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三月六日】我因經濟問題及公司的權力鬥爭被拘留在看守所,想到因此連累了丈夫和兒子的前程,在那種環境下感覺真是生不如死。幸好在那裏看到了《轉法輪》手抄本。剛開始出於好奇,一氣呵成看完了九講,明白了法輪功是一個教人做好人的功法。 那時陸陸續續的很多大法弟子被綁架、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她們善良、平和,教我煉功動作、背功法口訣,交流心得體會。通過每天不斷的學法煉功,我的心境不斷的得到淨化,對我的案件反而看得很開,覺得順其自然吧!《轉法輪》裏有句話:「是你的東西不丟,不是你的東西你也爭不來。」[1]這句話深深的烙在腦裏,覺得說的非常的對。 大法弟子的善使整個監倉出現了一種祥和的氣氛,連那些刑事犯都受到感染,甚至鄰倉有個死刑犯都向我們這個倉要《轉法輪》看。法輪功確實能夠使人心向善。 在看守所短短五個月時間裏,我抄了兩遍《轉法輪》。考慮到我的案件情況可能要去勞改場,我就將師父的《論語》與《洪吟》背下來。 在勞改場裏,我經歷過譏笑、辱罵、欺負,看到勞改場很多卑鄙的東西,我把自己當作煉功人,盡力的守住心性,不斷提高心性,無論如何辛苦,每晚睡前把《論語》背一遍才入睡,並理智的向身邊的人洪法。後來邪黨宣傳「天安門自焚案」的畫報貼出來了,對師父講的法斷章取義,極大的煽動了常人的仇恨。身邊人勸我不要煉了。當時我學法不久,更不知道自焚案是騙局,但我相信師父,相信真修弟子是不會那樣的。我對她們說:「我看過《轉法輪》,那是一本教人如何做好人的書,真正修煉法輪功絕不會那樣的。」之後監獄要全體犯人寫批判文章,並且人人過關。我想無論如何都不能寫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話,於是我就寫了在獄中如何修身養性之類的文章,警察看了反而很滿意。現在看來只要你信師信法,尊敬師父,舊勢力是不敢動你的。 三年後出獄,打電話給在獄中認識的一老年大法弟子。神奇的是那老年同修其實已經搬到外地住了,那天回舊居半小時就要走的,卻在此時接了我的電話,都是師父安排的。我請了《轉法輪》和其它大法書籍,從此與大法接上緣…… 我開始如飢似渴的大量學法,感覺每一天自己在飛速的提高,每天都有新的收穫。讀大法書的時候,經常達到一種忘我的境界。通過學法,我知道了迫害出現的真正原因,也明白了現在大法弟子的修煉不只是個人修煉,而是身負救度眾生的使命。 經歷了人生太多的坎坷,我認為我已經很麻木了。但看師尊的書,淚水常常止不住的流,修煉多麼神聖,多麼美好啊!機緣又是多麼難得啊!我能得了法,又是多麼幸運啊!千言萬語都道不盡對師尊的感恩, 師尊的光燄無際,師尊的神聖高潔,師尊的雄偉壯麗,師尊能溶化一切、包容一切的無量慈悲,我一定要追隨師尊而去,永遠永遠! 出獄後社會已經進入信息時代了。家人怕我無聊購了一套電腦設備,我在家學會了電腦的基本操作、學會打字、使用EXCEL軟件等。之後受聘於一家建築公司做財務。在工作中,我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不貪不佔,不背後說人閒話,注意修口,對不同階層的人一視同仁,與人為善。 有一次我盤點現金時多了一萬元出來,找來找去都不知是甚麼原因,後經分析可能是老闆多給了一萬元而不知(因為我們做項目工程,現金出入比較大)。對此我沒動過一絲據為己有的念頭,如數交還給老闆娘。老闆娘很高興說要獎勵我,我說我是煉法輪功的,法輪功教我不能有貪念,並給她看《轉法輪》,讓她知道法輪功是好的!老闆也越來越信任我,沒多久就讓我做了財務主管。老闆說:這個位必須由我坐,其他人信不過。 我管理財務部門的方法是:言傳身教的善化管理和定期輪崗制。用我從大法修出來的善和智慧管理著財務部門。首先從我做起,對公司所有財產物資不動貪念,關係戶送來的東西也全部上交作統一安排。我做大法真相資料用的耗材公司都有,我要拿來用很方便也沒人知道的。但我不佔這個便宜,自己花錢購打印機,硒鼓,墨水,打印紙等,財務室人員定期輪崗,這樣就不至於因有人請假或辭職而影響公司的財務運作。事實證明這樣的管理方法是非常好的。她們都知道我修煉法輪功,平時我有機會就和她們講真相,給破網軟件。部門除有一個辭職外全部都「三退」了,整個部門出現了一個祥和的氣氛。 我學會了用財務軟件做帳。有些工程項目材料比較多,有上千種材料。我用EXCEL設計了一個小軟件核算這些材料給下屬使用,這個小軟件又快又準,減輕了我們部門和我的工作負擔。後來有個同事另謀高就也用了這個實用的小軟件。我設計這個小軟件也沒花太多時間,我這個年紀了連自己都覺的不可思議,這都是因為修大法開啟的智慧。 老闆生意越做越紅火,短短幾年時間就中了十多個項目工程的標,其中有幾個工程過億的,有些工程還要發包出去給別的施工單位做。而我負責做所有資金的撥款計劃,包括支付發包的工程款和支付供應商的材料款。這樣一來分包方的、材料供應商的、甚至連老闆的朋友都千方百計來收買我了,給錢的,給物的,我守住心性一概不收。現在做好人都難,有時實在沒辦法收了我也不入自己的口袋,我把錢用於做真相資料,仍按計劃按比例按實際情況分配資金。 曾經因經濟犯罪而入獄的我,因為修煉法輪大法而發生了脫胎換骨的變化。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