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現年五十九歲、修煉真善忍做好人的屈樹榮女士,二零一六年十月九日上午九時在齊齊哈爾龍沙區法院遭非法庭審,律師辯護有理有據,公訴人承認證據來源的非法,法院撤訴、檢察院退案。 屈樹榮女士,曾經身患多種疾病,修煉法輪功後按照「真善忍」的要求,遇事處處為別人著想,所有疾病不治痊癒,身體健康,性情變得開朗豁達,每天都非常開心快樂。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八日,屈樹榮在龍沙區新化小區向世人贈送法輪功真相台曆,被五龍派出所警察綁架,警察尹起才等人毆打屈樹榮並非法扣押其銀行卡和手機等個人物品。 在派出所遭受了八十多個小時(三天多)的酷刑迫害後,屈樹榮被轉入齊市看守所。關押在看守所的十一個月時間裏,構陷迫害屈樹榮的黑材料先後四次被龍沙區檢察院以證據不足退回,五龍派出所不但沒有釋放屈樹榮,繼續捏造材料構陷。 二零一六年十月九日開庭前,法官楊文靜只給屈樹榮的丈夫和女兒發放了旁聽證,只允許其二人入庭參加旁聽,而屈樹榮遠道而來的家人全部被拒之庭外,龍沙法院非法剝奪了親友旁聽的權利。庭內,除預留的兩個空位外,其餘三十四個座位早已坐滿了政法委工作人員,屈樹榮女兒見狀十分氣憤,大聲地質問這些人:「你們是誰?你們和屈樹榮甚麼關係?你們這是早有預謀…… 旁聽席34名政法委人員
隨後,庭長孫曉光、法官楊文靜、公訴人杜豔紅等人也依次進庭。 屈樹榮的家屬為其聘請了兩位律師做無罪辯護。他們分別是來自北京的余文生律師和湖南的胡林政律師。當律師走進龍沙法院時,法院人員要求扣留律師的手提包(拿走開庭所需的材料),律師說:「哪條法律允許你這樣做」?他們啞口無言,但還是要強行扣留,最後律師義正辭嚴的說:「如果你繼續違法,我拒絕參加庭審」。 當庭陳述被行刑逼供 屈樹榮被帶進法庭時,她走路步履蹣跚,骨瘦如柴,頭髮花白,在當天接近零下的氣溫裏只穿著一雙男式的大號拖鞋,其女兒見狀淚水奪眶而出。要知道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八日,屈樹榮被綁架前她是一個身材微胖,面色紅潤,走路如風、頭髮烏黑的健康人。在近一年的時間裏被迫害、折磨成這個樣子。 庭長孫曉光對屈樹榮詢問了一些基本情況後,公訴人杜豔紅指控屈樹榮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和一些莫須有的「證據」。 辯護律師首先要求,讓屈樹榮講述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八日發生綁架的經過: 「八號中午我給女兒買菜準備做飯,在龍沙區新化小區電力中心附近,看見有個女人手裏拿著台曆,我向她要了三本,她也給了旁邊兩個小孩一人一本,隨後那兩個小孩就把台曆給撕壞了,我撿了起來。這時,剛撕壞台曆的那兩個中學生(一個13歲,一個14歲)走過來,我想給他們講一講,這時他倆已經報了警。不多時五龍派出所警車飛馳而來,在警車上對我拳打腳踢。 「隨後我被關進了派出所地下室,坐上鐵椅子,戴上手銬,(實際就是老虎凳)把我兩腿綁上,在兩腿下面往起墊方磚,把我胳膊背到後邊戴上手銬,手銬已卡入肉裏,他們問我家庭住址,我告訴了他們。他們不信,煽我耳光,警察夏英傑說:‘再墊高點,說!再不說牙給你打掉’。當時把我疼的渾身是汗。他們還問我台曆是誰給我的等等,我說撿的。警察們就是不相信。所長鞠興明說:‘廁所沒監控,拖到廁所去打’,四個警察把我整個人提起來在往下放,就這樣上下來回狠狠的墩我,我被墩的上氣不接下氣,血壓升高。警察們也累的滿頭大汗。 「之後,又來了兩個「610」的人在派出所對我進行訊問,我問他們:你們是誰?這兩人不說話,對我又是一頓暴力毆打。兩警察用力的往後掰我的胳膊往上抬。還給我的頭套上鐵盔,銧銧銧的猛敲鐵盔,敲的我頭暈眼花,天旋地轉。」 屈樹榮講述她的遭遇時,全場所有人都靜靜地聽著。 預審警察出庭接受質詢 隨後,律師要求證人出庭作證。(律師在開庭前要求法院證人出庭)審判長問證人,你叫甚麼名字?證人回答:「尹起才。」工作單位?「五龍派出所警察。」今天叫你出庭,知不知道甚麼事?尹起才答「知道」,又問了其它一些情況。 審判長問證人,你們十一月八號抓的人,為甚麼十一月十一號才送走?十一號甚麼時間送的?證人答,後半夜兩點多。審判長問:你們這幾天都幹甚麼了?證人尹起才說:「提問了」。審判長問:「提問超沒超時間」?證人沉默不語。 審判長又問當事人,警察為甚麼打你?屈樹榮回答:「警察問我家住在哪,台曆哪來的?我都回答了,他們不相信,還打我,給我上刑。」 審判長又問證人:「當事人家究竟在哪住」?證人尹起才答:「是她說的這個地方」。審判長又問證人:「當事人都告訴你了,你為甚麼還要用刑?」證人不出聲,低著頭。 胡律師問證人,你們搜查時當事人在不在場?有沒有搜查證?證人答:「沒在場,沒有搜查證,過後補的。」 律師又問,你超期羈押三個月才下批捕,律師氣憤地說你知不知道你犯罪?尹起才低頭不語。 律師多次發問,證人尹起才回答均是:時間太長或記不清了或看卷宗,依「法律程序」辦事等含糊不清詞彙應對。
胡律師和余律師的連續發問,公訴人杜豔紅不停的翻捲宗,法官楊文靜時不時的給庭長孫曉光寫紙條暗中交談。面對莫須有的多項捏造屈樹榮的「證據」時,庭長孫曉光問屈樹榮(指刑訊逼供的事實)你是否有疑義? 此時公訴人杜豔紅慌忙說,屈樹榮送到看守所體檢時身體是健康的(意在否認刑訊逼供)。屈樹榮回答:「送我到看守所時我臉上是青紫的算不算」? 庭長慎重的說:「算」。屈說:「我的手脖子帶血算不算」?庭長說:「算」。屈樹榮還說:「我被他們打的五臟六腑都疼,在醫院檢查身體時,當時值班大夫說,有心臟病,血壓高達180…」。 啟動排除非法取證據程序 兩位律師據理力爭,要求法庭啟動排除非法取證據程序(即排非程序)。公訴人發問:「前後共三次派出所對你進行「詢問」,第一、二次是刑訊逼供,那麼第三次在看守所沒人對你刑訊逼供為甚麼你承認東西都是你的?」胡律師首先說:「不排除從看守所又拉到派出所進行了刑訊逼供」。余律師接著說:「我本人曾經被非法送入死人牢達一百天,上大掛,那種被打的恐懼會時時伴隨著自己,直到現在還心有餘悸,屈樹榮也是」。律師在說自己的這段經歷時,庭長孫曉光中途打斷說與本案無關,律師還是堅持說完。 為了達到給屈樹榮判刑的目的,捏造了莫須有的所謂「事實」,公訴人指控屈樹榮有印章、真相幣,還捏造在某小區經常發現有一婦女貼不乾膠,但沒看清臉,來誣陷此人是屈樹榮。這些捏造的所謂事實即沒有人證又沒有物證,面對這些滑稽可笑的指控,余律師義正辭嚴的詢問公訴人,既然都沒看清臉,憑甚麼說是我當事人屈樹榮所為呢?這都是「莫須有」不存在的。 最後法庭啟動了排非程序。兩位律師把這些捏造的所謂事實一一排除,檢察官也承認證據來源非法。 最後,法官讓屈樹榮做個人陳述。屈樹榮說:「我就是按真善忍做好人,祛病健身,我就是祛病健身,我沒有對個人、家庭、社會構成任何威脅。我沒有罪,應該無罪釋放我。」 法院撤訴、檢察院退案 公訴人杜豔紅說:你們聘請的兩位外地律師太正義、太有力了,這件事影響面太大了,以後在給法輪功學員判刑得考慮了,不能再重判了(經她手判刑七年的就有好幾個)。她還說:「這次放人都是下面旁聽席上的國保人員定的,說人家沒罪給放了吧!」於是就退回辦案單位。 庭審後,家屬找龍沙區檢察院公訴人杜豔紅交涉,知道法院已撤訴,卷宗退到派出所,屈樹榮無罪! 但五龍派出所、檢察院、法院互相推諉,不放人。 庭審結束後,律師感慨的對屈樹榮的家屬說,屈樹榮的這個「案子」證據不足,法院很可能撤訴。並且說今天的庭審主要實現了三個突破:第一,迫使公安局的預審警察出庭接受質詢,作為證人出庭,使其在法庭上很狼狽,很被動。第二個突破是:對非法證據的排除取得了成功,法院啟動排除非法證據的程序,公訴人、檢察官也承認證據來源的非法。第三,我們對預審警察刑訊逼供進行指控的問題,公訴人對這個問題也是承認的,也把黑證據排除了。 庭審場外 由於龍沙法院剝奪了屈樹榮親屬旁聽權,家屬們非常氣氛,要求見法院院長。屈樹榮七十多歲的大哥及親屬們說:「我們都是從外地趕過來的,這麼大歲數,為甚麼不讓進庭旁聽?我妹妹沒偷沒搶,不就是信仰嗎?你們至於這樣嗎?」法院有的工作人員表露出對家屬的同情,告訴家屬外邊第一個窗戶能看到庭審現場。 被迫無奈的親人們只能隔窗相望看一看屈樹榮。屈樹榮看到了窗外的親友,揮手示意和家人打招呼。 法庭外,也聚集了大量的「610」和國安人員在法院周圍給場外所有人員、車輛非法跟蹤錄像。「610」和國安人員還對站在門外的一名法輪功學員破口大罵,非法搜查了另一名法輪功學員的背包,索要身份證,並威脅說:「你趕緊走開,我們還要來大批的警力」。從開庭到庭審結束,一直有多輛國保、610人員的車輛跟蹤。
龍沙區五龍派出所:0452 2487122 地址:齊齊哈爾市龍沙區豐恆路38號 所長鞠興明:139 4525 7288 (直接責任人) 副所長曹巍:132 0452 9991 尹起才:138?4520?6677(直接責任人) 夏英傑:139?4628?6066(直接責任人) 林凱?:13766564599 (參與做筆錄人員) 宇大成:157 6508 8000(領導,參與人員) 教導員 杜海波:4522423571 ,13304520010 副所長 王法:15145223555 副所長 周燕明:13763512833 副所長 趙偉:13504523938 副所長 閆峰:13946291787 楊征:13136619477 朱恩玉:13836224579 陳學謙:13304627769 劉洋 :15846206789 (參與做筆錄人員) 李豔13303624444 王曉東:15344622288 王全忠18249277878 王振會:13945278707 吳永革:15946261374 趙雅婕:13009756286 馮興昌:13979625059 郭勇華:15904527688 王忠義:13945229627 常文斌:13212967759 榮東梅:13895992347 王長河:13903627323 常紹:13846269996 儀忠權:452-8615858 趙慧玲:13504529193 劉銘:13303620505 劉春和:13845206899 劉寶貴:13846297007 劉波:13019731677 高輝:13946290668 梁林祥:13895992821 馬彩寶:13895998767 梁紅梅:13846287588 趙曉彤:13069735958 張 利:13394520808 唐玉傑:13946293801 宋 野:13945203686 黃 鋼:13836247587 梁顯鑫:13199623505 孫博陽:15845643979 孫岱林:13836251278 白耀淳:13796891797 姜楠:15946268505 張 越:15636966685 齊齊哈爾市龍沙公安分局 地址:齊齊哈爾市龍沙區光復街5號 局長余志強13019787797辦2426558 政委柳玉國18604525110辦2478709 副局長: 牟永才13945229666 馬東奇13604822226 趙吉成13945208860 秦研13946223939 夏英傑:139 4628 6066(直接責任人) 政委 王憲光 辦 2478709 手機 13836234567 副局長馬東奇、陳立春 黃維民 辦 2487104 手機 13359749191 孫湛淑 辦 2487105 手機 13303623177 韓銳峰 辦 2487103 手機 13354528888 於小彪 辦 2487107 手機 13846218818 韓國棟 辦 2487106 手機 13945236681 秦研 辦 2425078 手機 13304520020 王希舜 辦 2487127 手機 13019734618 付金秋 辦 2423626 手機 13945207879 郭鳳君 辦 2412959 手機 13803620372 國保大隊:大隊長孫戈15694522228 曲宏偉13945260366 高文榮13945229576 高慶華13846219710 齊齊哈爾市龍沙區檢察院: 地址: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龍沙區民航路424號,郵編161005 檢察長王藝0452-2347999 副檢察長王曉斌0452-2333898(直接責任人) 劉寶德0452-2348777 閆憲東13946284366、0452-3328218 公訴科: 科長郭洪峰13199625110、0452-2346988 副科長王維軍13384522886、0452-2332886 譚開宇13845235698、0452-2335558 朱瑞建13946275057、0452-2337099 周俊東13945270232、0452-2345899 杜豔紅13069995663、0452-2347599(直接責任人) 內勤姜研:0452-2336161 齊齊哈爾市龍沙區法院: 地址:齊市龍沙區 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開發路 105號 領導 院長:姜興波15146236777 武新桂18904524999 李向仁13803617618 薛平13796078567 刑庭: 田曉雪18045287580 張志華13846294936 孫曉光13845285136(直接責任人,庭長) 王亞明13845213797 揚大林13704825177 侯偉18704525177 楊文靜13903620246(直接責任人,法官) 辛麟15636276677 劉佳18686934657 紀檢科: 邵華18904527776 政工: 趙雙玲13136636565(參加旁聽) 於林13945237573 辦公室: 劉新磊13904527259 喬雅婷18714314262 苑海燕13704526052 張鴻鵬14794525757 王學英13704825577 高金國13895997587 郭銳13946295757 於群13904527733 張穎1394523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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