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賓川縣四十八歲的劉國花女士,見證法輪大法的神奇,二零零七年開始修煉,胃潰瘍、膽囊炎、腰椎盤骨質增生等病,很快全好了;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給別人真相資料時,被綁架,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在雲南第二女子監獄繼續遭迫害,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三日出獄,並對迫害元凶江澤民提起控告。 劉國花女士家住賓川縣太和農場柳家灣,下面是劉國花女士講述她的經歷: 一、見證法輪大法的神奇 二零零七年的一天,我到果園勞動,不小心一刀切下去連帶著籬笆把我的手削去半塊肉,血流不止。我急忙向醫院跑去,這時爺爺叫我趕快念「法輪大法好」。當時在那樣緊急的情況下想不太可能,苦笑著說:「如果一念就好,醫院會垮掉的。」但轉念一想,得了癌症的爺爺就是法輪功救活的,我趕快就念了。好神奇!不到五分鐘血就止了。 爺爺的經歷就更神奇了。他得了癌症,動過兩次手術,被醫生告知:癌細胞擴散已到晚期了,最長還能活三個月。這對爺爺有多大的打擊!在經濟上、精神上給我一家帶來多大的災難!誰知爺爺有幸遇上了好人,一位法輪功學員送來了一本《轉法輪》和教功光碟。書中教人向善,講述做人的道理,爺爺看到了希望,就開始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每天這樣堅持著。真神了,不到半個月時間,爺爺能吃東西了,能正常排泄了,過去是不可能的。這下,爺爺就照著書中說的去做,每天讀書、煉功。半年後,到醫院去檢查,甚麼癌細胞、癌症全消失了,身上原來的其它病也跟著一塊消失了。我們一家人真高興啊!是法輪功救了我們!感謝大法!感謝師父!爺爺高興得逢人就講:是法輪功救了我!我一身百病全無! 爺爺當天叫我念大法好,我手上的血止住了。事情就發生在自己身上,不得不相信。從此,我走入了大法修煉!我的胃潰瘍、膽囊炎、腰椎盤骨質增生等病,在很短的時間內,也全都好了。我也像爺爺一樣,把自己得到的好處分享給別人,為別人解憂、解難。我的公公婆婆也學了《轉法輪》。婆婆的心血管阻塞、頸椎滑脫、腦血管病也全好了;公公的前列腺炎、咽甲炎好了,原來每月要用一千多元的藥錢不用了,甚至連煙癮、酒癮都斷了。 我大兒子雖然沒修煉,但他親眼見證了我一家得到的福報,一樣相信和感激法輪功!他也得到了福報:一次,他開車出去,在拐彎的時候,車速太快,車頭不慎滑下洱海邊,馬上就要翻車的一剎那,他想起了我們平時告誡他的:「誠念法輪大法好,危難來時命能保。」他便叫起了:法輪大法好!好像被甚麼東西拉飄起來,車停住了,否則連人帶車都得進海了。在兒子的門上和我家的果園裏都開了三千年一開的優曇婆羅花。 我們一家過去關係都比較緊張,全家受益大法後,一切矛盾都和解了,大法善解了我們一家的冤怨。這在正常情況下是不可能的,這充份證實了法輪功的超常、神奇! 二、講真相被綁架、非法判刑 可是,中共是不顧百姓死活的,只會騎在百姓身上作威作福、無法無天。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我和一同修把真相小冊子和神韻光碟發送給別人時,被雲南賓川縣僑甸鎮派出所綁架。我不讓他們沒收我的資料,在爭搶過程中,我喊著法輪大法好,引來了許多人圍觀。我對警察說,放我回家,不要參與迫害法輪功,法輪功是受冤枉的。我念誦師父的經文,告訴他們法輪功是正信、是救人的。一名警察拿來雨傘給我遮住了太陽;另一警察和舉報人卻非要把我的雙手反銬,我不讓銬,他們就使勁銬,把我痛得直喊大法好!他們就拿著相機對我拍照。我說:你們幹的壞事不用拍,老天有眼,一切都會記存在天幕中。他們讓我上警車,我不從,我說自己沒做壞事,只是告訴人們真相,告訴人行善積德有善報。 折騰了兩個多小時,他們就打電話給「610」和國保。「610」的張建陽、楊瑜;國保的向永祥、李坤華、李燕萍、蔣鳳。李豔萍用光盤打我的臉,把我們硬拖上了國保的車。到了國保大隊,我被捆在桌子上一夜不讓睡。第二天拍照、體檢後送看守所,我絕食七天反迫害,七天照樣被強制勞動,雖然如此,我的氣色還這麼好,紅光滿面,人人都稱奇。一位好心人提醒我,要有好身體才能為自己、為法輪功辯護,我就停止絕食。之前來了幾個婦聯的女幹部,我對她們講了真相,她們說看我就是一個善良的人,走時還說我出去找他們玩。 一月後,「610」和縣領導又來。「610」頭子張建陽對我胡言亂語,縣領導要我寫「三書」,我不寫,他們寫,我糊塗簽了字,我在這裏否認,我不配合你們的迫害,所簽的東西一律作廢。 在看守所期間,我幫助同室老弱病殘的人洗衣服、洗尿褲、做尿片,她們很感動,和我一起學念大法好。還有的人戒了毒癮,非常感激大法! 只因我不認罪被非法抄家、逮捕。家人為我請了律師,我對律師闡明了自己的想法,律師說:你放心,我會為你做無罪辯護的。一月二十四日開庭,有幾十人旁聽。我自己證實自己無罪,要回家;律師也為我作了無罪辯護,在場的人受到了正面的鼓舞,響起了掌聲。 中共邪黨就是不講法律,無論律師怎樣有理有據證明我無罪,我還是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個月。 三、在雲南第二女子監獄遭受的迫害 我被銬上手銬送雲南女二監。途中吃飯,我要求給家裏打電話,警察不讓。我就在飯館裏叫了起來:法輪功遭迫害,法輪大法好!吃飯的幾十人全都站了起來,警察嚇慌了,把我拖上警車嚇唬我:你還正法了,還想要不要這七百元錢?我說七十萬也不要了,我就是要證實大法好,我又喊大法好!街道上的人都呆呆的看著。 到了監獄,晚上我被叫到辦公室,叫我認罪伏法。我說修真善忍沒罪。獄警就把我嚴管起來,天天坐小凳,軟硬兼施「轉化」。轉化就可以勞動,記分減刑。我說無罪減甚麼刑?叫我看《刑法》,我說:不看,法輪大法是佛法,人連佛法都敢迫害,哪還有法了?你們做警察的是知道法輪功是叫人行善的,法輪功是遭迫害。她說:誰迫害你了?我說:是中共政府。我現在坐小凳,人家睡覺我不能;天這麼熱,人家洗澡我不能,還叫人轉化跟你們做壞人;還強迫我看污衊法輪功的書、光碟;還說國有國法,家有家規,監獄是強制機構、暴力機關由不得我。你們太無德了,這不是無法無天嗎? 我的包夾聽過真相後,對我不執行暴力了,就調走了,又換來惡的。惡人又被我的善心感化,她們就勸我想辦法出去,不要在這受罪了。她們說是為我好,我說我也是真正為你們好!不要聽信中共謊言,我們就是被謊言毒害的人非法綁架進來的。中共就是一個橫行霸道、喪盡天良的貪官。就這樣,我被換了一批又一批的包夾。她們被警察施壓打罵我,我不怪她們,只怪她們不明真相,我一時又無法讓她們明白。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我要求給家裏打電話,他們一直都不准我打電話。專管我的警官文靜就說:寫了轉化書就讓打電話。我說沒罪,就不寫。她就叫組長來幫我寫好,要我簽字。我就把它撕了,就高喊:「法輪大法好!中共迫害法輪功滅絕人性!天滅中共!」我要讓全監獄的人知道法輪功叫人行善遭迫害!好人被關監獄,真話不准說。我的包夾也不敢說甚麼。文靜就從辦公室的櫃子裏拿出辣椒水來噴我的眼睛,鼻涕、眼淚都被嗆出來了。她又叫來六人,共八人把我捆起來又噴辣椒水,她自己帶著口罩都受不了。這樣折磨了我四個小時。又來了很多的警察,我看不清。其中一個問我怎麼回事?我說她迫害我。我屁股坐紅腫了,要個坐墊也不給;我來月經也不給洗,還說我學真善忍就要忍;給家裏打電話要寫轉化三書才給;我不是罪犯,迫害法輪功有罪。這些警察不聽我講完就回答說:「這裏是監獄,由不得你想怎麼樣就怎麼樣;這裏是暴力機關、強制機構等。」我說不管怎麼樣我決不依你們。我就又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她說如果你不喊大法好就放你。我說,死了都要喊。最後只好把我放了。這樣,好幾個月沒來折磨我了。 我天天背著大法,請師父加持正念,既然來了不能白來,我的使命是救人,不能向邪惡妥協。平靜了半年後,文靜被調到教育科去了,換來了楊紅彥,包夾也換了兩個更惡的,強制我坐著就不許走動。我說,你們生得漂亮,心一點也不漂亮,說出話不受人聽。你們不要這樣對待我,法輪功沒有錯。給她們講真相,她們不聽,還亂罵一通。我就找警察講為甚麼安排兩個這麼惡的人來?門口剛好路過一個姓肖的警察聽見就進來了,對著我不問黑白就罵人。我說法輪功沒錯,我就拿出筆來在毛巾上、衣服上寫法輪大法好。她咬緊了牙走了。第二天,楊紅彥找我,叫我放棄修煉,聲稱為家人著想,不要與政府對著幹,而且你家裏的條件不錯。我說,釋迦牟尼連王位都可以放棄,要出去要飯、修煉救人。今天我們師父傳「真善忍」大法救度人,對社會是有利的,政府不知感激,還如此不敬。江澤民的「610」才是一個邪教組織,這個小丑一手遮天自編自演,利用傳媒造謠欺騙,煽動不明真相的人參與迫害法輪功,罪大如天! 在監獄兩年零九個月內,我寫了兩次「申訴」,都不了了之。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日,我又一次遭到嚴重迫害。因為天很冷,棉衣洗了沒幹。其他人都可以晾曬衣服,我們法輪功學員不給曬。我與包夾(月晴和李春林)商量,她們曬乾後,空出的位置給我曬一下。她們不給,還對我大罵。九監區的監區長夏昆麗指揮給我上了手銬,犯人們都說,這個監區長很可怕,是個有名的潑婦。她縱容包夾拉著我的衣領打我。我就喊法輪大法好。過路的趙隊長聽見了,就告訴監區長,說我在監舍鬧。監區長帶來辣椒水,來了三個警察將我的手反銬,辣椒水噴得我眼睛都睜不開,十分疼痛;手銬銬得我撕心裂肺的疼。我就高喊大法好,師父救我!我暈過去了,兩分鐘左右,我的疼痛消失了,知道是師父為我承受了,這些惡人的罪更大了! 我醒來後,高唱了幾首大法弟子的歌曲《得度》、《夢醒》、《為你而來》。唱後,我哭了,我說:師父啊!您傳法救人怎麼這麼苦?人不知感激,還要加害!幾名警察聽了,急忙來幫我解手銬。我不讓解,他們怎樣也解不開。我說這是歷史的見證!楊紅彥來了,我說我要上廁所。她們看著我的手銬太緊,解不開,又怕出去被人看見。我又跑到窗口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包夾把我按回床邊。我眼睛沒法睜開,不知來了多少警察都沒把鎖打開。過了一會,來了個男警,卡嚓一聲開了。可另一隻怎麼也打不開,後來只有用鋸子鋸開,到現在還留下了疤痕。 很快要過年了,警察叫我寫申請要求家屬接見。我說,接見是法律規定的,我不申請。結果二月十日,我丈夫和大兒子來看我,我把自己被迫害的情況講給他們。帶我接見的警察不許講。我就只好對他們說:監獄只准講假話,不准講真話,每年的監規紀律總結都是假話連篇,全都是反覆背誦「勞改經」。那種好笑的浮誇就是監獄改造犯人的政績,他們是「揚惡除善」。我把噴辣椒水的事、銬手銬的事講了,把手上的疤痕讓他們看,眼睛有些失明,看不清東西。他們是第一次來看我,兒子哭了!之前,家人做過努力,曾到過政府、「610」、監獄局等,都不讓他們來看我。 我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三日出獄,寫了對江澤民的《刑事控告信》,希望有關的執法人員能看到法輪功正面的力量,法輪功對社會提升道德的貢獻。同時他們能從中看到自己的行為做人的行為,思考自己的生命前程,退出中共西來幽靈的束縛,找到自己,為子孫後代積德造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