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我們給一位退休的機關黨委領導講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時,這位當過兵的退休幹部脫口而出:「摘活人的器官,共產黨幹得出來!」 他接著說:「一九七八年左右,我在浙江寧波東海艦隊飛機廠當航空兵,被安排在航空政治處工作。 有一天,要槍斃一個不到三十歲的男犯。開槍後,根本沒有打中要害部位。而後,這個男犯被人架到早已準備好的一輛警車上。拉到我們這裏的一間屋子裏。屋子中央有一個大粗木頭墩子。那個男犯被人從車上拉出來摁到木頭墩子上,被人「砰」的一刀把頭砍了下來,骨碌的滾到了地上。 我當時在門外負責警衛工作,我從窗外看的清清楚楚。我看到有人開始剖腹,有挖心臟的;有挖肝臟的;有挖肺、挖腎的;還有剔骨頭,剝皮的。刀子剪子剝皮、剔骨頭時「哧哧」的聲音在外面聽得清清楚楚,我嚇得毛骨悚然。 把男犯身上所有有用的東西取下各自都拿走了後,只剩下一堆肉。而後,有人用廢舊的降落傘包起來送出去了。我看到了整個過程,嚇得好幾天吃不好飯,睡不好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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