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二零一六年四月七日上午十點至十二點,中午一點至二點三十分,四川綿陽中級法院在江油非法庭審被誣判後上訴的四名法輪功學員:李群(七年);鐘水蓉、譚小瓊、楊光明(各八年)。 參加庭審的除法輪功學員的七位家屬外,其餘均是身著便衣的一些青年男女(公、檢、法、社區的人)。上午大約三十人參加,下午大約十多人參加。 十點正,被非法關押了一年半的四位法輪功學員走上法庭,他們都沒穿囚服。在庭上他們各自堂堂正正的表明:我們修煉真、善、忍做好人沒錯。 儘管綿陽市檢察院的公訴人照本宣科誣蔑幾位法輪功學員,兩位律師從憲法、刑法的角度有依有據的駁斥,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去聽的家屬都明白了自己的親人並沒觸犯法律,是中共在犯法。最後法官不得不說:改日宣判。 事件回放: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日,五名法輪功學員在江油市被警察綁架。其中有四川瀘州敘永法輪功學員李群、成都青白江的鐘水蓉、四川中江的小謝(已釋放)、平武法輪功學員譚小瓊和楊光明夫妻倆。三名女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在四川綿陽看守所,兩名男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四川江油看守所。 據本次四位法輪功學員敘述:楊光明夫婦是做米花糖生意的,因為貨真價實,生意很好,正在為生計找事做的敘永法輪功學員李群聽說後就去學,想回家做米花糖為生,鐘水蓉是修打印機為生的,他們一到,就被綁架了,原因是他們在明慧站內的聯繫被惡警盜取了。在被綁架中,鐘水蓉的三千多元被搶走至今未歸還;譚小瓊夫妻做生意攢下的五萬多元被搶走,另外,李群的兩千多元也被搶走,至今未歸還本人。 本次庭審中,四位法輪功學員敘述,江油市公安局在拘捕他們後,把鐘水蓉單獨關押在公安局長達七天;李群等被綁架在賓館七天,這已經是公安局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 在長達一年零三個月後的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日,江油市法院開庭審理誣判李群等四位法輪功學員。其中,鐘水蓉一直是零口供、零簽字;四位法輪功學員的口供也對不上,但是,江油市檢察院卻能下令逮捕並公訴四位法輪功學員,江油市法院非法誣判鐘水蓉、譚小瓊、楊光明八年;李群七年的重刑,原因是他們都是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日的開庭,江油市法院和檢察院外面布滿了警察,幾乎是三步一崗、五步一哨,便衣隨處可見,警燈不停地閃爍,一個政權對好人的迫害居然怕到如此地步,真是可嘆啊!青白江區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特務組織)的人還去參與了迫害。那次江油市法院還不讓被迫害的法輪功家人旁聽。 本次開庭前,法輪功學員請的北京律師專門到綿陽市中院打招呼,如果不讓受害人的家人旁聽就拒絕出庭。綿陽中院允許給發十二張旁聽證。但是,鐘水蓉的家人就只有她的母親發了一張,法院不允許她姐姐進場。她姐姐說,為甚麼不讓?我母親有病,如果她倒了,我找你算賬!警察無可奈何的發給她一張。還剩兩張,都不發了,不允許鐘水蓉的其他親人進去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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