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劉殿元,男,七十九歲,遼寧省凌源市小城子鄉肖杖子村村民,因為煉法輪功,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中午被朝陽市市委書記、公安局局長李超指使的警察綁架,並被非法關押到建平縣看守所至今。 一、修大法,身心受益 劉殿元於一九九五年年中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之前,身體罹患多種疾病,整天愁眉緊鎖,僅醫藥費一項就壓得他喘不過氣來。當時他患有坐骨神經痛、胃病、十二指腸潰瘍、慢性肝炎、膽囊炎、神經衰弱等。曾去瀋陽四家醫院走訪專家,求醫問診,醫藥費花了不少,可效果並不明顯。修煉法輪功後,折磨他的多種疾病獲得痊癒。不但病痛消失了,而且走路生風,幹起髒活、累活來也不比小伙子差。平時用真、善、忍的原則要求自己,遇到矛盾找自己,看看自己哪裏做錯了,做事先考慮別人,替他人著想,整天樂呵呵的。鄰里和睦,家庭融洽,生活有了奔頭,整天有使不完的勁兒。知道他的人都說:「劉殿元簡直換了一個人!」 二、二次被非法判刑,多次遭非法拘禁、抄家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後,以江澤民為首的中共邪黨,對做好人的法輪功群體進行了全面的打壓迫害。一時間,神州大地黑雲翻滾,血雨腥風。可以說,這場對億萬法輪功學員系統的滅絕性迫害,罪惡滔天,罄竹難書,劉殿元就是其中受害者之一。 一九九九年九月,凌源市小城子派出所的警察非法闖入劉殿元家中,對劉殿元和其五姐實施了綁架,並抄走了大法書籍,同時還對他們實施了非法拘留,由於他們絕食抗議,才在七天後將他們釋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四日中午,有五名法輪功學員到劉殿元家串門。小城子派出所警察私闖民宅,沒有逮捕證,綁架他們八個人,其中包括劉殿元妻子和女兒趙麗娟。他的妻子和女兒被非法拘禁二十多個小時回家;劉殿元和另一人被非法拘留兩個月(六月十四日至八月十四日),另四個人各被勒索罰款五百元回家。期間,劉殿元的身份證也被警察用欺騙的手法騙走。 二零零一年七月三十一日,寧城公安局伙同凌源公安局小城子派出所,私自闖入劉家,在沒有任何搜查證、逮捕證的情況下,只因劉殿元不放棄修煉法輪功,就綁架他到寧城看守所,非法判刑七年;綁架其妻子到凌源拘留所,非法勞教三年,劫持在馬三家教養院。並抄走大量法輪功書籍。 劉殿元在赤峰四監獄老病殘監區,被非法逼迫勞動,臨出監的十個月,他被強行非法關進精神病院嚴管室,非法剝奪通電話、通信、接見、強迫吃不明藥物。到二零零八年七月三十一日放回家時,劉殿元已被迫害折磨的骨瘦如柴,大量吐膿,吐痰,復發嚴重時,大量吐膿血。 回家他通過學大法、煉功,兩個多月恢復了正常健康,甚麼活都能幹了,是大法師父挽救了他的生命。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二日,劉殿元一家在凌源凌北廟西一隊租房住。小城子派出所伙同凌北興源派出所多名警察非法闖入其家中,甚麼搜查證、逮捕證、一概沒有,綁架劉殿元和妻子及兒子趙龍。趙龍剛剛從凌鋼下零點班,就被綁架到派出所,被公安局逼問口供十三個多小時才被放回家。 那一次,劉殿元的妻子被非法判刑四年,投入瀋陽女子監獄迫害。劉殿元因身體有病,得以取保回家。 隨後,他們又以劉殿元的病情較輕為理由,對其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得到消息後,劉殿元被迫離家出走,流離失所。當時劉已是七十四歲的老人,手裏沒錢,打工又沒人要,孤苦伶仃的四處流浪。 在二零一三年三月份時,劉殿元出了一場車禍,他自己一個人在醫院好幾天不省人事,還賠償別人八千元錢。也是在那一次,他又被非法抄家,家中被洗劫一空。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劉殿元再一次被綁架並被非法關押在建平縣看守所,現仍在被關押迫害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