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二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二零一六年二月四日下午五點多,法輪功學員王佔青的父親和母親,在維權律師張讚寧的陪同下,到廊坊市檢察院遞交控告信,控告製造冤案的三河市公安局警察和三河市法院法官。 左起許付桂律師、王佔青父親王福江、馬維山、張讚寧律師、王佔青母親王蓮雙 |
由於各相關部門刻意推諉、不作為,法輪功學員文傑的律師、馬維山及其律師,到廊坊市中級法院遞交完相關手續,趕到廊坊市檢察院已到下班時間,沒能當庭遞交。因張讚寧律師要連夜趕往異地辦案,況且只有明天一天時間,再耽擱張律就不能趕回家過年了。當事人及家屬和律師商定,控告信於次日用郵政EMS快遞給廊坊市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 看守所警察推諉扯皮、阻攔會見 二月四日上午九點多,法輪功學員王佔青、文傑的律師來到三河市看守所,正常會見當事人,看守所警察橫加阻攔。文傑律師說:「我上次已經會見過我的當事人。」警察說:「你說會見過,又不是我辦的,我怎麼知道是真的還是假的。」警察又對王佔青律師說:「王佔青已經有過三個律師啦,不能再有律師。」律師只得耐心解釋:王佔青以前的律師,都是一審律師,一審結束,合約自然解除。獄警佯裝如夢方醒,然後說:「我們這已經放假了,今天會見的人多,我們看不過來。」一直拖延到十一點多,警察說:「你們下午來吧,下午讓見,下午兩點上班。」 下午一點半,律師早早來到看守所大門前,兩點會見,會見完畢約兩點半鐘,律師和學員家屬驅車趕往九十公里以外的廊坊市,大約四點到達廊坊市中院。開始說可以一個律師代辦相關手續,後來又說不行,要律師依次一個一個的辦理。律師們還要遞交各自當事人關於要求二審公開審理的申請書,馬維山律師還有一份補充證據需要遞交,負責接待的法官說:「主管此案的法官陳克祥已經回湖南老家過年,我只接收委託手續,其它一概不收。」 結果是要求二審公開審理的申請書、馬維山的補充證據(一張錄音光盤、兩頁書面文字材料)等,只得用郵政EMS快遞給廊坊市中院法官陳克祥。 王佔青關於要求二審公開審理的申請書 |
張讚寧律師辦理完相關手續,與王佔青父母驅車趕到廊坊市檢察院,已經五點多。檢察院大門工作人員告訴他們:檢察院成立了反瀆職侵權局,專門受理對公檢法人員瀆職、侵權等行為的控告,在檢察院東邊,到那邊去遞交。幾個人到那邊轉了一圈也沒找到,就又回去問工作人員,誰也沒想到是一個臨時搭建的彩鋼簡易房。到門口時,距離下班時間還有十幾分鐘,負責看守的人員正要鎖門回家,好險!再晚一兩分鐘就耽誤了。看守人員打電話叫來檢察院裏面的反瀆職侵權局工作人員,才很不情願的接收了控告信,答應上交。 張讚寧律師怎麼也看不出,這個簡易彩鋼房就是廊坊市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的接待處。 馬維山、文傑的律師在中院遞交完相關手續,趕到廊坊市檢察院,工作人員已經下班。 法官沆瀣一氣、拖延推諉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五日,三河市法院製造冤案,對王佔青等四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枉法誣判,王佔青六年、文傑五年、馬維山五年、康景泰三年緩刑三年,四人當庭都提出了上訴要求。現王佔青和文傑被非法關押在三河市看守所,馬維山、康景泰被非法監視居住。 文傑的律師在上訴期內,就已經把相關手續以及文傑的上訴申請,遞交給了三河市法院刑庭。去年年底,距離上訴期已經過了約一個月的時間,王佔青的辯護人陳律師親自到廊坊中院,問詢案件情況,準備和法官溝通案情。令人驚訝的是,訴訟中心人員查詢電腦之後,回覆此案已經審結,陳律說不可能。後來查明,此案一審法官根本沒有將此案遞交到廊坊中院。 王佔青母親王蓮雙心急如焚,打電話給一審主審法官石少林,問案卷遞交沒有,石少林推脫讓找刑庭,但是刑庭電話一直沒有人接;王蓮雙不得不找一審審判長馬成河詢問,馬成河謊稱已經遞交;但是,電話打到廊坊中院立案庭,法官說沒有收到;再細問馬上就推諉扯皮,讓詢問12368;可是老太太沒有文化,12368查詢台又繁瑣雜亂,老太太查詢多次也沒有弄明白,一聽就是半個小時的法律知識;只好問小兒子,小兒子也搞不懂怎麼查;再問馬成河,馬成河乾脆拒絕接電話;只好打電話問三河法院立案庭,立案庭人員信誓旦旦說已經遞交上去,再問廊坊中院卻依然說沒有接收到。 一個簡簡單單的案件查詢,這些人就把老太太折騰的一籌莫展、痛苦不堪,期間馬維山也多次詢問,同樣是互相扯皮,三河法院說已經遞交,廊坊中院卻說沒有收到。直到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號,才搞清楚案卷確實已經到了廊坊中院、立案十二天了,主管法官是陳克祥。從一審非法宣判、四位當事人當庭宣布上訴,到廊坊中院立案,已經整整耽誤五十九天。 一審法官故意拖延時間,直到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二日,才遞交此上訴案,用心不良可見一斑:這個時間點到中國傳統的除夕,稀裏糊塗的就混過了二十幾天,再到正月十五,三十個工作日的二審審理期限已到,說是準備書面審理,實則黑箱作業,沆瀣一氣。這樣看來,主審法官陳克祥提前休假,或許絕非偶然。 二零一六年二月一日,陳克祥讓馬維山到廊坊中院做筆錄,馬維山抱著慈悲善念,向陳克祥等兩位法官講述修煉法輪功合法、迫害法輪功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善惡有報等等真相,要求二審法官依法辦案,糾正一審五次開庭中的一系列違法行徑,維護法輪功學員信仰自由等合法權利。陳克祥表示:如果沒有新的證據,此案不能公開審理,只能書面審理。後經律師認定,這個說辭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律師們一致認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三條之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對於下列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一)被告人、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對第一審認定的事實、證據提出異議,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上訴案件;」 此案應該公開審理。並依據此法條,向二審法院提出書面申請,強烈要求公開審理。 案情回放: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下午,法輪功學員康景泰、王佔青、馬維山和保姆文傑被國保喬春江、李偉等人綁架。大法書籍、汽車、電視、電腦、群發短信機、手機、現金及儲蓄卡等私人物品被搶劫。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在三河市610頭目國立臣施壓下,三河市法院非法庭審王佔青、馬維山、康景泰、文傑四位法輪功學員,動用四百警力,如臨大敵。律師、當事人慷慨陳詞,法官、公訴人理屈詞窮,現場警察感言「真是邪不勝正啊」。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日,三河法院再次開庭。文傑的辯護人王宇律師因抗議合議庭違法,被身高均約一米八五、體重都在一百公斤以上的眾多法警暴力拖出法庭,從三樓一直拖拽至一樓,又被從一樓穿過法院的院子,她被像扔包袱一樣,扔在了法院門前的馬路上。 王宇律師被拖出法庭後,王佔青、康景泰被強行走完了庭審程序,文傑、馬維山被強行另案處理。 二零一五年八月七日上午八點半,三河市法院第三次非法開庭。七月十日以來,中共大肆綁架維權律師,文傑辯護人王宇律師和馬維山的辯護人王全璋律師被綁架,文傑家屬不得不又請了李仲偉律師作為辯護人,馬維山則請了董前勇律師和李靜林律師。 當事人和律師當庭指出,公訴人蓄意錯用刑法三百條,誣告陷害法輪功學員。律師請法庭尊重本案當事人的信仰,拒絕為少數違法犯罪人員及部門背書,駁回三河市檢察院的指控,立即釋放四位善良、勇敢的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八日,三河市法院第四次非法開庭。當事人和律師多次指出,公檢法人員憑空捏造事實,涉嫌誣告陷害罪、瀆職罪、濫用職權罪、非法剝奪信仰自由罪等諸多罪行。 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上午九點,三河市法院再次對文傑非法開庭。五十二歲的文傑女士被折磨得白髮蒼蒼,她對法庭說:「我今天站在這裏是法律的恥辱!是中華民族的悲哀!」 法輪功學員慈悲為懷,真誠勸善。國立臣、馬成河、石少林等接到了大量的真相電話、勸善信件,已經非常清楚修煉法輪功合法,迫害法輪功有罪,非常清楚這四位法輪功學員是無辜的。況且石少林早前在酒桌上坦言「我現在可知道了,法輪功不是邪教,迫害法輪功沒有法律依據,法輪功早晚得平反……」 對這樣執迷不悟之人進行控告,不是仇恨,更不是報復,只想當頭棒喝,讓他們停止迫害;同時警醒他人,不是壞事幹完就完了,是須要承擔責任的。 相關單位及責任人電話:區號0316;廊坊郵編065000 二審主管法官陳克祥2609170 廊坊市中級法院刑二庭: 庭長鄒景晉,五十一歲,辦2609168;其妻馬躍華,五十一歲,在廊坊明珠企業集團上班;其子鄒凱波,二十七歲。 副庭長徐 兵,四十一歲,辦2609169;妻子吳丹,三十八歲,在廊坊市公安局工作,家住廣陽區新源道街道六景社區。 副庭長李吉忠,辦2609169 副庭長陳克祥,辦2609170 法官馮學軍,四十六歲,辦2609171;妻子楊豔萍,四十五歲,在廊坊市建設局上班。 法官陳其虎,五十三歲,辦2609170;妻子楊立英,五十三歲,在廊坊建設局上班。 法官杜 偉,三十八歲,辦2609172;妻子:張海軍,中國聯通廊坊分公司(銀河北路)上班。 法官張建華,辦2609171 法官劉國民,辦2609172 三河市電話區號0316 郵編065200 一審合議庭組成人員: 審判長:馬成河13700366171;審判員:石少林13831617176李瑩13930664130;書記員:張濤13831689111;記錄員經學榮;公訴人:王朝陽1503066688申倩芳15203163710芮爽13930642760。 負責此案主要人員: 610主任國立臣:辦3175808宅3132359手機:13603260114,15831606988,國立臣現年45歲,老家:三河市李旗莊鎮崔家窯村,現住興達花園別墅西三排14號;國立臣的母親:任秀芹,退休教師;妻子王豔君,1975年生人,三河市十中教師,手機13722666266;國立臣大姐夫,祿達汽修廠陳國光,電話;2620709 手機13932602709國立臣大姐電話13103165626。 綜治辦主任周青13932655518,原籍為秦皇島人,滿族,七八年二月生人,家住四季陽光;妻子楊冬13831607551/18633766468,八零年一月生,三河第四小學教師,教過「科學」課,小學該科目中有污衊大法的內容;女兒周宸宇,十一歲;兒子周揚宇,約兩週歲。 國保大隊長石連東,男,四十八歲,一九六七年二月生人,老家是三河市皇莊鎮小薄各莊村,現住賢人街別墅9排8號,宅電3115636手機13832669588;其父石長江,原三河市老幹部,宅3113636手機13903265368;妻子楊桂英,生於一九六四年生人,三河市工商局職工,管企業註冊,娘家楊莊鎮閔各莊村,手機13931661008;女兒石佳,生於一九八七年六月;兒子石寧,生於一九八九年。 刑庭副庭長石少林,承辦此迫害案件,男,1973年生,手機13831617176家住陽光小區東7號樓1單元2層西門;其妻尹紅雲,1976年生,手機13833631711,宅電3137816,三河一中教師;兒子石浩天,生於2000年;其父:石嶺,原三河市教育局局長(已去世);其母:王善秀,鼎盛東大街和平街社區;石少林大姐:石月英,丈夫:陳立,三平火車站工作,13932620987,18031611817;二姐:石繼英,丈夫:駱粵冀,孩子:駱尚昀,駱尚澤;三姐:石素英;四姐:石連英;五姐:石海英,宅電3112788,手機13833612090,丈夫鄭志剛,手機13831618292。 刑庭庭長:馬成河3308035 13700366171 3159835馬成河開一輛黑色桑塔納2000車牌號:冀RH9843; 妻子劉文靜13832676709第十中學校長,劉文靜開一輛黑色豐田凱美瑞車牌號:冀RQ9518,辦3215133,馬成河家住:紫竹灣一期4號樓3單元901, 女兒馬俊穎,北京物資大學讀書,18033696193。 副庭長李瑩13930664130 宅電31133228 書記員張濤,辦3308910,手機13831689111,其父張孝才13131666088,燕郊人民醫院院長。 記錄員經學榮,女,生於1976年,丈夫,呂立明,生於75年,兒子,呂凱,生於99年,原住燕郊迎賓北路步行街,現住燕郊天洋城百合鎮4號樓2單元19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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