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三月五日】二零一四年七月,我地A同修被綁架,非法關押了五個多月後,被法院非法判刑三年。A同修的家屬決定上訴,同時對相關執法人員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控告。 我地同修於年前幫助A同修的家屬申請到家屬辯護人的權利,接著又要陪家屬去中院申請閱卷權。過程中,我們每天下午先集體學法,然後一部份同修去百公里外的中級法院,其餘人在家發正念。那天,我們決定十位同修去法院,需要兩輛小車,最後只落實了一輛,還缺一輛。 我坐在同修家的炕上真是為難了,我家有車,我也是真想去。可是我之前出去做證實大法的事都是瞞著丈夫,都是在他上班後不在家的時候做,不用和他打招呼。而去法院要早晨六點多走,想去、要用車他一定會知道。由於我多次被迫害,丈夫成了驚弓之鳥,不支持我做三件事,更別說想用家裏的車了。這怎辦哪?我開始自責,思想翻騰著:自己做不好,一到關鍵時候就拖後腿。 這時一位同修說:「要不我租一輛車吧。」我聽了心裏更難受了:我家的車放在那兒卻不能正用。此時,另一位同修開始點名了,當點到我時,一位同修說:「她去不了,她去不了。」我一下急了:「你咋就不能給我加點正念哪?你咋就給我定了個去不了呢?」我的正念強起來了:「這樣吧,咱們兩手準備吧,租車也準備上,你們回去幫我發正念,清除我丈夫背後的邪惡干擾,我今天和他堂堂正正的說。」同修們說:「行,我們給你發正念。」在回家的路上,我在心中求師父,「師父啊,讓他也變成支持大法的正的生命吧。」 我在家一直發正念。晚上九點多,丈夫回來了,還喝了點酒,他對我說過幾天他要去北京一趟,帶他妹妹的小孩去看病。我說:「那行,把咱們家的錢帶點兒,把咱家的車開上。」丈夫說,車、錢都用不著,他只是去幫忙拿拿主意。過了一會兒,我慢慢的對他說:「我也有事和你說,明天我想和新生(A同修家屬)去趟中院,她要去送個申請書。」丈夫問:「她的家人呢?」我說:「公公、婆婆都上年紀了,其他姐妹都不在本地。」「哦,那你就去吧,人嘛,幫幫忙也是應該的。用車嗎?開上咱家的車,可是你是實習駕照,不能上高速。彩虹(B同修)去嗎?叫上她,她開車不是好幾年了嗎?她坐你副座就行了。走高速要過路費的,你多帶點錢,咱們出,看看汽車油箱的油多少,再加點油。你快去給彩虹打電話看能去不,讓她陪你去。」 我一聽都驚呆了,丈夫的態度轉變了不說,而且能想到的都想到了,還全給安排了!我一下明白了,過去是我的心擋著他變不了,是我的心促成他那樣。我趕緊給彩虹打電話。第二天六點多,同修們碰面時都很感動,都感謝師尊的慈悲加持,同時也為我的正念突破而高興。 現在我的環境越來越好,做甚麼證實法的事都很順暢,我丈夫也在改變當中,逐漸的對大法有了新的認識。這一切都離不開師父的呵護,使我突破了家庭關。感謝師尊慈悲苦度。感謝同修幫助。 合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