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四川省羅江縣居民吳曾輝於一九九五年在二十二歲時開始修煉法輪功,他按照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時時刻刻做個好人。他曾在二零零八年汶川大地震中不顧個人安危救了很多人。然而,這樣的好人卻因為堅持「真善忍」信仰,被剝奪工作,被警察綁架,被非法判刑,在獄中遭受種種折磨,使年僅四十二歲的他如今只剩下六顆牙。 吳曾輝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他在《刑事控告書》中指出:法輪功學員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於國、於民、於家有百利而無一害,而江澤民卻非要置法輪功學員於死地。十六年來,江澤民拉攏高級幹部助他迫害法輪功,用的是「利誘」,給他們本不應該得到的權力地位來誘惑他們;而他對中下層直至最基層的公檢法人員及政府人員包括街道、居委會,使用的則是「威逼」,用他們正常工作中本應得到的工資、獎金、職位等等作為籌碼來逼迫他們去迫害好人,讓他們不得不在維持正常生計、還是維護道德良知之間做選擇,他們也都承受著來自高層的壓力,明知法輪功學員都是善良的好人,卻為了職務、為了飯碗、為了自保,昧著良心犯罪,麻木的助紂為虐,去傷害自己的同胞,他們如不聽善勸,不懸崖勒馬停止迫害,今後也將面臨正義的審判,成為江澤民迫害法輪功運動的替罪羊。我目前只把罪魁禍首江澤民列為控告對像,是想給其中還有可能改過的人留下希望與機會,控告江澤民也是為了喚醒那些被謊言矇蔽的世人、那些被利用參與迫害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尚存人性的組織實施者、參與者,最後他們成了替罪羊,才是最可憐的人。 以下是吳曾輝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自己遭迫害的主要事實: 依法上訪遭綁架,被迫失去工作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當時在海南省工商銀行工作的我,與幾位法輪功學員坐飛機從海口飛往北京,想通過上訪向政府說明法輪功的情況。第二天上午,我們幾位學員在北京西單途中被北京警察綁架,劫持到北京豐台體育場。當天下午被強行帶到海南省駐京辦事處。北京警察說:你們必須馬上離開北京。一位學員說:我們還沒有反映情況呢,如果不放我們被抓的學員,我們不走。於是警察就來拖學員。一位男學員打起雙盤,被警察從屋內一直拖到樓下。而另外兩位女學員與我是被幾人強行抬上飛機的。回到海口機場,天下著雨,我們是被手持微衝的特警押送的。當時,工行北京總行給海南省工行施壓,並說:你們省全行只來了這麼一個,以為是誰呢,不過一個代辦員。施壓省行勒令我寫檢討。我拒絕寫檢討,同時也不想讓領導受牽連,出於無奈只好寫了辭職報告,失去了工作,回到四川老家。 一九九九年八月中旬,我再次進京。八月十七日下午,我與北京學員在北京展覽館外面的草坪上席地而坐,剛坐下一會兒,立即被警察包圍了,在北京被關押了幾天後,直接被押回海口市第二看守所,與我一起被非法抓捕的幾位同修被非法判了重刑,最長的十二年。我在痛苦中承受不住,違心的寫下了所謂的悔過書,做了一個修煉人絕對不能做的事,他們滿意了,十二月三十日把我釋放了。江澤民的心腹政法委書記羅幹親自嘉獎了參與此次迫害的海口市中級法院法官陳援朝。二零零三年九月二日,五十二歲時陳援朝遭惡報患肺癌死亡。 曝光真相 遭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八日,我在四川省德陽市羅江縣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遭人惡告,被羅江縣國保大隊蔡紹雲等綁架,關押在德陽市看守所。在看守所內被強迫做塑料花和挑選豬毛。有一次因為我堅持煉功,被獄警強制戴腳鏈一週,連睡覺也不解下來。在這樣恐怖的環境中非法關押了十一個月,最後被羅江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審判長周安全事後對人說:這是上面(「六一零」)早就定好的,我們只是執行。事後家人告訴我:在我未拿上庭的傳票之前,還未開庭的情況下,德陽日報就刊登了我被非法判刑三年的消息。由此可見,完全都是在「六一零」暗箱操控法院幹的。在警察抄家期間,八十九歲高齡已病患在床的外婆受到驚嚇,於二零零一年一月去世。時任羅江縣政法委書記張本應,因積極迫害大法弟子,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底因急性胰腺死亡,遭到惡報。 德陽監獄的酷刑 我被非法判刑後,於二零零一年九月被劫持到德陽監獄。先到二監區(入監隊),所有的活動都被限制,兩人包夾一人,而且是時時刻刻盯著,不能離開,甚至上廁所都跟著,寸步不離,強制轉化,逼迫放棄信仰,不放棄修煉,就遭管教人員和包夾人員毒打和折磨,強迫我們寫三書(按媒體宣傳的口徑寫污衊法輪功的材料),人們蔑視的目光、侮辱的語言、歧視及人格侮辱,恐怖的氣氛,我們時時刻刻都處在一種無形的壓力當中,好像呼吸都感到困難,經常睡不著覺、或者在半夜驚醒,吃不下飯,殘酷折磨,身體的傷害,心靈的摧殘,身體消瘦了好多,也十分虛弱。為逼迫我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嚴禁與其他法輪功學員說話,平時與別的法輪功學員見面後點一下頭、眨一下眼也要制止或辱罵;限制人身自由,洗漱、上廁所都要打報告。強制唱紅歌和犯人「改造歌曲」,因為我拒絕唱,被罰長時間在烈日下暴曬、禁止上廁所等。 中共體罰演示:蹲馬步 |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中旬一天,我因為傳看大法師父的經文被犯人文彩兵發現,二監區獄警邱慎指使惡犯毆打我,並強迫我說出是誰給我的,我堅決表示不出賣別人。邱慎惱羞成怒,二天三夜不讓我睡覺,晝夜體罰「開摩托」(蹲馬步、腳後跟離地、兩手前伸端平),二十四小時安排犯人看守,姿勢一變就打,連吃飯時也不准坐下或蹲下,後來我雙腿腫脹,不能彎曲,期間還遭惡犯王丹、文科等毒打。 當時有七、八位大法弟子都受到了和我類似的迫害。我沒有妥協,又將我關入嚴管隊迫害五個多月,嚴管隊是被關押在一個極端虐待和肆意摧殘肉體的黑牢,整個白天除了中午吃飯稍息一小時外,其餘時間全在院外的操場上高強度,超生理極限的「罰跑」和「軍訓」。每天上下午各跑八十圈,每圈約三百多米,一天長跑近五十華里。監獄裏的「牢飯」本來就極差,而嚴管隊的「牢飯」連定量都被警察有意剋扣。在如此惡劣的條件下,許多人被折磨的皮包骨,哪裏能承受了如此高強度的肉體摧殘,跑不動倒地了,獄警就命令兩犯人拖拽著繼續跑,或跑著跑著突然鬆手,被拖的人則一頭撞上牆根或階石,撞的頭破血流。邱慎指使惡犯楊光川、肖傳龍經常折磨毆打不夠,還經常侮辱我,當面羞辱我,身為獄警的邱慎,有一次問了我一個極其下流的問題。平時還強迫我刷廁所,要求把長期因屎尿侵蝕的便池刷白。另外幾個學員也遭受了同樣和更多的迫害,我們都堅定的走了過來,讓許多服刑人員也敬佩的說:法輪功真堅強。 中共酷刑示意圖:背銬 |
二零零二年七月的一天,我又一次傳看經文被發現,警察邱慎跳起來猛搧我的耳光,嘴裏不停的咒罵,將我關入禁閉室,戴背銬八晝夜,然後連續兩個多月超負荷罰跑步和「軍訓」──超強度的走「三大步」、「分解動作」、站「軍姿」和長跑,姿勢稍有變動立即懲罰。二監區獄警邱慎因為多次凶殘迫害法輪功學員而遭報,身體、精神狀態極差,面黃肌瘦,後因經濟違紀案件敗露被撤職。 我在德陽監獄遭受了三年多折磨後,牙齒全部鬆動,後來陸續脫落,四十二歲的我現在僅剩六顆牙齒。以上所陳述的只是我被迫害的其中一部份,精神和心靈上的痛苦和傷害更是筆墨難以盡述。 再次遭迫害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日,不知何故,四川省德陽市珠江路派出所三名警察以及二重廠108社區相關人員一名,上午十點多,闖入我的住處,打著查暫住證的名義,警察強行搜走了我和母親的身份證。當天下午,警察以查看房屋漏水為由,帶槍闖入家中,搶走了價值一共八千多的筆記本電腦和手機三部以及打印機一台等私人物品。當時我走脫。身份證和手機、電腦等私人物品等,家人多次去要,至今未歸還本人。警察後來威脅家人說要給我判重刑,致使我流離失所,有家不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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