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六日】遼寧省撫順市的崔薇女士,原是撫順市乙烯化工廠醫院醫師。可自己被病痛折磨得面容憔悴,當時二十幾歲的人像四十多歲的樣子。一九九六年十月,她開始修煉法輪功,用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各種疾病不翼而飛,精神煥發,從那至今沒有再吃過一片藥,家庭也和睦了。 在江澤民一九九九年七月發動對法輪迫害後,崔薇女士因到北京上訪遭迫害,原本幸福的她四次被綁架、抄家,送洗腦班、酷刑折磨,送勞教、兩次生命垂危,還有兩次險被活摘器官、被迫流離失所八年,期間父母家人為她擔驚受怕,年僅七歲的幼子無人照看,丈夫在淒苦與無助中苦苦度日,後因無法承受壓力及痛苦,被迫與她離婚。期間,單位停發她的工資、甚至開除。 崔薇女士去年六月加入訴江大潮,對迫害元凶江澤民提出控告。下面是崔女士陳述的被迫害事實。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廣播開始播要取締法輪功,我決定到省會上訪,反應一下我所知道的事實,我那時以為政府是被矇蔽了,我有權利和義務澄清事實,告訴政府真相。我和幾個同修一起雇車前往瀋陽,還沒出撫順就被截回,被大客車送到南陽的煤校,在煤校的一個大教室的地上坐了一宿,一起被截回的有幾百人都被送到那。第二天,強制我們聽關於取締的錄音,之後,挨個強制登記報名,才讓回家。 江澤民開始對法輪功迫害,報紙、電台、電視鋪天蓋地而來,極盡造謠之能事,用盡各種手段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我在單位也三天兩頭被領導和公安處找談話,逼迫我放棄信仰,希望我能揭批。但我怎麼能啊,法輪功救了我的命啊!怎能做忘恩負義的人呢?我看到報紙電視裏報的都是假的,我決定到北京上訪,反映真實情況。 大概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左右,我在北京天安門廣場看完升旗準備找上訪處,有人問我是否煉法輪功,當得到肯定的答覆時,不由分說,把我連拖帶拽強行拉上警車,一會兒,車就被法輪功學員填滿,之後送到一個體育場,在整個操場上坐滿了法輪功學員,中間我們不斷的跟看守的人(警察)講真相,講我們修煉後受益的情況,講我們修煉後道德的昇華,有的人被感動,有的不屑一顧,有的不讓我們上廁所,陸續有同修報了姓名地址被本地駐京辦的人帶走。半晚時,我們不報名字(因為報名會連累單位和家屬)的同修被五十人一組,分到各個看守所,我被分到延慶看守所,我被叫成四十六號,後來陸續的報了名字的被他們當地帶走,期間我們絕食抗議關押迫害,被灌食,被罰站、罰蹲、或開飛機,種種體罰。 十一月五日,我們九個或十個堅持不報姓名的同修被集中到一起,說馬上要把我們送走,有一經常不擇手段逼迫我們報名的警察惡意的嘲笑我們:這回可要到好地方去了。 這時,已經來北京找我三天的父母在北京的撫順駐京辦拿我的相片給人辨認時,一個借調到駐京辦的新賓的劉姓派出所所長認出了我(他曾在延慶看守所見過我,對我印象很深),帶我母親驅車去延慶看守所,將我帶回了撫順駐京辦,而其他人都被送走了,送到哪不知道,但絕不是那個警察說的好地方,後來聽說活摘器官的事,慢慢和這事聯繫起來,我後來也沒再見過那些同修,不知那些同修們現在怎樣了,寫到這我已淚流滿面,我不敢再想下去。那些善良的同修們啊,臨走前還在想辦法讓警察們明白:法輪功是好的,希望那些虐待他們的警察不要被矇蔽…… 當天撫順駐京辦的李海洋(處長)、沈一平副局長都在,沈副局長在勸我「放棄信仰」無效後,還跟晚上要押我回撫順的人說:她甚麼時候說不練了,甚麼時候放人。第二天回到撫順後,被東洲派出所的金副所長送進撫順拘留所,關押了十七天,後被單位擔保出來。 二零零零年十月初的一天,東洲派出所因拿到我郵到北京的上訪信,而到東洲乙烯小區我的家裏抓我,還抄了家,丈夫那時患「腰間盤脫出」病,走路都不方便,兒子當時只有五歲,還在上幼兒園,他們不管我家裏的情況,強行將我送進拘留所,第九天時又把我送進武家堡教養院強改班(強制改造),惡人榜上的「吳偉」是那裏女隊的負責人,有吳偉做靠山的陳明(邪悟者)指使一夥邪悟者圍著我打我的臉和頭,把腦袋打得腫的很大,滿臉青紫,眼睛幾乎睜不開,只有一條縫。因為怕這種打人的行為被曝光,而不讓我家人見我,直到十餘天後,臉上的瘀青退了才敢讓我親人來見我。 另外還有強制蹲,強制飛著等等刑罰,一直到十一月六日才讓我回家。期間,我的神經時時處於高度緊張狀態,每天都不知道還有怎樣的折磨等著我,又擔心孩子和家裏的情況,真是心力交瘁,度日如年。回家後,東洲街道還跟我丈夫要了一千元錢說做押金,至今沒有退還。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九日,我在廠內醫院和同事們一起洗白大衣(工作服),撫順公安一處的郝建光、關勇等八人來我廠抓我,在眾人都認為不可能的情況下我走脫了。公安一處的人惱羞成怒,嚴密監視監控我的家人、電話。幾天後,我覺得也沒別的辦法,只能去北京上訪,就和另一個要去北京找女兒的同修一起走了。 在天安門廣場我們一起被綁架,天安門廣場的便衣比遊人多很多,我們被強行送到宣武門看守所,那一天全國各地到北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有十幾個。因我自認為沒有罪,所以不配合警察的要求,就被一群警察圍住踢打,之後三天我絕食抗議迫害,並躺在看守所的硬床板上不能行動,我告訴看守:我的腰被踢壞了,有血尿。那獄醫(五十多歲,較瘦,個不高)本來對我橫眉冷對,似乎仇恨刻骨,卻帶我去醫院驗尿,我當時還奇怪他為甚麼有這樣的好心,結果他看真有血尿似乎很失望(現在知道,因為我有血尿,說明腎不好,就不能給人移植用了)。 三天後,那個獄醫不在班,負責我的警察看我生命垂危的樣子就把我放了,剛進去時沒收的錢和隨身物品也還給了我。 我開始了漫長的八年的流離失所生活,到過外地,打過工,風餐露宿,吃過各種苦,最讓我痛苦的是不能和家裏聯繫,因為知道電話被監控,不知道家人的情況,擔心孩子,擔心親人,我知道他們也擔心我,我們就這樣痛苦的煎熬著,後來回家後聽說媽媽像瘋了一樣在街上看到一個高個女孩就拽過來看看人家臉,看到不是女兒,失望之極。姥姥從小帶我,感情很深,在這期間過世,終究沒有在最後看到我一眼;兒子六歲就見不到媽媽,心中悲苦可想而知,在學校和鄰里遭到歧視,幼小的心靈受到的傷害無法用語言描述;婆婆擔心兒媳又擔心兒子、更怕孫子受委屈,苦苦支撐;丈夫在淒苦與無助中默默等候幾年,後來終究無法承受壓力及痛苦,被迫與我離婚。期間,我被單位停發工資,甚至被「撫順石化公司」開除。 二零一零年我回到父母家,當年八月十九日早七點我剛出家門要去辦事,撫順公安一處來人綁架我,我隨身帶的電話簿、兩張銀行卡、現金四千五百元、手機8部、移動硬盤、U盤、mp3等被搶,隨即家被抄,筆記本電腦、五部手機、刻錄機、mp3、電子書等被搶。在戈布橋頭的石化公安處,給我強行坐鐵椅子,我不配合按手印,彭越抓住我的頭髮,狠狠搧我耳光,晚上又被順城分局國保大隊焦臣、佟年(在順城公安分局曾毆打我)等人送入撫順拘留所。二十六日起,我開始絕食抗議拘留所非法關押,三十日始,拘留所教導員張敬慧等極力主張給我灌食迫害,於九月三日前在古城子醫院被野蠻灌食三次。九月三日,順城分局國保大隊焦臣(副大隊長)、佟年(大隊長)、張敏等人將我送往馬三家勞教所,欲對我勞教三年。在醫院檢查心臟及腎臟都有衰竭的情況下,焦臣等人拿出兩百元錢買水果為名賄賂馬三家勞教所醫院院長,使其簽字通過體檢,而在勞教局最後簽字時,因身體嚴重脫水未予通過,返回撫順,焦臣回來的路上對其他人說「養兩天再送」。 後來得知我父母因救女心切籌借了一萬元錢交給焦臣讓他幫助疏通,他當時滿口答應,卻不想被他拿來賄賂醫院把我往勞教所裏送,焦臣看到我已奄奄一息,做賊心虛,返還了我母親五千元錢。 這些都是江澤民一手指揮下造成的,還有千千萬萬的法輪功學員和他們的親友都承受著這樣的痛苦,還有那些被活摘器官焚屍滅跡的法輪功學員,他們是承受著怎樣的痛苦啊!還有他們的親人呢? 這漫長的十六年啊,多少家庭分崩離解,多少親人骨肉不能團聚,多少人妻離子散,多少人流離失所,多少棟樑之才被毀,多少執法者變成禽獸,多少白衣天使墮落成惡魔……這真是一場浩劫,一場毀滅人性,泯滅人良知的浩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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