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四日】〔大陸來稿〕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下午,山東省泰安市岱岳區良莊鎮南官莊村的法輪功學員王玉躍正在自家田地裏幹農活,突然接到一通電話說有人找他,讓他回家。 回家時看到有三個人在大門外的胡同裏,坐在鄰居給的馬札上,其中兩個穿警服的是山東省泰安市岱岳區良莊派出所的警察。 王玉躍問:「找我幹甚麼?」 警察說:「你最近往上面寄過信嗎?」語氣挺兇。 王玉躍:「寄了。」 警察:「寄的甚麼信?」表情惡狠狠的。 王玉躍:「控告江澤民。」 警察:「往哪寄的?!」 王玉躍:「北京最高檢察院。」 警察:「為甚麼要告江澤民?」 王玉躍:「因為江澤民違犯憲法,迫害法輪功,栽贓陷害法輪功,迫害法輪功學員,破壞公民信仰自由,侵犯公民人身自由。」 警察:「這麼多年,為甚麼現在才告?!」 王玉躍:「因為司法改革,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最高法院宣布了‘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立案登記制度,冤假錯案要澄清。」 接著王玉躍告訴他們法輪功叫人按「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更好的人。煉法輪功能祛病健身、家庭和睦、道德高尚,對個人、家庭、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王玉躍還告訴他們:法輪功沒有違反任何法律,而打擊迫害法輪功的行為是絕對的違法犯罪,你們千萬不要再做這樣的事了。 開始很兇的警察這時抱有歉意地說:「老王,我們是按照上級指示來核實一下,不要生氣。」王玉躍說:「狀告江澤民是我實名控告的,沒有半點假。」 他們走時,王玉躍送他們到大路上,一警察說:「老王回去吧,回去好好煉,給師父多磕頭,多燒香!」王玉躍說:「那是一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