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八日晚,遼寧丹東地區十幾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之後又被非法判刑。 其中孫義與於廣華夫婦在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被非法開庭,庭上兩位律師為他們做了無罪辯護,他們也向法庭陳述自己沒罪,修煉法輪功是他們的合法權利。 之後,丹東振興區法院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判孫義夫婦二人各自七年有期徒刑,並沒收搶走的電腦、打印耗材、44332元真相幣(包括沒打字的,被警察以孫義夫婦正準備打字為由搶走)等。更卑鄙的是,他們在上訴期的最後一天通知律師,讓家屬沒時間安排上訴。 這期間,通過於廣華與孫義的口述,家屬發現,卷宗上的錢與事實不符,少了好幾萬。家屬多次到辦案單位去要錢,丹東合作區分局都以於仁芝不露面為由不給。於仁芝是孫義的母親,當時也被綁架,後因年紀大,被取保候審。家屬說老太太與我們拿回自家合法的錢沒關係,這錢你們必須立刻返還。後來他們又改口說,錢在丹東國保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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