利、李毅濫用職權等行為予以刑事追究的控告書》中列舉了唐國利、李毅二人的犯罪行徑。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七日,滄州市公安局、運河分局綁架了在皇家壹裏小區參加修煉心得交流會的四十多名法輪功學員,綁架發生後趙翔曾被釋放回家。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趙翔和同案受害法輪功學員劉立新到運河分局找人,被唐國利、李毅等人非法控制並在當天對趙翔辦理刑拘。在醫院體檢的時候,三次測量趙翔的血壓均達到190、190、195mmHg,遠遠超過正常血壓85mmHg──130mmHg的範圍,已經不適合關押,但是李毅等人為達到關押目的,竟然不顧趙翔死活、當著趙翔、劉立新的面將血壓改為160mmHg,看守所的人才同意接收。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唐國利、李毅在拘留趙翔時曾經反覆強調和保證要放趙翔回家,他們拘留趙翔只是暫時的,因為需要趙翔居住地國保來人接趙翔以及趙翔要找的人孫滿園回去,八月二十二日是週五,要等到下週一上班時間才能辦理,他們要趙翔安心在看守所等著。

善良的趙翔信以為真,直到下週一一整天也沒有等到唐國利、李毅等人所說的結果,趙翔非常氣憤,並於二零一四年十月八日絕食抗議。趙翔絕食第五天,看守所通知唐國利、李毅,並把趙翔帶到滄縣醫院,當著看守所所長的面,趙翔質問唐國利、李毅為甚麼說話不算數,並說家裏的老母親已經九十歲高齡需要人照顧。唐國利、李毅等人不說話,指使手下人按住趙翔的手銬,唐國利按住趙翔的雙腳,按倒趙翔以後強行給趙翔下胃管灌食,野蠻的暴行差一點讓趙翔窒息而死。灌食結束後,他們把前銬改成背銬,在趙翔的頭上套了一個類似套水果的網狀的東西用來固定胃管,致使趙翔在兩天一夜、四十多個小時無法躺下休息。手銬非常緊,把趙翔的手腕勒成紫黑色,由於長時間背銬致使趙翔左肩膀受傷,很長時間才得以恢復。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運河區法院對李麗、常壽軒、唐建英、徐凱、劉立新、趙翔、康蘭英、趙俊如、侯東亮、曹延香等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其中趙翔被非法判刑一年零五個月,李麗被重判六年。

二零一六年四月,趙翔依法控告唐國利、李毅濫用職權罪、虐待被監管人罪、徇私枉法罪等罪行,要求相關部門依法追究唐國利、李毅等人的刑事責任。《控告書》已寄往滄州市運河區檢察院、滄州市公安局、滄州市公安局運河分局等部門。

事件回顧: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七日,四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在滄州交流修煉法輪大法的心得體會時被警察綁架。九月二十二日,河北滄州政法委、「六一零」及市局公安操控滄州運河公安分局的唐國利、李毅等人與運河檢察院的人員,非法批捕李麗、曹延香、趙翔、劉立新、康蘭英、趙俊如等六名女法輪功學員及徐凱、常壽軒、侯東亮三名男法輪功學員。

為了製造冤案,運河分局以及各縣國保等部門多次對遭綁架的法輪功學員以及親屬抄家。侯東亮僅僅因為參加交流會就被批捕,因證據不足,唐國利、李毅又去他的住宅抄查,又去鹽山找他的哥哥搜集材料。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零一五年一月、二零一五年十月。唐國利、李毅等人分別綁架「8﹒17」事件遭綁架被放回家的唐建英、王金嬋(兩人至今被非法關押)、以及侯東亮的老闆杜金勇(已回家),將迫害進一步擴大。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至十二日,運河區法院非法庭審在去年八月十七日被綁架的康蘭英、趙俊如、常壽軒、趙翔、劉立新、李麗、唐建英、侯東亮、曹延香九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中,九名法輪功學員全部推翻供詞。

侯東亮當堂陳述到,滄州市運河區國保大隊警察李毅,為了得到所謂的供詞,曾經以侯東亮爺爺病重、要去世為理由,暗示侯東亮,如果不妥協就再也見不到爺爺了。在這種情況下,侯東亮被迫說了一些與事實不符的話。據侯東亮回憶,李毅把筆錄騙到手之後說:「侯東亮,你爺爺死活與我無關。」律師說這是誘供騙供。

曹延香被非法拘禁過程中,曾遭受滄州市看守所警察指使的牢頭獄霸的殘酷毆打,從監舍打到廁所,並扒光衣服,往身上潑涼水。法輪功學員侯東亮出庭時被毆打的頭部傷口仍未痊癒。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得知運河區法院非法判刑結果:常壽軒、唐建英分別一年零八個月,徐凱一年零六個月,劉立新、趙翔、康蘭英、趙俊如、侯東亮、曹延香分別一年零五個月,李麗被重判六年。

當日前一篇文章: 美國之音:美國會法案指中共可能摘取法輪功人士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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