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一六年四月八日下午兩點,遼寧省朝陽市建平縣法輪功學員遲淑華、林江梅,在遼寧葫蘆島市看守所遭所謂的「庭審」。上午九點,對遲淑華的非法庭審,不足二十分鐘,甚至連必須的程序和形式都沒走就草草結束了。 當天下午兩點,在葫蘆島看守所不足十平米的小屋,對法輪功學員林江梅非法開庭,法庭企圖不讓任何人旁聽,一人以看守所某領導的身份說:「地方太小,就五平方米那麼大,只能容下原告、被告,其他人一律不讓進。」有家屬聽後嚴肅地說:「不讓旁聽違法!地方小是你們選的,選擇裝不下人旁聽的小地方本身就違法,我們從幾百里的老家趕來,難道就連當事人的丈夫都不讓進嗎?你們這種做法太藐視法律了!也太不人道了!」看守所自知理虧,但最後也只讓林江梅的丈夫一人進去旁聽,其餘十幾名家屬只能在外面的大風和沙塵中等待。 石伏龍律師為林江梅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對檢方和法官所謂指控的每一證據和提問都從法律層面一一進行駁斥,令檢方及法庭人員瞠目結舌,無言以對。整個非法庭審時間接近兩個小時。據悉,林江梅的精神很好。 朝陽市建平縣沙錦堂(七十多歲)、王志國(小兒麻痺)、林江梅、遲淑華等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被綁架,除一人被非法關押十五天放回之外,其餘均被非法批捕。朝陽市公安局局長李超執法犯法,二零一五年下半年幾次給各公安分局人員開會,布置綁架訴江的法輪功學員,並威脅下屬:如果誰把布置抓捕法輪功學員的機密提前洩露出去,就扒誰的警皮。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建平縣國保大隊在姜傑指揮下,伙同各區派出所對建平縣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抄家、綁架,搶走大量私人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