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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小玲被廣州番禺法院非法庭審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據悉,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廣州番禺法院非法庭審梅州法輪功學員羅小玲,非法庭審未當庭宣布結果。羅小玲被迫害得消瘦、憔悴了許多,在非法庭審將結束時說:「我無罪」,讓所有在場人員包括法官都感到很震驚。

據了解,羅小玲的家人聘請的律師未能為她做無罪辯護,只是提出減刑要求。

羅小玲女士,年約五十八歲,廣東梅州市工業學校法輪功學員,在廣州市番禺幫兒子帶小孩。二零一五年十月八日晚上九點左右,羅小玲在祈福新村小區張貼大法真相資料時,被保安惡意舉報,遭當地派出所警察綁架、攝像,在被迫說出住址和家人手機後,家人被脅迫到派出所所謂核實情況,並被挾持回去抄家。

次日午夜零點多,鐘村派出所及國保等數名警察闖入羅小玲兒子家,住地周圍布滿警察,搶走大法書籍一批,手提電腦一部,真相資料和光盤等私人物品及約七千元現金。

羅小玲的家人受到派出所警察的恐嚇,聲稱按當年八月份修改的新「刑法」,在家裏查出有一百份以上資料的,可判三年有期徒刑,三百份以上的可判五年有期徒刑,一千份以上的判無期徒刑,要看實物不看態度。

之後,羅小玲被非法關押在廣州番禺看守所,家人想見面送衣物都不許。後來,家人為她請了律師。

羅小玲曾多次遭迫害。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八日至十二月五日,被綁架到梅州市梅江區月梅拘留所非法拘留;二零零七年九月四日下午在家中被當地「六一零」、國保大隊惡警綁架並劫持到梅州洗腦班(梅城江南原梅縣交警大隊辦公地點)迫害。二零零七年十一月至十二月二十四日,羅小玲再次被綁架到梅州洗腦班迫害。在裏面當「幫教」的是來自蕉嶺縣的徐某,其負責人是胡建平。後來,被非法關押在梅江區月梅拘留所數月後回到家中。

參與迫害單位和人員信息:

1、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鐘村派出所(地址: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鐘村鎮105國道邊,長途區號:020,電話:84771234)

職 務 姓名 辦公電話 住宅電話 移動電話 傳真號
所 長 張家衍 34771349 84882588 13928806111
副所長 陳明 34772203 84637523 13600038808 84771963
副所長 鄭灼 34773309 84638565 13928885781

2、廣州市番禺看守所人員(長途區號:020)

職 務 姓 名 辦公電話 住宅電話 移動電話
所 長 張粵生 84734651 34601338 13809204688
教導員 邱伏豐 84734652 84781080 13902387093
副所長 梁澤南 34737611 84810028 13602295865
副所長 張偉潮 34737633 34589992 13902381242
副所長 黃明堅 34737663 84810068 13928801066
副所長 鄧鴻 34737622 84884168 13501488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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