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省報導)二零一一年,吉林省白城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副支隊長趙福全,因受賄罪,被判處五年徒刑。 趙福全靠邪黨迫害法輪功政策而發跡,卻又因迫害良善而入獄,正好應了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天理。 二零零零年,趙福全只是一名110報警中心的普通警察。那時,他接到關於法輪功學員撒傳單的報警,就會獨自一人開警車,關閉警報器,去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四年左右,趙福全升任白城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副支隊長。他直白地對法輪功學員講:我家是洮南市農村的,靠考入長春市警察專科學校來到白城市,一直是普通警察,只有二零零零年後,靠(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升到這個位置,我得抓住這個機會。 趙福全不但這麼說,也是這麼做的。他先後抓捕和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有:賈桂榮、杜睦晶 、孟凡奎、黃文珍、李春芝、王召青、任淑榮、王學英、王柳、劉淑琴等。 據了解趙福全的人講,他不但迫害法輪功學員,在家裏,對妻子、女兒也使用暴力,用皮帶打女兒,打妻子時,就連三個大男人也拉不住他。老百姓痛恨他,了解真相的警察也恨他。 多行不義必自斃。趙福全當上副支隊長後,大肆收取賄賂,被人告發,經公安機關調查屬實,二零一一年,趙福全因受賄罪被判處五年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