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我在政府職能部門工作,工作中養成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敷衍了事、走形式等黨文化思維與做事方式。一次,女兒說:「媽媽你太固執了,給你指出個甚麼事,你表面上應聲的好,也附和著做了,可總是心裏較勁,不真改。固守自己,不能真正站在對方角度真正把事情配合做好。」聽後,我還不以為然,自以為是,直到有一次同修的一番話才敲醒了我。 在一次集體學法時,同修說:「咱們在一起學法好幾年了,每讀一遍《轉法輪》你都是那幾個地方讀錯,大概有十多處,還不算那、哪,呀、啊、呢,裏面、裏邊的;每一次都給你糾正,下一次還讀錯,讀了上百遍了都這樣。我得給你指出來。」 聽後,心裏稍有一些不適,但細想想自己近幾年學法中,確實是這樣,被完成任務、走過程的黨文化思維帶動,學法不入心,遇事不修心,那顆隱藏很深的為私的本性一直被掩蓋著,很多時候沒有在證實法救人中昇華。 在接下來的學法中,我靜下心,讀到常讀錯的地方,就認真記下來,回去後,把有關自然段背下來。這樣堅持下去,就很少再讀錯了,不再用黨文化思維走形式,而是按照師父法中要求真正實修與提高。 寫出來和同修切磋,望同修引以為戒,真正按師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更有效的多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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