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河北省三河市辛集鎮南莊村九十三歲老人牛寶林,於二零一五年向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遞交了對江澤民的控告書。 牛寶林說:「自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起,我們家就居無寧日,兒子、兒媳不是被單位領導找去談話,就是被縣裏多次找去轉化,我們全家每天都生活在恐怖的氣氛之中。由於長期受到以上這些精神和肉體上的雙重折磨,我兒子於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三日含冤離世。 以下是牛寶林在控告書中陳述的被迫害情況: 我兒子牛連江三次被綁架洗腦班,一次被非法拘留,我兒媳徐淑青兩次被綁架洗腦班,同時家庭多次遭大廠縣610辦公室、公安、國保及我兒子、兒媳的工作單位人員非法抄家、勒索錢款、恐嚇威脅,造成了家破人亡。 我兒子牛連江(原大廠縣交警大隊指導員)、兒媳徐淑青從一九九七年八月開始修煉法輪功。我兒子當時在交警大隊的領導崗位上,平時工作中難免會得到一些好處,修煉法輪功以後,所有的外來不義之財一概不取。兒媳在單位勤勤懇懇、兢兢業業,不但幹好本職工作,還常年義務打掃單位的廁所衛生,曾多次被評為省、市、縣先進工作者並立過二等功。他們平常做事都先為別人著想,更不佔公家的便宜,不論大事小事,只要對別人有好處他們都去做。通過修心煉功,兒子、兒媳思想境界提高了,身心健康了,家庭和睦了,他們每天都過得高高興興、快快樂樂的。 自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起,我們家就居無寧日,兒子、兒媳不是被單位領導找去談話,就是被縣裏多次找去轉化,我們全家每天都生活在恐怖的氣氛之中。 二零零一年十月,大廠縣610、公安、國保把我兒子、兒媳綁架到大廠縣河西營洗腦班迫害一個月整,和外界、家人失去了任何聯繫。 二零零四年三月大廠縣610、公安局、畜牧局的人員毛松錄等非法闖入我家,把我兒子、兒媳又一次綁架到北京通州區大營洗腦班迫害,並非法從家裏抄走法輪功書籍等。並且非法關押他們兩個月之久,使他們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大廠縣610伙同公安局的姜文剛和畜牧局的毛松錄共七、八個人又非法闖入我家,不由分說進屋就翻,桌子、床都翻了個底朝天,不但抄走了所有大法書籍和真、善、忍掛板,還把我兒子綁架到縣看守所非法關押達兩個月之久。 我兒子在看守所不但失去人身自由也失去了做人的基本尊嚴,吃的是窩頭白菜湯,睡的是水泥地,受盡了非人性的折磨。因為快過年了,我們找到公安局要求放人。結果公安局乘機向我家敲詐勒索兩萬元人民幣(當時是公安局黃勇收的錢),才同意放人,而黃勇卻沒給任何收條。 我兒子回家後,身體出現病狀。就在這種情況下,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九日下午(正月十二)剛過完年,縣610、公安、國保劉春光等人,又把我兒子綁架到廊坊洗腦班進行迫害。從此,家裏就沒有了我兒子的任何音信。 一直到八月底才把人放回,我兒子回來後就像變了一個人:原來有說有笑的他變得沉默寡言,身體極度消瘦、精神恍惚,白天不敢出門,晚上整夜不能入睡,聽不得任何聲音和動靜,每天都驚恐萬分,痛苦不堪。從他的表現來看,他在廊坊洗腦班遭受的迫害不堪設想。 在此情況下,縣610、公安、國保人員還不罷休,還經常非法侵入我家騷擾、恐嚇。並強行沒收了我兒子和兒媳的身份證。由於長期受到以上這些精神和肉體上的雙重折磨,我兒子於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含冤離世。 我兒子、兒媳信仰真、善、忍,是國家《憲法》賦予的權利和自由;而被告人江澤民卻違反《憲法》,操控法外組織610辦公室,命令、 指使各級黨、政機構迫害好人。被告人江澤民禍國殃民、濫用職權、迫害無辜,他的所作所為給我這個耄耋老人和我的整個家庭造成了無法彌補的傷害,讓我這個老人失去兒子,我兒媳失去丈夫,我孫子失去父親,我重孫失去爺爺,使我原本美滿幸福的四世同堂之家就這樣毀掉了。是江澤民害死了我兒子,是江澤民毀了我這個幸福之家。為了維護法律尊嚴,捍衛我一個公民的合法權利,特對江澤民提起刑事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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