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大法明慧網

首頁
按欄目瀏覽
按日瀏覽
天津302綁架案回顧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天津報導)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中共「兩會」召開前,在天津市公安局局長趙飛的指使下,天津市610辦公室、公安國保大隊綁架法輪功學員。僅三月二日至三月四日,明慧網統計到的就有涉及全市八個區內的三十七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被綁架抄家、入戶騷擾。而從公安內部傳出消息,至少有六、七十人被抓。其中二十人在被非法拘留後被非法批捕。一人被迫害致死。

參與天津「302」綁架案的涉及天津市610辦公室、天津市公安局各區的國保大隊及下屬的十幾個派出所約一、兩百人。

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有河東區的鄭慶蘭、屈玲雲、宋雲玲、葛秀蘭,河北區的唐月華、李弘基、李建敏、諸葛玉芳、陳若明,塘沽區的劉瓊、王慧珍、宋惠禪、趙月琴、陸學容、高風宇,大港區牛淑華,河西區的趙月花、付少娟、邵雲。東麗區李珊珊、周向陽、王軍力。南開區法輪功學員楊宏、蔣雅暉夫婦、趙滿紅等。還有張翠環。

現如今這場綁架案已經過去一年了。一年來那些被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又經歷了甚麼苦難,他們的現狀又是怎樣呢?

這三十七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中,葛秀蘭和她的弟弟、趙滿紅、劉瓊、牛淑華、高風宇、趙月琴在被綁架後一個月之內陸續回家。裴毅因在此之前出國探親而免遭綁架,但家人多次被騷擾,不得安寧。

被非法批捕的有楊宏、蔣雅暉夫婦,李珊珊、周向陽夫婦,還有鄭慶蘭、屈玲雲、宋雲玲、王軍力、趙月花、付少娟、邵雲、宋惠嬋、趙月琴、陸學容。其中有九人已被非法庭審。

趙月琴因高血壓,曾回到家中,但到了二零一五年底又收到法院傳票,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七日上午,在天津濱海新區法院塘沽審委會被非法庭審。

因中共當局消息封鎖,唐月華、李弘基、李建敏、諸葛玉芳、陳若明等人情況不詳,據悉有的已被冤判而無法核實確認。

東麗區法輪功學員劉海賓當時被騷擾,綁架未遂。卻又在同年九月二日遭綁架,並被非法庭審。

下面是部份案例

一、被綁架後失蹤與被迫害致死

◆王慧珍被野蠻綁架二十天後去世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塘沽國保支隊李振民帶領新港派出所警察到法輪功學員王慧珍家中非法抄家,並對王慧珍連拖帶拽,強行將其綁架至塘沽戒毒所。此前王慧珍的身體已出現不適,警察仍對她野蠻綁架並非法審訊,給王慧珍羅織罪名。導致王慧珍病情惡化,警察才叫家人接回。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一日一早,王慧珍離世。

◆葛秀蘭被綁架後‘失蹤’家人無奈報案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由天津市局警察伙同天津市河東區塘家口派出所警察將葛秀蘭和她未修煉且患有憂鬱症的弟弟綁架,並抄家。

葛秀蘭被劫持到河東分局看守所,非法拘禁二十五天。她弟弟被劫持了二十個小時。嚇得他精神狀態又出了問題。三天後,葛秀蘭姐夫開車接她們姐弟倆到他家過元宵節,問到葛秀蘭的去向,弟弟甚麼也不敢說。不得已,葛秀蘭姐夫以葛秀蘭‘失蹤’為名,到塘口派出所報案,塘口派出所拖延了半個月才說出實情。

在河東看守所葛秀蘭被暴力毆打,後因二零零八年在被非法勞教時對她實施破壞神經藥物導致全身潰爛的中毒症狀又出現了,於三月二十七日葛秀蘭才被釋放回家,但被監視居住。

二、親人遭非法庭審 家屬紛紛站出來申訴控告

被非法批捕的法輪功學員中有十人先後於二零一五年末到二零一六年初被非法庭審。儘管中共天津當局操控的公檢法系統人員採用各種卑鄙的手段,阻撓律師及家屬當庭辯護,但在明慧網報導中,幾乎所有302綁架案非法庭審都有律師出庭為法輪功學員辯護,家屬也是採取各種方式為親人申冤。

◆宋惠嬋遭非法庭審 老父為女控告 律師要求無罪釋放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日上午,法輪功學員宋惠嬋在濱海新區法院遭非法庭審,北京佳法律師事務所張律師為宋惠嬋做了無罪辯護。張律師認為:本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起訴書中指控宋惠嬋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的罪名不能成立,宋惠嬋的行為沒有觸犯任何刑律,應該無罪釋放。公訴人聲音低靡,無力回應。

濱海新區塘沽宋惠嬋,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在她父母家被當地警察野蠻綁架,宋惠嬋八十三歲的母親因為阻止警察進屋,被警察將左手食指和中指之間撕裂一寸多長的大口子,鮮血直流。宋慧嬋至今仍被非法拘禁。期間,宋慧嬋父親多次狀告非法抓捕他女兒的警察,兩次向檢察院遞交了「控告狀」,控告塘沽公安分局韓勇等用欺騙手段非法野蠻綁架他女兒宋慧嬋,並且沒有任何文字手續,完全都是犯法行為!期間還將控訴狀以快遞形式寄送濱海新區公安局張亮局長、天津市最高檢察院、濱海新區法院立案庭。

◆趙月花三次被非法庭審 律師做無罪辯護 女兒上書檢察官

河西區趙月花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被天津市國保及天津市河西區東海街派出所警察綁架,現被非法關押在天津市河西區看守所。

河西區法院先後於同年八月、九月兩次非法庭審趙月花,但均被辯護律師在法庭上當場指出河西法院、河西檢察院的不法行為。非法庭審只得草草收場。

第三次開庭來自北京的律師向法庭出示了國外西方民主國家對信仰和人權的尊重,及相關的法律和保護公民信仰自由尊重人權的案例,隨後兩位律師為趙月花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並且要求當庭釋放趙月花。審判長對律師辯護無理狡辯、阻止。

趙月花被非法關押期間,她的女兒曾上書河西檢察院,信中說:她的母親自從修煉法輪功以來身心健康,孝敬老人,家庭和睦,沒有危害社會。希望檢察官能夠秉公執法,切勿陷害好人。

◆楊宏、蔣雅輝夫婦雙雙被庭審 老母親邀律師共同為子辯護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上午,南開區法輪功學員楊宏、蔣雅輝夫婦在家中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公安南開分局看守所至今。二零一六年一月八日夫婦二人在南開法院被非法庭審。三位辯護律師出庭為楊宏夫婦作無罪辯護。律師依據憲法指出信仰自由、修煉法輪功合法,迫害法輪功有罪,對公訴人造謠污衊之詞給予了有理有據的駁斥,強調楊宏、蔣雅輝夫婦應該無罪釋放。

楊宏在自辯中回顧了自己當年在大學圖書館裏意外讀到法輪功書籍《轉法輪》,因而使自身思想境界提升,病弱的身體得以強健的經歷。他強調身處道德敗壞下滑的現實環境中,自己修煉法輪大法,做好人,所做的一切都是對社會有益的。他還揭露了在被非法勞教期間為抗議奴役和洗腦迫害,他被迫絕食抗爭一年半,期間被野蠻灌食,身體瘦弱到70多斤的苦難經歷。

蔣雅輝強調公訴人對他們的指控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這樣草率開庭,有失公正。

楊宏的母親被法庭當作「證人」限製出庭,但是楊母還是力爭出現在法庭上,就起訴書中所謂證人及證言的真偽,當眾予以揭露。

◆東麗區法官對周向陽、李珊珊庭審過程嚴重違法遭控告

法輪功學員周向陽與妻子李珊珊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被綁架、構陷,十一月三十日遭天津東麗法院在沒有律師的情況下非法開庭,庭審過程也嚴重違法。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的庭審中,由於天氣原因周向陽媽媽沒能按時到庭,李珊珊的辯護律師也沒能按時到庭。在李珊珊強烈要求重新委託律師、不同意庭審繼續的情況下,張亞玲強行推進庭審,直接剝奪了李珊珊獲得律師辯護的權利。後周向陽當庭解除了控告人的委託,法院在兩名被告都沒有辯護律師且要求重新聘請律師的情況下繼續庭審。

據此,周向陽的辯護律師指出,被控告人張亞玲法官違法剝奪控告人閱卷權和剝奪被告人獲得律師辯護的權利。依據上述兩高三部《關於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規定》第四十二條的規定提出控告,要求檢察機關依法發出檢察建議,要求東麗法院重新開庭審理,並追究責任人的相關責任。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天津法輪功學員周向陽的父母懷揣著兒子親筆簽字的訴狀分別來到天津市東麗區檢察院、法院,天津市檢察院第二分院,天津市檢察院第一分院,控告東麗區法院法官張亞玲在庭審的過程中嚴重違法的行為。同時控告公訴人代號菊蓄意濫用、錯用罪名強加被告人等誣告陷害罪名。

二零一六年三月九日東麗法院迫於壓力,不得不通知「繼續開庭」,並轉告周向陽、李珊珊夫妻可以重新委託律師。

嚴寒盡逝,春天已經到來,一年來中共天津當局對法輪功學員的打壓沒有嚇倒正念堅定修煉者。對迫害元凶江澤民的控告,及對現任天津公安局長趙飛迫害法輪功學員罪行的揭露與舉報,和天津及周邊地區紛紛興起的民眾支持訴江徵簽等震撼人心的大事件,都在昭示著正義終將戰勝邪惡的真理。

當日前一篇文章: 天津市寶坻區法輪功學員被騷擾、綁架案例
當日後一篇文章: 冤獄五年、家人遭傷害 新疆王彥紅控告江澤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