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三月九日】這場迫害使她遭十一年冤獄、家破人亡,丈夫、父母先後離世,肖豔萍女士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四日向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提起了對發起迫害的元凶江澤民的控告。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肖豔萍女士再次遭劫持失蹤。 肖豔萍女士原是陝西省南鄭縣大河坎鎮長空儀表廠(七十六號信箱)職工,本著良知、善念,以自己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的事實,為了說句公道話,清除人們頭腦中的謊言,使更多人能夠受益,不圖名、不圖利,省吃儉用,製作真相資料,卻成了被江澤民及其操控的六一零非法機構用來迫害的所謂罪證,肖豔萍女士先後被非法勞教兩次、被判刑八年、被開除公職。 以下是肖豔萍女士控告書中陳述的事實與理由: 我是一九九六年十月開始修煉法輪功的。之前我的身體狀況很差,是個藥罐子,先天性腦血管畸形,曾於一九八八年十月在北京宣武醫院腦外科做過開顱手術。術後綜合症使我常年失眠、頭痛,因失血過多又得了失血性貧血,右心室肥大,大夫說是心肌炎,做心電圖時波動微弱,起伏很小。還有婦科病、右腿膝關節炎、氣管炎、鼻炎等攪得我痛苦不堪。 剛煉功一個月時,我的失眠症狀消失;再煉半年以後渾身特有勁兒,那些亂七八糟的毛病是甚麼時候沒了的連我自己都說不清。我堅持每天早晨煉功,然後八點正常上班。晚上利用別人看電視的時間學法,我嚴格按照「真善忍」的法理來要求自己,遇到矛盾向內去找,處處為別人著想;在工作中從不計較個人得失,兢兢業業,踏實肯幹;在教育兒子方面也是以身作則,不說謊。 具體受迫害的情況陳述如下: 一、兩次勞教迫害 二零零二年非法勞教二年。二零零二年九月四日下午不到三點,我在單位上班時,被南鄭縣公安局國保科的政法委辦公室主任來忠、「六一零辦公室」 科長蔣漢傑、副科長杜久成等四、五名警察綁架,到七十六號信箱廠部保衛科辦公室非法逼審,理由是說我與鄰廠的一名法輪功學員傳遞法輪功真相資料,我被「六一零辦公室」 非法勞教二年,被七十六號信箱迫於六一零壓力開除公職。我丈夫花了二萬元左右,將我從南鄭縣看守所於二零零四年春節前夕提前八個月釋放回家。從看守所出來的那天,杜久成把我叫到辦公室索要跑路費,說我丈夫答應給他一噸汽油的指標,還說「要說話算話,君子一言,駟馬難追」,藉口要挾我。 二零零五年再次被非法勞教一年半。二零零五年正月十二日下午,我外出張貼法輪功真相標語時,遭到大河坎刑警的非法綁架,南鄭縣公安局國保科六一零辦的杜久成把我非法羈押到勉縣看守所。最後南鄭縣六一零辦非法批我一年半勞教,二零零五年八月份由南鄭看守所送我到西安女子勞教所遭受勞役迫害。 二、非法判八年冤獄,利用開庭再次綁架多名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八年五月七日,一群便衣突降我開的「百馨屋文具店」 到處亂翻,他們搶走了我的兩台電腦、兩台愛普生打印機、一台激光多功能一體機、一個160G移動硬盤、多箱A4複印紙、二個mp3、一包打印好的護身符和法輪功書籍資料,他們把這些東西作為所謂的「證據」將我綁架到大河坎金土地山莊進行刑訊逼供。(其中一個便衣警察搶走了我裝有銀行卡和進貨資金的錢包,是維持我們母子倆生活的費用。在反覆索要了七、八次後,他礙於我廠保衛科的郝玉山也在場就還給我了。)他們連續六天六夜不准我睡覺,把我的雙手用手銬銬在凳子上惡語的相逼。南鄭公安局國保科六一零辦科長杜久成惡狠狠的威脅說:「哼!不說我照樣能收拾你,你不簽字我有辦法,不行就把你兒子的工作停了!」就這樣直到「五﹒一二」汶川大地震波及到漢中、南鄭,他們為了逃命就在五月十三日把我匆匆送到看守所。 二零零八年九月四日在南鄭縣北大街法院小法庭對我秘密非法開庭。審判長:袁小菊 審判員:楊智勇 代理審判員:李小豔 書記員:吳明娟 代理檢察員:潘少華。法庭任由檢察院公訴人張遠成咄咄逼人的非法問訊,不容我自己辯護就草草收庭了,他們給我安排的辯護律師既沒有維護法律的尊嚴也沒有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而是維護了權力。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七日利用對我的開庭宣判,製造恐怖、大肆抓捕,在街上再次綁架多名法輪功學員,他們只是在履行一個公民的合法權利,僅僅表達對我的關心,也成了罪過。她們有的被勞教。那天我被枉判八年。我寫了上訴書,但遞交上去後一點兒回音也沒有,無人理睬。 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七日我被押至西安陝西女子監獄。 三、陝西女監的漫長殘酷迫害 在陝西女監,我遭到了漫長殘酷的迫害。專門負責轉化法輪功學員的警察魏塵、杜穎指使貪污犯張改平(她曾是陝西商洛市女市長,因貪污、買官賣官、收受賄賂而入獄)監控、折磨法輪功學員。張改平說一套做一套,虛情假意,表面客氣,背地裏指使那些包夾可以隨意打罵法輪功學員。我多次因糾正他們不顧事實的詆毀大法而被打、被罵、被罰;不准上廁所、不准和別人說話、不准獨處,每天二十四小時被人看著,晚上起夜還得打報告;大法弟子坐得是牢中牢、獄中獄。 遭受各種體罰、精神折磨,我都覺的活不下去了。而後到四隊(服裝大樓),投入到高強度的勞動中了,每天十幾個小時都在高速運轉,監獄每年都有被累死的,對外邊家人聲稱是得病了。這裏的犯人還有專門給警察打小報告的(監獄叫點炮單),本來是不值一提的小事,就變得複雜化了,搞得人人自危,擔心自己被扣分加刑。大法弟子樂於助人也被人嫉恨,做好事也成了罪過。恐怖的氣氛讓人一天都活不下去。 四、這場迫害使我家破人亡,父親、丈夫、母親先後離世 江澤民對法輪功修煉者犯下的罪行罄竹難書。這些年我所遭受的一次又一次抄家,勞教、判刑,我的父親、丈夫、母親先後由於我被非法迫害而離世。 我的老父親因我被迫害精神受到嚴重打擊得了晩期糖尿病綜合症,在二零零五年冬月拋下我們和年邁的老母親離開了人世。 在第一次十四個月的勞教迫害中,丈夫腳脖子骨折。第二次勞教在看守所期間,六一零官員杜久成教唆丈夫以離婚相逼讓我放棄修煉。在二零零六年五月九日去勞教所探望我時受到勞教所四隊隊長劉思佳、教導員董豔玲的煽動,讓他逼著我放棄修煉,我不聽他的,他生氣走了。五月十六日下午二點左右在勉縣意外出車禍身亡!丟下快九十歲的老母和在新疆阿勒泰邊防部隊當兵的兒子以及在勞教所受迫害的妻子撒手人寰了!我家破人亡啊! 二零零二年夏季,兒子在中考考取了漢一中重點學校。然而在剛剛入學第四天,我被非法關押迫害,兒子承受著社會、家庭、工作的巨大壓力,生活無人照顧,成績下降,最後輟學。株連政策影響了兒子的學習工作前程。二零零七年兒子因我修煉法輪功受株連被部隊遣返回家。兒子受不了這沉重的打擊曾喝農藥自殺,幸遇人相救才脫離生命危險。現在兒子快三十歲了還沒成家。 這就是這場迫害帶給我們家的災難,江澤民煽動仇恨的結果。江澤民犯罪集團綁架整個國民對法輪功學員和其家庭所犯的罪行,造成司法混亂和社會道德的崩潰,給國家和人民造成無法挽回的災難,使廣大百姓也深受其害,失去了佛法機緣的救度。 江澤民不僅違犯了國際法,同時也違犯了 「中國憲法、中國刑法、中國刑事訴訟法」等多部法律, 我呼籲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伸張正義,將江澤民繩之以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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