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我依法控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罪行,被中共警察綁架到派出所。 回到單位後領導叫我寫「不煉功保證」,我堅持不寫。我所在的單位是養老院,我所在的科室是全院最髒、最累、最需要責任心的科室。因為我修煉法輪功,能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真心誠意對待每一位老人,使每位老人舒心。髒活、累活都搶在前頭,與老人的家屬誠心溝通,同事、老人及老人們的家屬都對我評價很高。 有這麼老倆口,在我的科室住了一段時間後,因為想家就去女兒那裏住。可半年後又想回來。但我科室已沒有床位了。領導安排他們到別的科室。老人的兒子找了各種關係堅持把老倆口送到我的科室,說在我這裏他最放心。最後領導連續調動了三個科室才騰出房間,讓老人住在我的科室。 因為我不寫不煉功的保證書,領導說你寫了就回去上班,不寫就不能上班。你寫了保證,私底下你願意煉就偷著在家煉。我說,「我是修真、善、忍的,人前一套,人後一套,口是心非的我是不會做的!」 迫於壓力領導把我解聘了。一份安穩的工作對我來說很重要,因我上有八十歲的老母,下有正在上高中的孩子,但甚麼都沒有真修大法重要。法輪大法是佛法,教人修心向善,難道做好人有錯嗎?做好人還要偷偷摸摸的嗎?是這個社會不正常了!我就是要堂堂正正的修煉下去,永不動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