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面臨著隨時都會被終止,這從最近明慧網的報導中可以看出來。 重新開庭為哪般?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七日的評論文章《周向陽、李珊珊案重新開庭說明了甚麼》中提到,天津東麗區法院違法審判法輪功學員周向陽、李珊珊後,遭到家人和律師的控告,法院不得不作出重新審判的決定。中共迫害法輪功本身就是違法的,借用法律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更是違法。按照慣例,這類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的案例都不會重審,可是如今周向陽夫妻的案件卻重審了。文章分析法院被迫重新非法開庭時提到兩點:一是因為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幕後人員都在紛紛為自己留後路;二是法官非常害怕因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而被告上法庭。 檢察院兩次打回涉及控告江澤民的案件 就在同一天明慧的報導中,還有這樣的一個案例。說的是從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日,因為起訴江澤民,寧夏吳忠市利通區國保警察李軍、馬明朗等人,先後綁架了法輪功學員高建平、衛寧菊、吳金蘭。最近利通區公安分局國保警察將高建平、吳金蘭、衛寧菊等人的所謂「案子」提交到檢察院,但兩次都被檢察院打回。 全國第一起控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控告人是北京的王傑,和香港的朱柯明。僅僅因為控告江澤民,朱柯明被枉判了五年,而王傑則被迫害致死。放在以前,法輪功學員起訴江澤民都會被認為是嚴重的政治事件,只要公安局立案,檢察院哪敢不受理!可現在,檢察院將涉及訴江的所謂「案子」打回去兩次。現在這個形勢,管你訴江不訴江,誰也不願意接手迫害法輪功的案子了。 公訴人:沒話可說,希望從輕發落。 三月十八日明慧網報導中說,河北省衡水市故城縣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張金升。公訴人以「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進行非法起訴。律師有理有據的予以駁回。法庭上,律師還明確提出警察對張金升刑訊逼供的事實,為張金升作無罪辯護。 當公訴人拿出光盤進行誣陷時,張金升要求當庭放映。公訴人不想播放,但是在法官的要求下,不得不當庭放了起來。光盤上淨是「起訴江××,全球公審江××,給翟紅軍的一封勸善信,解體黨文化」等內容。律師就光盤內容作出辯護:「這些沒有一樣是有罪的,相反這些東西恰恰說明大法弟子的大善之舉。」 最後,法官問公訴人:「公訴人,你還有甚麼話說嗎?」公訴人回答:「沒話可說,希望從輕發落。」 法庭上那麼多人都靜靜地聽著,大家心裏越來越明白,張金升確實無罪。讓人驚異的有兩點:法庭上播放法輪功學員製作的光盤。法輪功的真相都是客觀真實的。像這張光盤,裏面不但有起訴江澤民的內容,還有法輪功學員對迫害者進行勸善的內容,這不正證明了法輪功學員無私無我的境界嗎?另一點是公訴人最後的回答「希望從輕發落」。顯然公訴人這時已經明白了真相,他不想為中共迫害法輪功背黑鍋。大家知道,中共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只要法輪功學員堅持自己的信仰,公訴人就得站在中共的立場上進行惡意的指控,因為這涉及到公訴人的政治立場問題。然而,這個公訴人竟然在法輪功學員張金升完全否定迫害、堅定修煉法輪功的情況下,為法輪功學員說出「希望從輕發落」的話,這種現象發人深思。 類似於當庭釋放的「判決」 明慧網三月二十九日的報導「蘇州工業園區法院第三次開庭 蔡素平二週後回家」中說,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江蘇省蘇州工業園區法院第三次對法輪功學員蔡素平女士開庭,律師再次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最後法官宣讀所謂「判決書」,判八個月;然後通知蔡素平的丈夫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七日回家,幾乎是當庭釋放。 這個法官為何要這樣判呢?就現階段來講,中共非法逮捕了法輪功學員,又超期關押了,它要找個理由判一下。對蔡素平判決的期限就說明了這個問題。法官判八個月,盡可能為自己參與迫害法輪功退卸了責任。 法院不管 檢察院退卷 公安局只好放人 三月二十九日,明慧網上報導的「法院不管 檢察院退卷 公安局只好放人」,更能說明問題。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晚七點多,山西省侯馬市法輪功學員李美玲在貼真相資料時被綁架。十月三十日,檢察院將她非法批捕,企圖對李美玲非法判刑。然而,案子到了法院,法院不管,退回檢察院。檢察院又問司法局,司法局也不管。於是檢察院將案卷退回公安局。這時李美玲已經被非法關押半年,公安局只好辦成將李美玲拘役半年。李美玲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回家。 這是最近三天明慧網報導的幾起關於法輪功的案件。這就是公檢法及其主管部門人員對法輪功的態度。這從另一個方面說明,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正在被制止當中,中共的迫害已經到了隨時被終止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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