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我是一九九七年六月四日走入大法修煉的。走過十八年的修煉路,使我認識到,正法修煉中摻進一點人心都是危險的,特別是越到最後,法的要求越高,只有學好法才能走正修煉的路,只有時時事事向內找,時刻歸正自己,才能走正師父安排修煉的路,才是師父要的大法弟子。 我在政府部門工作幾十年,養成了官僚作風,在修煉中、做事中,時常表現出說話不講場所和注意說話方式。有一次在同修家裏學完法切磋交流,我指出同修的不足,刺傷了同修的情感,當時這位同修就暴怒起來,讓我趕緊離開他家,並讓我馬上就走。這位同修情緒非常激動,身體顫抖,真是怒髮衝冠啊。當時我立刻向內找,並向同修道歉,承認自己有邪黨機關的工作作風。然後與另一位同修攙扶這位同修到床上休息。之後,這位同修認為我再也不會到他家學法了,可是我用法理約束自己,歸正自己的不足,沒有像他想的那樣做。幾年來,我按時到他家參加小組學法,和大家一起精進實修。 二零一一年七、八月間,我所居住的這一城市大部份同修走了出來,為救人大量發彩信,這時我女兒公司要銷毀的手機,我想再利用,就從她那拿了兩個,給了經濟拮据的同修,一位大姐愉快的接受了一個手機,可一位大嫂同修和其老伴沒有接受另一個,並嚴厲呵斥我,大聲的說:「你這是偷!」還為我講了《轉法輪》中講的某針織廠職工送回毛巾頭的故事。當時面對同修的嚴厲批評和指責,我心裏真不是滋味,但也默默的承受著,要自己無條件的向內找。後來通過大量的學法,找到了自己的不足:是我沒把再利用手機事情的全過程向大嫂說清楚,致使同修產生了誤會。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我們搬到另一城市居住,在這裏認識了一位很精進的張大姐,我們在做三件事中,經常互相配合,交往較多。可二零一零年以後一段時間,她突然不與我來往了,我三次到她家去,也不給開門,她在院內,我只好在門外與她對話,她告訴我說:「你不要來我家了。」就這樣拒絕我入院。數月後,在一個街道門市前,她正發真相資料時,我看到她,與她說話,她圍繞汽車轉了三圈,躲避我,也不搭理我。之後我懇求她說:「大姐,我哪錯了?你說出來,我好改呀。」我反覆說了幾遍,她用尖刻的語言說道:「你還不好?你退(指退黨、團、隊)了那麼多人。」之後就不再搭理我,匆匆忙忙的甩掉我走了。 我回到家裏和老伴一起學法,並無條件的找自己,也讓老伴幫我找,老伴兒說:「張大姐在消病業時,在咱家住了一個星期,你沒有幫她好好闖病業關,在一次講話時,可能刺傷了她。被老同修誤解了。」經過數次與大姐交心學法,找出自己的不足,並向她誠摯的道歉,現在和這位大姐同修和好如初。 這些向內找的經歷,使我注意在和他人講話時,斟酌自己的語言,多從對方的角度考慮,讓對方聽到後心裏敞亮、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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