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三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錦州市法輪功學員王玉泉,多次遭到當地派出所騷擾、綁架,非法勞教三年迫害,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被派出所以訴江為藉口綁架到拘留所,到第五天時昏倒在地,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三十一日含冤離世,時年六十歲。 王玉泉 |
王玉泉一九九九年十月去北京為大法鳴冤,遭綁架,非法關押在錦州戒毒所十五天。二零零零年因向當地社區人員講真相被綁架到看守所迫害一百天後,被非法勞教三年,遭酷刑折磨,被打出了腦震盪,身體受到嚴重摧殘。 二零一五年七月,王玉泉根據自己被迫害的經歷向國家最高檢察院遞交了對迫害元凶江澤民的控告書,幾天後收到最高檢的簽收回執。 王玉泉在控告書中寫到: 一九九九年十月去北京上訪,因大法遭到迫害,師父遭到誹謗,去北京為大法為師父說句公道話結果遭到非法綁架、關押在錦州戒毒所非法關押了十五天。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頭部 |
二零零零年我向當地社區人員講真相被綁架到錦州市看守所,被劫持一百天後又被關押到錦州市教養院。那裏的警察為了強迫我放棄信仰,對我進行酷刑折磨。惡警張佳斌和穆錦生外加兩名犯人一共四人一齊動手對我進行迫害。他們用一張桌子把我擠在室內的一個牆角,雙手戴上手銬,頭上戴上安全帽,放大高音喇叭,強制聽他們對法輪功的造謠誣陷。只要稍不如意,他們就用床板子敲打安全帽,安全帽裏的繩子被他們打斷。這樣他們一打安全帽,就等於直接打我的頭。我被他們打出了腦震盪,不時的出現嘔吐現象,把吃的東西全都吐了出來。這樣連續折磨迫害,我分不清白天黑夜,頭腦意識有時不清,雙腿浮腫,走路需兩人架著,看我要不行了,邪惡之徒才停手。 停了一階段時間之後,看到我身體稍有恢復,就又開始了新一輪的迫害。惡警王×武(中間的一個字記不清了)手持大約八釐米寬、八十釐米長的木板子,專打我的一邊嘴巴,打了大約幾十下,我的一邊臉被打的腫起老高老高。還有一個羅姓警察,此人沒動手。他們看這樣做還沒達到目的,就又變換了一副嘴臉,在大隊長李松濤指使下我被他們扒光衣服,用帶血的髒布把我的嘴、鼻子、眼睛全部捂住,臉朝上,不讓喘氣,不讓看清迫害者的面目。一惡警手拿電棍全身到處電,當時的感覺就要窒息而死。我被他們架回去之後就昏迷過去了。 酷刑演示:罰坐小凳子 |
一天他們幾個人把我架到了剛被送進來的人呆的地方,然後又上來一幫人,開始七手八腳的打我,不管甚麼地方都打,我被打倒在地,打完後,我被他們拖到板鋪上,來了一名醫生給我檢查身體。我當時的感覺是身體沒有一塊好地方,哪兒都疼。第二天早晨疊被子的時候,我不能動了,我的肋骨被打斷了。在這種情況下不但不給醫治還強迫我坐小板凳。一天從早晨開始,一直坐到晚上,這種迫害持續好長時間。他們看這樣仍然達不到轉化我的目的,就又老調重彈,還給我戴上安全帽、手銬,用張桌子把我擠到牆角,強制聽他們的污言穢語,稍不如意,還是敲打安全帽,這樣他們看我還在堅持,又把我關到了和其他不屈服的法輪功學員一起,大家天天坐小板凳。惡警張佳軍叫囂:「王玉泉,你不轉化,三年坐小板凳,也把你坐殘廢了。」 二零零三年九月,結束了三年迫害,由於長期反覆酷刑折磨,肋骨被打斷的情況下仍然強迫長時間坐小板凳,身體受到嚴重摧殘,回到家後,不能幹重活,還時有吐血。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下午大約三點半左右王玉泉正要下樓突然女兒河派出所幾名警察將王玉泉強行抬到樓下塞進警車綁架到派出所(以訴江為藉口)──又送到錦州拘留所。到拘留所後三天不能進食,到第五天時昏倒在地。拘留所通知女兒河派出所去接王玉泉,女兒河派出所的人到拘留所後未辦完手續就不管了,走人了。後來是王玉泉的親戚把他接回家。 經過這次迫害,王玉泉的身體每況愈下,經常口吐鮮血。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王玉泉吐血不止,且時斷時續的昏迷,家人把他送到醫院經檢查發現他的肺已經沒了。一月三十一日晚八時三十三分停止了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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