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原瀋陽市工商行大東支行職工法輪功學員高嵩,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被綁架,二零一六年新年前,構陷她的案卷被送到皇姑區法院,法官金軍至今不接高嵩家人電話。目前,高嵩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已近半年。 高嵩,女,四十七歲,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在瀋陽市皇姑區講真相時,遭人惡告,被皇姑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李某,以及三洞橋派出所警察綁架,關押到看守所。家屬接到非法拘留三十天的拘留證,可是,二零一六年新年前,構陷高嵩的案卷卻轉到皇姑區法院。 一九九七年,高嵩的胸部長一個腫瘤,當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後,腫瘤很快消失,身體康復。高嵩在修煉大法前脾氣大,愛鑽牛角尖,學法輪功後,心胸變得開朗,與人為善,是個鄰里稱頌的好人。而且,原來身體的風濕病、心律不齊、皮膚病等疾病也都不藥而癒。 多次遭綁架、關押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八日,在北京信訪局門前,高嵩被駐京辦便衣綁架,非法拘禁在駐京辦兩天,後被關押在瀋陽市拘留所,拘留十五天。因到期不放,高嵩絕食四天後,被單位接回。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九日,因有人誣告,高嵩被瀋陽市大東區珠林派出所曹某等十幾個警察在單位綁架,並被非法抄家,搶走《轉法輪》、李洪志師父法像。 在派出所,高嵩被威逼利誘,罰蹲,第二天被帶到大東分局辦手續,法制科科長說,「不練就回家,練就送馬三家。」由於高嵩一直堅定的說「煉」,當即被宣布勞教一年,下午被送到拘留所。 在拘留所,高嵩絕食反迫害,身體出現了低血壓與心律不齊,頭髮都白了,在第九天時,被派出所接回,讓家人、單位寫了「保證」,才把奄奄一息的高嵩放回家。 回家後兩週,派出所給高嵩打電話,讓她到派出所去。由於不想再遭受迫害,高嵩被迫流離失所。在二零零三年,高嵩被單位開除,身份證被珠林橋派出所片警從家人手中騙走扣留,至今未還。 皇姑區法院: 地址:瀋陽市皇姑區怒江街57號,郵編110036 電話:024-26219613傳真:024-26219613 刑一庭法官林風雷024-26219626(女) 主審法官金軍024-262195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