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一日】〔大陸來稿〕二零一五年七月二日,我用實名寫了訴江控告書,並順利寄往北京。丈夫也是法輪功學員,但文筆不行,一週後讓我代筆替他寫了對江澤民的控告狀,發了出去。 七月二十三日上午九點多鐘,我和丈夫在家做家務,聽到有人敲門,我開門一看,是單位物業經理和保衛科人員,帶來一大幫不認識的人。一看這架勢就知道他們是來幹甚麼的了。 我很坦然的把他們讓進屋,他們各自作了自我介紹,有社區民警,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派出所警察,六一零人員等等,同時都出示了自己的工作證。 我請他們就座。落座之後其中一人說:「你們是煉法輪功的?最近有甚麼活動嗎?」我說:「法輪功沒有甚麼秘密活動,只是最近大家都在控告江澤民。」他接著問:「為甚麼告江澤民?」 「我們修煉法輪功身心健康,做好人,江澤民利用手中的權力,野蠻的迫害我們十幾年了。我們受的迫害無法形容,經濟截斷,肉體上消滅。只因為修煉法輪功,我被來來回回抓了多少次,搞的家不像家,孩子沒人管,我們身心受的傷害是無法用語言表達的。當今的政府有新的法規,叫作‘有案必立,有訴必理’。所以我們就告他。」 另一警察說:「江澤民是前國家元首,你們也敢告?」我說「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江澤民迫害我們,對公檢法下黑命令,對法輪功要‘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並且活摘法輪功學員的人體器官高價出售謀求暴利,如此傷天害理的事都敢幹,天理不容!」對他的問題我作了簡明的回答。 一個像是個頭頭的警察說:「一接觸你們這些人就知道法輪功好。好就在家好好的煉。看你家庭這麼和諧,這麼幸福,一看也就明白了。你們要注意安全。以後我們不來了,這次來只是奉命行事。」 說完他就帶著這批人客客氣氣地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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