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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故事
文/山東大法弟子 無名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剜心透骨的「利」

我和丈夫結婚跟公婆住在一起。結婚時,媒人和公婆都說以後公婆住的房子給我們。後來我和丈夫帶孩子搬到南方去了。前年東北地區大量拆遷,這套房子就換成了兩套樓房。按理說這兩套樓房都應該是我們的,可是婆婆卻把這兩套樓房都給了大伯哥。

去年公爹去世,我們三口人回到東北。全家人(兄妹五個)都怕我回去鬧,我說:我今天是學了法輪大法,師父讓我按照「真、善、忍」去做,我只能聽師父的話。就這樣我把大法的美好留給了全家。他們也都得救了。尤其是丈夫的姨夫說了一句話:只有學法輪功的能做到!

我們回到南方,蓋了一處房子。因為我們的戶口不在這,就用了我母親的名字。當時母親說,等到辦房產證時寫我們兩個人的名字。等到該辦房產證了,母親和我反目,說我花了她的賃房費(兩萬元),我說還她,她又不要,說房產證得寫她一個人的名字。一個半月後,房產證辦下來了,是母親一個人的名字。按她的話說就是:讓我好好孝敬她。其實在我兄妹五人中,我已經是最孝的了。她還說,如果我對她不好,她就賣掉房子去敬老院住。

我和母親開始了利益之爭,長達一年半的時間。物慾橫流的今天,一切都被金錢取代了。在重大利益面前真的是太苦了。為甚麼我會碰到這麼多的魔難呢?

師父說:「過程中沒有一件事情是偶然的,儘管它在常人中的表現是偶然的,在常人中的表現是完全常人形式的,可是呢,這確確實實是它們安排好的。」[3]師父還說:「如果這件事情絕對的與你沒有關係,沒有你應該去的心,那麼這件事情就很少會發生在你身上。如果你沒有這顆心,就不會引起矛盾,得對你修煉負責任的。是凡矛盾發生在你身上,出現在你這兒,出現你們之間,就很可能與你有關係,就有你要去的東西。不管怨不怨你,我的法身在去你的心的時候,可不管這件事情怨他還是怨你。」[4]

我背誦著師父的《洪吟三》中的〈誰是誰非〉、〈我是誰〉,想著師父的教導:「有的時候你看那東西是你的,人家還告訴你,說這東西是你的,其實它不是你的。你可能就認為是你的了,到最後它不是你的,從中看你對這事能不能放下,放不下就是執著心,就得用這辦法給你去這利益之心,就是這個問題。」[5]

我哭著一遍一遍的背師父的經文《真修》,我問自己:你是真修弟子嗎?每到這時,我內心的回答都是肯定的:我是,我是上士!我絕不能再一手抓著人,一手抓著神了。我一定得放下這千百年來骨子裏形成的觀念,否則,我真的無法回家了。一定得放下,而且一放到底。

我明白了,是以前我欠他們太多了,現在來還債呢。正法已經到了尾聲,我們沒有更多的時間在名利情中穿梭,要立馬跳出去,人在世俗,念在方外。

當我把這一切都放下的時候,渾身輕鬆。我說:「媽,房子是你的了,你想怎麼辦就怎麼辦吧。你如果要賣掉的話,提前告訴我一聲,我會和丈夫、孩子離開這兒。別說是房子,現在就是搬塊金磚放在我面前,我都不會動心了。」

就這樣,我闖過來了。

在此感謝周圍同修的幫助!通過這次過「利」關,我還找到了自身隱藏的私心、怨恨心、不平衡的心等等,我的善心遠不夠,說明慈悲心還沒有修出來。特別是對母親的怨恨,實在不應該。現在我對母親比以前更好,但不是以前那種親情了。時間緊迫,尤其自己修煉中斷五年多,我不能再浪費時間,尤其在師父要求的三件事上,更要抓緊。

闖生死關

我是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前得法的弟子。我雖也做三件事,但並不很精進。於是讓舊勢力抓住了把柄。

四年前,我流血不止,按常人的話說是得了「血崩」,足足半年多的時間。它把我擊倒了。法學不了,功煉不了,維持生計的小店也開不了。整天躺在床上,一天只吃幾口白水煮麵條,連水都不想喝一口。我摸摸我的脈搏,已經摸不到了。再過些日子我感覺自己已經奄奄一息。

一天夜裏,大概十二點左右,師父的法突然打入我的腦海,清清楚楚,真真切切:「朝聞道,夕可死」[1],「何難能阻聖」[2]。是啊,我已經得法了,是大法弟子了,把自己的一切都交給師父,有師父為我做主。我眼淚奪眶而出,是慈悲偉大的師父,不想落下我這個不爭氣的弟子。我強撐起身子,艱難的跪在床上給師父磕頭。求師父加持弟子,弟子一定能從新站起來。

我開始煉功,煉第二套功法。煉了一半,腿就軟的站不住了。我開始打坐。心中對師父說:如果我能坐一個小時,這一關鍵就過去了。淚水伴著汗水。終於我闖過來了。我知道,這是師父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是師父替我承受了巨難,為我延長來的生命啊!

註﹕
[1] 李洪志師父的著作:《法輪大法 精進要旨》〈溶於法中〉
[2] 李洪志師父的著作:《洪吟二》〈道中行〉
[3] 李洪志師父的著作:《法輪大法 導航》〈美國西部法會講法〉
[4] 李洪志師父的著作:《法輪大法 歐洲法會講法》
[5] 李洪志師父的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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