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八日】原西藏軍區印刷廠職工徐鳳瓊,因為修煉法輪功,十六年來,她遭到綁架、關押、開除工作,被拒絕辦理身份證,等於被剝奪生存條件;她還被西藏、拉薩市「六一零」、國保、國安列入公安身份證讀卡系統的「重點關注人員」,長期遭監控、騷擾,動輒被各檢查站查扣。 徐鳳瓊於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二日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及公安部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導致她和家人遭到嚴重迫害。以下是徐鳳瓊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自己遭迫害的事實: 我於一九九八年八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很快身體狀況明顯改善。從此我按照「真、善、忍」修煉標準,從做好人開始,不斷去掉自身不好的思想和行為,不斷去掉為私為我的人的觀念,做任何事情先為別人著想,不再與人爭名爭利,不再計較個人得失,思想境界得到了極大昇華,人也變得快樂、祥和。 遭單位批鬥、非法拘禁 從一九九九年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開始,拉薩市「六一零」、金珠中路派出所和我所在單位就長期不斷地對我進行跟蹤監視騷擾,單位大會小會都會點名批評,一到所謂的敏感日就找各種理由進行迫害,不准我休假回內地探親。二零零一年,「六一零」人員非法搜查了我的家。給我和家人及年幼的孩子造成極大的精神壓力和傷害。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日早晨,我剛上班就被通知去辦公樓會議室開會。整個會議室大約有三、四十個人,經過廠領導介紹知道有:西藏軍區後勤部領導劉廷華、張某某、一政治部保衛處幹事、金珠中路派出所警察元旦(後調「六一零」)、西藏軍區印刷廠政工科科長趙榮和、一車間支部書記劉貴豪和本單位政工科、辦公室、保衛科、我所在車間等上上下下幾十人,其實就是對我進行又一次批判會。這次的排場很大,目的性很強,採用疲勞戰加車輪戰,找一些我不認識和不熟悉的人的所謂供詞,給我強加了許多的莫須有的罪狀。我要求單獨與廠領導談話,他們不准,並把我非法關押在單位招待所的一個房間裏,不准上班、不准回家、不准打電話、不准見任何人。單位組織了廠裏幾十個人,四人一組,一天三班輪流二十四小時監視我,上廁所他們也是寸步不離。從五月二十日開始,每天逼我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為逼迫我檢舉和所謂認罪,他們對我進行毆打、逼供。同時他們還非法搜查了我在單位的宿舍。我被單位非法拘禁九天。 九天後的五月二十九日清晨,我在監視人不注意的情況下,離開了單位,離開了拉薩,一路在好心司機、路人的幫助下到了北京,在天安門廣場,我為法輪大法喊出公道話。 遭綁架、判勞教、開除工作 後來我被單位誣陷為出逃北京。期間西藏「六一零」、西藏軍區後勤部、西藏軍區印刷廠等派人去我四川老家(我父母家)伙同當地「六一零」、公安、鄉鎮府及派出所等共二十多人,到我父母家對我年老多病的父母進行恫嚇、威脅,並在房前屋後蹲點監控,給父母和家人造成了極大的精神壓力和心理傷害。致使我老母至今見到警察或警車都會嚇得渾身發抖。 當年六月四日,我給單位領導范偉打電話,希望能回廠公平公正、依法處理我被誣陷事件。結果他們將我綁架回拉薩後,直接關進西藏自治區公安廳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間,他們逼迫我:只要不煉法輪功,甚麼都可以,否則就是開除、判刑。我的家人為我請了律師,律師收錢後去了解了情況,回來說:所有法輪功的案件是「六一零」說了算,律師起不了甚麼作用。 在看守所期間,我受到很多羞辱和侮辱,生活條件極差,被看守所警察拉珍等多次非法搜身、侮辱。當家人來看望時,他們就找各種理由上下搜身等下流行為,不讓洗澡,飯菜、極差,湯裏多次出現活著的和死了的蟲子。被隔絕,不准與任何人接觸。看守所還有意安排一些犯罪嫌疑人住到我住的監舍,整日不停地哭鬧、砸東西,撕被子等想挑起我與她人的衝突,為迫害我製造藉口,從而在精神和肉體上對我進行各種摧殘,以達到不讓修煉法輪大法的目的。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我絕食五天抗議。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六日,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我被拉薩市勞教委員會非法勞教三年。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九日被西藏軍區後勤部非法辭退工作。 在西藏公安廳看守所,由於遭受迫害,我的身體狀況每況愈下,被查出肝癌。二零零三年三月看守所不顧我身體情況將我強行送往拉薩市勞教所,被勞教所拒絕接收,就又將我押回西藏公安廳看守所繼續關押。由於病情嚴重,後由家人保外就醫。 保外就醫回家後,我無身份證、無工作。我家住在我丈夫單位西藏自治區經貿委宿舍,之前我丈夫也因修煉法輪功已被非法抓捕和關押,在「六一零」和轄區派出所的壓力下,我被該單位強行趕出宿舍,家中的家具等生活物品被迫廉價處理掉,年僅六歲的女兒被送回四川老家由爺爺奶奶照看。 遭監控、騷擾、勒索 因為我被單位非法開除後,單位伙同派出所拒絕給我補辦身份證,沒有身份證就無法租房子、找工作,使我在經濟上立即陷入困境。後幸有好心的朋友為我提供了棲身之所,又在一家廣告店找到一份工作,得以勉強維持生計。 但「六一零」和拉薩市城關區團結新村派出所警察劉長軍等仍不停的對我進行跟蹤監視和騷擾,時常在我住的房子窗戶下蹲點,半夜三更大喊大叫,有時還瘋狂敲門,經常尋找各種藉口到我上班的店內進行騷擾,還多次向我打工的廣告店老闆和廣告店房屋產權單位施加壓力,讓廣告店老闆辭退我,房屋產權單位也向廣告店老闆施壓,如若不辭退我,他們就要收回房屋等等,後在廣告店老闆的據理力爭下他們的陰謀沒有得逞。 二零零五年(記不清準確時間了),他們將我綁架到拉薩市「六一零」秘密辦公地點非法關押一天,強行要錄甚麼口供並逼我簽字,遭到我拒絕後,他們一群人圍著我,大力地抓著我的手腕,又有兩人用很大力的壓著我肩膀,我當時把眼閉上不看他們,不知道他們想幹啥,過了很長時間這四個人又突然的放開我,迅速離開了房間。後來他們給團結新村派出所打電話,讓來車把我帶回監控起來。 這以後團結新村派出所就變本加厲的監視、跟蹤、騷擾我的生活,使我長期處於恐懼之中,有時睡夢中都會被驚醒,隨時都擔心被他們抓走。 為我提供住所的朋友為了減少他們對我的騷擾和迫害,減輕我的壓力和痛苦,被迫請他們吃飯、給他們送禮,並被迫將經營酒店的客房免費提供給他們及其親屬;他們還時常讓廣告店的老闆免費給他們複印東西等。 從一九九九年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開始,時至今日十六年來,西藏自治區「六一零」、拉薩市「六一零」、國保、國安、派出所將我列入公安身份證讀卡系統「重點關注人員」和各級公安系統及社區等「重點監控人員」等,一直監視、跟蹤、騷擾我的生活,我來往內地和西藏及在拉薩市內各檢查站時多次被查扣,給我的身體、生活、精神等各方面造成巨大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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