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八日】把神韻光盤和錄像文件帶出中國大陸的人是直接違背師父要求的,這是大法弟子都知道的大事。師父在《二零一五年紐約法會講法》中有這樣一段針對學員問題的講法: 「弟子:我在國內網上播放神韻節目給網友看,遭到海外學員的反對。為甚麼可以發神韻光盤,而不能在網上放? 師父:是不能在網上播放,我已經說了啊。因為網上一放,就沒有國內國際的界限了,神韻的現場救人效果就被影響了。一旦有些人看了光盤,他本應該來看演出,可是他已經看了光盤了,他就不來看了,是應該得救了的就沒救成,因為光盤是沒有那麼大力度的。那國內為甚麼能發光盤?是因為神韻去不了,能起多大作用就起多大作用,就是這樣想的,而且也容易被盜版,不要想怎麼做就怎麼做,所以不能夠隨便把神韻的光盤上網。」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明慧編輯部的通知,給了那些人改正的機會。隨著編輯部後續的通知,大家知道損失已經不可挽回。作為大法弟子,就應該聽師父的話。明慧編輯部通知再清楚不過了,從通知之日起,手裏再持有神韻鏡像文件及光盤的法輪功學員,都是違背師父要求的,而且是明目張膽直接違背師父要求。 干擾師父救人,這不是大法弟子的行為。換個角度說,如果神韻要到中國大陸來演出,而大陸到處都是光盤,很多人可能出於業力和干擾,就會不去坐他在現場的那個位置,結果導致反而他不能得救。那是不是我們又干擾了師父所要的呢? 個人所悟,如果不在法上請同修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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