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三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張家口市法輪功學員賈鵬飛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被非法判刑四年後上訴。張家口市中級法院不想公開開庭二審,賈鵬飛母親把自己寫的信拿到張家口市中院給了主管此案的許超文和法院院長,要求公開開庭。許法官說:我們討論過了,不準備公開開庭了,不服可以上告。賈鵬飛母親問:到哪裏去上告。許法官說:不知道。 年前,賈鵬飛母親去石家莊法院上告張家口市中院和宣化區公檢法對賈鵬飛的持續迫害,隨後又給當局寫信,二零一六年二月十八日國家信訪局回信說:「您提出的信訪事項屬於人民法院職權範圍。根據《信訪條例》規定,請您向有關人民法院提出。特此告知」。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賈鵬飛母親去張家口中院遞交了原信件及手機短信回覆,中院負責人接收了信件,並承諾近日給回覆。 賈鵬飛,男,家住張家口市宣化區觀橋北,二零零五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早上,宣化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隊長王國棟等警察及皇城派出所長張亞歐、大北街派出所長李豔峰,在賈鵬飛家中只有八十多歲的老奶奶一人的情況下,非法抄家,並蹲坑到下午五點,綁架了賈鵬飛。賈鵬飛被非法關押在宣化看守所,四月三日被非法批捕。 四月二十一日,宣化區公安分局又將構陷賈鵬飛的案卷二次送檢。賈鵬飛的家人聘請北京張姓律師。五月五日上午,張律師到宣化看守所會見了賈鵬飛,同時到宣化區檢察院閱卷,並書面要求檢察院不起訴。 六月二日下午三點多,張家口市宣化區檢察院、法院在宣化看守所對賈鵬飛非法開庭,北京張律師面對法官義正詞嚴,指出法官執法犯法:(一)在看守所開庭不合法。(二)這些東西是合法的,不能作為判刑證據。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下午三點,張家口市宣化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賈鵬飛非法判刑四年。十月九日,北京張律師來宣化看守所會見了賈鵬飛,幫著寫了上訴書並送交宣化區法院。宣化區法院將把迫害案卷送到張家口市中級法院二審。 張家口市中級法院: 審判長:許超文 手機:13633136267 辦公室電話:0313-2055909 審判員:馬文輝、李肖實 書記員:王毅磊 宣化區法院: 院長室0313-3041818 主審法官:門貴軍、鄧紅偉0313-3041832、0313-3041833 宣化區「610」主任李兆國0313-3238073、13933763868; 宣化區國保大隊隊長王國棟0313-3049013、13903231213; 宣化區皇城派出所: 所長張亞歐13903230050、0313-3049152、3013628、3049609、13833315156 副所長郭建祥 宣化區大北街派出所:所長李延峰0313-3013616、13931312588 宣化區檢察院: 公訴科:0313-3041926、0313-3041927科長金麗 辦案人李莉03137966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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