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易縣法輪功學員吳桂敏遭非法庭審,律師就審判長杜啟國違法行為向縣市檢察院和法院遞交控告狀;吳桂敏向縣市法院檢察院遞交要求杜啟國迴避的申請;最近,吳桂敏的家人又向縣市法院、檢察院遞交了對杜啟國的控告。 吳桂敏女士一九九八年開始學煉法輪功。那幾年她種大棚菜,整年沒日沒夜的在地裏幹活,累得一身病,神經衰弱、頭痛、腰痛,渾身無力,最後連床都起不來了,跑遍了大小醫院也沒查出有啥大毛病。一九九八年冬天她抱著試試看的想法開始煉法輪功,不到半個月的時間一身病全好了。 二零一五年九月六日上午,吳桂敏和老伴去易縣北東村集市上趕集,並給人講真相,被北東村治保主任周術誣告,當天被田國軍等國保人員綁架、非法抄家,劫走大法書五本、煉功用的播放器三個、人民幣六千五百元。晚上七點,吳桂敏被非法關押到易縣拘留所。老伴被放回。九月二十一日下午,警察就把吳桂敏轉到保定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日上午,十一點二十~十二點三十,易縣法院刑一庭對今年六十一歲的法輪功學員吳桂敏冤案進行所謂的庭審,將辯護律師拖出法庭,演出了一場違法的醜劇,不許民眾旁聽。在所謂的庭審中,杜啟國還千方百計的阻止吳桂敏為自己辯護。當天下午,律師和吳桂敏的家屬就杜啟國野蠻違法開庭、粗暴驅逐律師的違法行為,向易縣和保定市檢察院控申科遞交控告狀;四月八日向易縣法院和保定市中級法院提交了控告狀:要求追究杜啟國的違法行為,重新組成合議庭公正審理吳桂敏冤案。 四月十三日吳桂敏向縣市法院、檢察院提出迴避申請書,要求原審判長杜啟國迴避。「三月三十日上午開庭時,杜啟國無端把我的律師趕出了法庭;律師出去後,法庭未徵求我本人意見,強行開庭,嚴重剝奪了我的權利。杜啟國的這種行為已經表明他不能再公正審理我的案子。根據法律規定,我要求杜啟國迴避本案。」 四月十七日,吳桂敏的家人實名向縣市檢察院、法院控告了杜啟國的違法行為,要求杜啟國迴避,從新組成合議庭,作出無罪並當庭釋放的公正判決。「我的家庭並不富裕,勉強能維持生活。妻子吳桂敏出事後,我咬牙花了兩萬多元錢為我妻子請了律師,為的是想讓親人少受些苦難。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日,在易縣法院三樓對我妻子吳桂敏開庭審理。庭審中公訴人趙秀奇不經法庭允許擅自發言,幾次三番後,我們聘請的李中偉律師舉手要求審判長杜啟國制止公訴人的這種未經法庭允許隨便發言的行為,審判長杜啟國以公訴人有權監督法庭職責為由,不予以制止,還強令律師不能發言,而且他也不讓吳桂敏為自己辯護。律師看到杜啟國明顯不能公正的審理此案,就提出要求杜啟國迴避。杜啟國立馬惱羞成怒,咆哮著拋出‘駁回申請’、‘庭審我說了算’,命令法警將律師拖出法庭。眾目睽睽之下,兩個法警架起律師,將律師拖了出去。這是在開庭十幾分鐘發生的這樣的事情。」 吳桂敏冤案勝訴與否,她本人、家人及世人都在拭目以待。這期間也是易縣公檢法人員擺放自己生命位置的最佳時期。 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後,易縣法輪功學員吳桂敏七次被綁架迫害,被非法勞教三年;三次被抄家搶劫,砸毀房屋、家電、家具等,搶走現金六千五百元,三次被非法罰款共計一萬元,被勒索三千元。在被非法關押期間,受到易縣公安人員的嚴重酷刑,渾身是傷,直至被暴打昏死過去。吳桂敏在訴江狀中控訴到: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份,我去北京天安門廣場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被廣場警察綁架,連夜被易縣公安局帶回並非法關押拘留所一個月。關押期間,被幾個惡警毒打多次,打得下身黑青,昏死一次。我去天安門的第二天,易縣政法委指使縣公安局、高陌鄉政府八十多人對我家打砸搶,窗戶玻璃、家具、電器都砸毀屋內一片狼藉,還搶走兩台電視機等物品。高陌鄉政法委威脅恐嚇家人並罰款三千元,沒有出示字據收條。二零零零年三月,縣公安局以中央開兩會為名,將我綁架非法關押在易縣拘留所兩個多月;二零零零年九月份的一天,因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被綁架到公安局,被六一零人員馮德城罰款二千元後放回,沒有任何收據;二零零零年十月,我去北京天安門廣場為法輪大法說句公道話,被綁架帶回後,非法關押在易縣看守所兩個月,在看守所內遭受惡警的毒打。期間高陌鄉政府罰款五千元,勒索三千元,並威脅恐嚇家人多次。 二零零一年四月的一天,鄉政府、派出所人員闖入家中,強行將我帶走,拘禁在鄉政府三個月,後又將我轉入看守所非法關押,我絕食反迫害,公安局長張建華親自打我,用硬木棍打腳踝骨,上老虎凳,吊著打,腳踝骨痛了半年多才好。在看守所非法關押八個月後又轉入洗腦班繼續迫害。 二零零四年四月的某天,我因貼讓世人明白法輪大法好的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關押在拘留所。在拘留所我絕食反迫害,七天食水未進身體極度虛弱,公安局怕承擔責任讓家人把我接回。沒過幾天警察闖入家中又強行將我綁架,在沒有任何法律手續下直接送到保定勞教所勞教我三年。在勞教所獄警對我強行轉化,強行洗腦迫害,長期從事超強度的體力勞動,使我身心受到摧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