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三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省報導)吉林省通化地區集安市花甸鎮法輪功學員李元美,現年六十二歲,是吉林省集安公路段道班退休養路工。 李元美未修煉法輪功之前,心臟病、胃病等等多種疾病纏身,多方求醫無效。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後,各種疾病不翼而飛,她無比感激大法與師父的救度之恩。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
疑遭藥物迫害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四日左右,吉林省女子監獄給李元美丈夫打電話,說李元美因提前半年釋放,高興得幾天不睡覺,神志不正常,不敢給用藥。家人以為監獄好心,就同意用藥,將簽字傳真給監獄。 一月二十九日,家人到監獄接回李元美。李元美已經不認識家人,沒有記憶,神志不清,手腳無力,生活不能自理,吃飯都要人喂,大小便也要靠別人服侍。經過家人一段時間的精心照料,現在李元美生活能夠自理,但還是只有一點點記憶,連自己家、家人都不認得。但她記得在監獄吃過藥,心臟不好過,血壓高,為甚麼就不認人了? 李元美現在手還是腫的,為甚麼腫卻不知道。手、腿等處關節使不上勁,所以拿東西、走路很吃力,經常感覺要摔倒;筋骨、肌肉、感覺颼颼的,好像被甚麼吸著,就沒勁了;肩、肘、身體各處都很沉很沉,自己翻身困難。有時要家人幫著才能翻身。 多次迫害非法判刑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輪功後,李元美因為自己在法輪大法中深深受益,她給中央寫信,澄清事實。卻因這份誠實,在集安拘留所被非法拘留了七天。 二零零零年,李元美到集安清河取師父的經文,被非法拘留,在集安拘留所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看到眾多的民眾被中共惡毒的謊言欺騙,仇視教人向善、帶給人身心健康的法輪大法,李元美開始向普通民眾講述真相。 李元美的哥哥李元金在發放法輪功遭迫害的真相時被綁架,李元美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也被綁架。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五日,陰曆是臘月二十三,也就是小年那天,李元美被轉至長春黑嘴子勞教所迫害。到黑嘴子勞教所僅一個月,即被迫害得精神失常了,後來就人事不省,如同植物人(當時有醫院檢查的病歷、診斷書)。勞教所為推卸責任,才通知家人將李元美接回。李元美回來後,即入住集安市花甸鎮醫院治療,家人每天兩人,輪班照顧。雖然李元美得到良好的治療和家人的精心護理,可是由於被迫害過重,當李元美恢復清醒時已是三個月之後。她清醒後通過學法煉功身體很快恢復了正常。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日晚,李元美去花甸子鎮財源鄉馬蹄村發真相資料,村民徐海為得獎金,不顧眾村民的勸阻,惡意舉報李元美等去發放真相資料的法輪功學員。回頭又向法輪功學員每人敲詐一萬元。沒有得逞。法輪功學員講真相徐海也不聽。參與綁架的還有財源鄉治安員劉振軍、花甸派出所所長李洪偉以及其他三名警察。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一日, 李元美現被非法關押至集安市看守所。李元美的身體情況十分不好,並時有嘔吐現象。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五日,李元美的親家和大哥、大嫂一起去集安市檢察院要人,被告知:李元美的案子已經移交到法院了,公訴科的主要負責人今天都去法院了,你們到法院去吧。 當這些家屬趕到法院時,正趕上李元美被非法開庭,警察阻止家屬到庭旁聽。李元美的親家問:開庭為甚麼不通知家屬?警察回答:這事(法輪功的案子)不用通知家屬。大約十點左右非法庭審結束。李元美走出法庭,兩鬢斑白。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六日,李元美的親家和李元美的丈夫到法院向姓聶的庭長遞交了花甸村政府和花甸鎮政府開具的李元美家庭的材料和善良人的聲援簽名。 但法庭無視這一切,還是將李元美判刑三年,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四日,轉至吉林省女監迫害。 家人在迫害中受株連 中共江氏集團這場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不僅使李元美的身心受到摧殘,同樣傷害了李元美的親人、家庭。 二零一三年李元美被迫害時,的老母親九十一歲,臥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日夜思念女兒,盼著能見女兒一面,卻不能如願。 李元美的丈夫是二級傷殘,離開李元美的照顧與陪伴,生活諸多不便,心中更是淒涼酸楚,時有輕生的言論。 李元美的女兒讀初中時,因母親多次被抓,家庭被騷擾、恐嚇,而備受驚嚇,十七歲左右患精神分裂症,初中都沒畢業。多次就醫於海龍精神病醫院,最長時三個月;李元美那剛滿週歲的小孫子,雖然說話還含糊不清,但也時常喚著姥姥……如今李元美回家,生活不能自理,又是女兒回家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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