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吉林省長春市六十四歲的法輪功學員吳龍燕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導致她及家人遭受嚴重迫害。以下是吳龍燕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修煉法輪功的美好及遭中共迫害的事實: 我叫吳龍燕,煉功前我身患風濕性關節炎、風濕性心臟病、高血脂等,求醫尋藥都沒有效果,三十二歲就不能上班了,因為我甚麼事都做不了。 一九九二年底,通過姐姐的同事,我知道了法輪功,學會了動作就在家裏煉。一九九三年初,我到勝利公園找到煉功點,看到了師父,師父為我淨化身體,就這樣身體一天比一天好。一個星期後我就能做飯、收拾房間;再後來能賣冰棍了。在這以前連我自己都不敢想像,就我那樣的身體,居然自己能推車去賣冰棍了。 在我有病的時候,脾氣很是不好,總發火。煉功後用「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修出善心了,對家人、外人總是笑臉相對了,還能幫助別人了。家人看到我變化這麼大,都一起煉法輪功了。都受益匪淺。 有一次,兒子騎自行車去上學,騎到一段坡路處,有一個騎倒騎驢的車裏裝了一車魚,從上坡處下來,可能是車閘不好使了,逆行就衝下來了,把我兒子給撞了,新買的自行車也撞壞了,腿給撞青一大片。那人對我兒子說要帶他去醫院或送回家,我兒子說:沒事,你走吧。他回家來我一看,他的衣服、褲子都破了,車也壞了。一問,兒子對我說:師父不是講給我們真、善、忍嗎?那咱得按那去做呀。看到孩子能用法理要求自己,我發自內心的高興。 一次,丈夫在樓下收拾自行車,在地下室住的人倒尿水正倒在車上,我丈夫說往遠一點倒行不行啊,結果那女的就不幹了,衝我丈夫就喊,說你再說我就打你。鄰居一看跑到樓上告訴我這事,我說沒事。因為我知道丈夫也會用法要求自己的。我下樓一看,那女的把啤酒瓶打碎要打我丈夫。她姐一看我出來,知道我脾氣暴烈,嚇得抱住我說:姐,別跟我妹妹一樣。但我沒跟她妹妹吵,把丈夫扶回家了。 我的爸爸修煉後變化也非常大,多年的疾病全好了,皮膚好的像小孩子的皮膚。我有兩個姐姐都學法輪功,身體和心性都有很大的改變和提升。 一九九四年,我在家附近和同修成立了煉功點,隨著煉功人越來越多,分出去幾個煉功點,還有警察和司法人員來學功,我們就用心去教動作,一同學法。 自從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我和幾個老同修就一同去北京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在北京剛下車就被警察綁架,當晚給銬上手銬腳鐐強制送回長春,關進拘留所。 那時警察天天闖到家裏騷擾,白天無法煉功。一天晚上,我和一老同修到公園煉功,被警察綁架到派出所,第二天又被關到拘留所。我絕食抵制迫害,遭警察電棍電擊。 演示圖:電棍電擊當時家人到處找我,找遍了長春的拘留所和監獄,最後在最遠的女子監獄找到了我。當時女兒正面臨高考,天天以淚洗面,丈夫和兒子四處找我。那時我真不知道我犯了甚麼法,半夜煉功鍛煉身體就遭到如此對待。女兒考上大學了,到發榜時又被拿下了,沒地方講理。 二零零四年,我出獄回家後,派出所的人也來了,天天來,而且不分時間。我到外面賣冰棍,晚上九點多回來,剛拿起飯碗,警察就來敲門了,進來就翻家,逼迫簽字、按手印,天天來,實在太不像話了。 在這場迫害中,我三姐吳龍芝去世了,我的父親也去世了。我們煉功點的李萬雲從監獄裏回來沒幾天就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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