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違憲發動迫害法輪功後,重慶稅務學校高級講師顧志儀女士全家遭受了身體、精神和經濟上的殘酷迫害,丈夫含冤離世。現年八十歲的顧志儀女士二零一五年六月控告江澤民犯下了酷刑罪、精神折磨他人致死罪、非法剝奪信仰言論自由、人身自由罪、濫用職權罪。 下面是顧志儀女士陳述的部份事實: 我叫顧志儀,是重慶稅務學校高級講師,全國計算機軟件學會重慶分會理事,重慶中專計算機學會副理事長,四川省優秀教師,四川省國稅系統先進科技工作者,重慶市國稅系統先進科技工作者。中國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傳播法輪功是合法的,維護法輪功也是合法的。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來,江澤民獨斷專行發動了對法輪功的抹黑和迫害。所有參與綁架、酷刑迫害及其所謂轉化的公、檢、法、司等人員都有一個迫害藉口,就是「我們知道你們修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但是我們是執行江澤民和上級六一零的命令」。所有對法輪功的所謂轉化就是寫「三書」,實際上強迫我們誣陷、栽贓、陷害他人及法輪功創始人,簡單的說就是強迫我們自己犯罪。我們修煉法輪功就是想按真善忍做人,提升道德修養,獲得身心健康,我們對爭權奪利毫無興趣。我和老伴經歷過文革和多次政治運動,從不參與任何幫派、不整人更不會被人利用。而江澤民為一己之私獨斷專行殘酷鎮壓法輪功,對我家成員及眾多法輪功修煉者犯下嚴重罪行,必須嚴懲。 我本人於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被非法關押到重慶石板坡看守所,一直到二零零零年九月四日回家,共計十三個半月,扣發工資十三個月,非法抄家現金、書籍、影象資料等損失一萬元。十五年來每逢所謂的敏感日重慶九龍坡區六一零所謂奉上級命令對我及家人進行恐嚇、威脅和企圖綁架到洗腦班,致使丈夫劉建華精神嚴重損害致死,並使大女兒精神分裂症復發。 我大女兒劉之梅,一九九九年以前原來得過精神分裂症,當時已好了、一直在正常上班。每次家人被六一零恐嚇、威脅,綁架後病就加重,致使病情越來越嚴重,生活完全喪失自理,而且在家裏亂砸東西和吵鬧。 我丈夫劉建華(重慶稅校高級講師,國家教委中專數學課程組成員(全國共五名),四川省數學學會理事,重慶市中專數學學會理事長,一九八八年國家教委委託他主編全國中專工科數學實驗教材共四本,一九九四年國家稅務總局委託他主編了全國稅務系統(財經類)中專數學教材兩本)。平時都是我照顧他的生活。自我被非法關押後承受不了這麼大的打擊,多次跌倒在衛生間和家裏地上,身體變得極端虛弱。而家裏還有一個患精神分裂症需要照顧的大女兒。小女兒女婿要上班要照顧一歲多的外孫,離我們家很遠,要照顧他們爸和姐太難了。後來我丈夫病倒了,呼吸都停止了,經醫院搶救雖然能呼吸了但再也站不起來了。此後一直臥床,生活不能自理,苦不堪言。二零一一年十月我小女兒和女婿被綁架到洗腦班,他再也承受不了這個打擊,第二天就病危,而洗腦班拒不放人。我丈夫不久就兩眼含淚,含冤去世。他是活活被江澤民害死的。 我小女兒劉之蘭大學本科畢業,是重慶市大渡口區地稅局主任科員。自二零零零年十月以來就因重慶大渡口區公安局企圖綁架她到洗腦班而被迫流離失所,失去大渡口區地稅局的工作,多年來一直過著居無定所、顛沛流離的生活。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三日被關押到重慶女子勞教所,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九日回家。期間遭到關小間、灌食、從早上五點半到晚上十一點半長時間站軍姿、下蹲等迫害。二零一一年十月又被綁架到重慶大渡口區在重慶中梁山劉一手火鍋廠宿舍辦的洗腦班十九天。 我女婿張全良四川大學計算機系畢業,重慶市煤礦設計院電腦工程師兼單位科技英語翻譯,畢業後第二年研究出的科技成果就被評為重慶市科技成果三等獎,四川省優秀硬件設計二等獎。一九九九年八月設計院評高工時,他的專業成績和英語成績全優,單位領導告訴他,他放棄煉法輪功就可評上高工,否則取消評定資格。張全良認為信仰與評職稱完全沒有關係,當時沒有答應,最後單位就取消了他的評定資格。自二零零零年八月以來就失去重慶煤設院的工作,並先後非法拘留三次,非法勞教三年,非法勞改五年,非法拘禁十九天,遭受酷刑折磨聞所未聞,無數次的死去活來,致使身體和精神遭受嚴重摧殘。 一九九九年七月底,為了說明我無罪應立即放我回家,到北京中央信訪辦上訪,把材料交上後沒得到任何答覆就把他關押起來,並通知重慶警方將他押回重慶李子壩看守所關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一日我丈夫病危,送重慶醫學院重病監控室搶救,晚上他一個人陪他爸,病房裏無處坐,夜裏只有到院子裏找個地方盤坐睡一會,被醫院保安看見了就把他抓到派出所,謊稱他在組織一些人在煉法輪功,又關到李子壩拘留所十五天。他們根本就不關心一位病危老人身邊需要親人照顧,一個親人都沒有出了事怎麼辦?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九日他到北京天安門去說明煉法輪功的人都是好人。才說了幾句就被綁架,先後輾轉到多處關押迫害。其中河北行唐縣公安局對他用了各種殘酷的刑法,一捆竹竿打他全部打斷,一身都打爛了,兩根電棒電他電壞後,改用手搖電話機進行迫害,真是慘無人道。 二零零一年一月五日被押回重慶後又被關進重慶西山坪勞教所勞教三年。遭受了坐釘子板凳、火燒眉毛、竹籤刺穿他的右耳鼓膜、長期餓飯(兩年多每餐只給吃一勺飯、叫五十粒)、用竹籤夾手、吊打、灌辣椒水洗衣粉水等酷刑折磨,拳打腳踢、電棍電更是家常便飯。出獄後人已幾乎殘廢,坐著全身疼得發抖,肋骨斷了兩根,頭疼得很厲害,大小便失禁,語言功能失調,記憶功能減退,已無法工作。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他在路上又被綁架到重慶渝中區國安分局,被吊銬六天六夜,昏死過去後又用腳將他踢醒,在他的身體周圍放四個高音喇叭、播放一些亂七八糟的東西,整整放了兩天一夜,震得他兩耳完全失聰。然後非法判他五年送永川監獄關押。永川監獄十監區頂樓就只關押他和迫害他的犯人。他遭過無數次的連續幾個月的站立、連續幾個月的蹲著、冬天長時間泡在冷水中、強迫喝尿吃大便等各種形式的殘酷迫害,各種毒打折磨使他遍體鱗傷,無數次的死去活來使他精神幾乎崩潰,生活無法自理。他被放回家四年多,腦子還不清楚,做事經常出事,身體也很弱、怕冷。 二零一一年十月又與小女兒劉之蘭一起被綁架到九龍坡區中梁山劉一手火鍋廠宿舍非法關押十九天。 小女兒和女婿不在家的近六年時間裏,我這個七十歲左右的老人,要照顧癱瘓的丈夫、得精神分裂症的大女兒、年幼的小外孫,還擔心被迫害的小女兒和女婿,不僅整天很勞累還要承受各方面的壓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