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七日】家住黑龍江省密山市密山鎮二街的楊曉林,在一九九七開始修煉法輪大法,那年她剛好二十歲。她非常慶幸年輕的自己走在返本歸真的大道上,覺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楊曉林因堅持對法輪大法的信仰遭迫害。二零零二年被非法抓捕後遭酷刑迫害,然後再被非法判刑十二年,被送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去年七月,楊曉林也加入訴江大潮,對迫害元凶江澤民提出控告。下面是她陳述被迫害的經歷。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一日晚,在三河附近被人舉報,我被密山市政保科孟慶啟、李剛等人抓到政保科,搶走幾十本法輪功真相資料和幾盒光盤,當夜被送到密山市第一看守所。 酷刑演示:背銬 |
兩天後的下半夜開始對我刑訊逼供,讓我說出真相資料的來源和其他人,不說李剛便拳腳相加,當時我的門牙被打裂一顆(後來脫落),打累了,又換一種刑罰,叫背銬,先把左右手腕分別用布包起來(如果不包起來,手銬就會勒到肉裏,傷到骨頭導致雙手致殘),左右手一上一下背到後面,再用手銬銬上,中間又放了兩打A4紙,直不起來又蹲不下,這種刑罰既沒有外傷,又使人疼痛難忍,持續了近二個小時後,因為手腕處沒有包好,落下一小塊傷疤,第二天早上才把我送回看守所。 後來,他們搜羅各種所謂證據對我冤判十二年。於二零零三年六月十八日那天我被送往黑龍江省女子監獄,我生命中最美好的光陰──三千多個日夜是在監獄中度過的。 酷刑演示:毒打 |
有一次我們被要求做廣播體操,我們十幾個法輪功學員拒絕參加做操,大隊長呂晶華(已退休)找來監獄防暴隊對我們連踢帶打。當時呂晶華(隊長),警察王曉麗、牛翠松等大部份警察輪著打我的嘴巴子,以至我的左耳失去聽力一個月才恢復。眼睛被打的只剩一條縫,臉腫的老高。十多天才消腫。我有一年多被禁止和親人見面,媽媽見不到我,睹物思人,擔驚害怕我有甚麼三長兩短,得了糖尿病、皰疹,身體和精神都在承受著煎熬。 三個月後,下到第二監區(又稱暴力監區),在二監區,每天六點三十分起床,除了吃飯和上廁所時間,其餘時間都在幹活,要幹到下半夜一~二點鐘才能完成任務。如果動作慢點,要幹到三─四點鐘,才能休息。監獄把這裏的人都當作最廉價的勞動力以獲取它們最大的利益。 在十二月初,我所在的二監區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拒絕參加這種奴役性勞動。二監區大隊長楊華指使防暴隊和本監區刑事犯(如果不去就不給分,有分才可以減刑)把我們拖拽到空地跑步,如果不跑,警察拿電棍電,刑事犯拿著抬水的棍子在後面打,他們打累了就讓我們站軍姿。北方的冬天零下三十度左右,警察都戴著帽子和手套,有的還被凍感冒了。我們甚麼都不讓戴,凍的瑟瑟發抖。到了中午,刑事犯抬著菜湯和饅頭送到空地就著西北風吃。就這樣,一直站到警察三點三十分下班,帶我們回到監舍,我的腿連凍帶站已經不聽使喚,挪了好一會兒才會走。到了第二天早上,每人一勺粥,二個人一個饅頭,每人分了一塊鹽菜疙瘩,吃完飯,又被拖拽到空地。第三天回到監舍,開始讓我們坐小板凳,不許睡覺,一直坐到天亮,刑事犯輪班睡覺看著我們,如果誰閉眼就被撣涼水或是用木棍捅醒。就這樣白天挨凍,晚上不讓睡覺,持續到第九天才結束。 到了二零零四年,我被分到女子監獄第九監區進行強行轉化,主管洗腦的是賈文君警察(後因積極迫害法輪功升為科長),刑事犯徐瑧(買兇殺人)具體執行,在九監區的這段時間,給我的身體和精神造成了極大的痛苦,每個法輪功學員配兩個包夾,每天二十四小時在一起專門看著你,無論吃飯、睡覺、還是上廁所,白天要看污衊法輪功的電視片,包夾還不斷的讀污衊大法的書籍,幾天以後不見效果,就讓你坐小板凳進行體罰。到十二點鐘才可以睡覺,睡到三點半左右再叫醒你,侮辱和謾罵成了她們的口頭禪。六、七天以後,我的心臟承受不了這種虐待方式,出現呼吸緊促,心跳加快的心臟病症狀。我的精神幾近崩潰,她們怕出人命才有所收斂,轉而給我們看一些生活片一類的影視劇。 到二零零五年,我又被分回到第二監區進行奴工式的勞動,幾個月後又被分回到第九監區強行轉化,還是賈文君警察指揮。還是給我看污衊法輪功的內容,我不看她們就把我綁在床頭,放廣播,我背《論語》,徐瑧用塑料膠帶把我的嘴封上,到了晚上八點多刑事犯收工的時候,才停止播放污衊大法的廣播。徐瑧打算讓我綁在床上站一宿,我說找大隊長談,她們說大隊長不在,後來她們怕我影響刑事犯休息,才讓我睡覺。第二天,我被送到小號關押禁閉,單手綁在地環上,晚上睡覺也戴著。在小號呆了五十六天後,才被放出來,分到第八監區,在第八監區沒有強行轉化我,也沒有參加奴役性勞動。 到二零零六年下半年,我又被分到第十三監區進行強制性轉化,這次她們用那些轉化的法輪功學員來轉化我們這些堅定的。 在監獄的這些年中,隨時都面臨著被迫害的威脅,原因只是我堅守著對「真善忍」的信仰。我的父親母親在這十多年中,曾被多次非法拘禁,送進洗腦班,身體和精神都在承受著極大的壓力和痛苦。 我要控告江澤民,他發動了對所有法輪功包括我本人在內的迫害,使那些不明真相的人被動或主動參與到這場迫害中來,我要求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依法追究江澤民的刑事責任,我要求迫害元凶江澤民賠償這場迫害給法輪功學員帶來的肉體上,精神上及經濟上的損失,儘快結束這場已經歷時十六年的迫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