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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撫順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紀實(四)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九日】(接上文

(三)遭勞教與判刑迫害:

●勞教迫害

突破網絡封鎖,截止到二零一五年五月,明慧網上發表的撫順法輪功學員被勞教迫害的人數至少有578人(實際有千餘人)。其中撫順市區292人,撫順縣26人,清原縣133人,新賓縣123人。比例見圖所示:

在撫順的578人中,調查學員在非法勞教期間,惡人使用多種酷刑,有:高壓電棍電,鋼針扎手指、腳趾、一字劈腿 捆綁 電擊 冷凍、銬四肢、懸空、坐板凳、野蠻灌食、背銬、暴打、撬掉牙、洗腦 關小號、銬鐵椅子、上大掛、死人床、電針扎臉、辣根抹鼻孔、頭朝下吊銬、抻刑、牙刷捅食道、灌不明藥物。

撫順武家堡和瀋陽馬三家勞教所的酷刑(圖片展示)

看了上列酷刑圖片,讓人怎麼也想像不到這是真實的。可是這就是真實存在的,而且這些人就在你的身旁。他們經常出現在大街上、胡同裏、廣場上、商場裏,無處不及。或許贈送你一枚護身符;或許送你一本真相小冊子;或許給你一張看了永遠不後悔的神韻光盤;或者告訴你法輪功真相,勸您三退保平安。無論環境怎樣險惡,他們想到的是百姓得救。

1、撫順武家堡勞教所(位於撫順市武家堡)集中關押了許多法輪大法學員。利用非法勞教和「轉化班」等形式折磨大法學員,以圖達到所謂轉化目的。被非法關押在這兒的法輪功學員,有的是因為多次上訪被非法勞教的,有的是因為發真相材料被綁架的,有的僅僅是公安不放心,毫無理由地綁架來的。為了所謂的轉化法輪功學員,獄卒們採用了種種慘無人道、喪心病狂的手段,製造了一所人間地獄!

凡被劫持到黑窩的法輪功學員,首先得去新收隊遭受各種折磨。先是強制法輪功學員低頭按至兩腿中間,同時兩隻胳膊從身後上舉,指尖朝上至極限(也叫「飛著」)。這種體罰持續幾個小時,直到昏倒為止。然後,就逼迫害法輪功學員寫保證「轉化」。

中共酷刑示意圖:「飛」
中共酷刑示意圖:「飛」

如果不寫就繼續施以酷刑,由三、四個人架著胳膊按腦袋,成九十度彎腰。一個人在後面,用地板沾水兇狠的打屁股,二十大板下來,屁股成黑色,再罰其坐板。這種酷刑如果不能使其放棄信仰,吳偉、姜永楓等惡警就親自上陣,用電棍電擊、毒打等手段折磨法輪功學員。如果還達不到「轉化」的目的,惡警就唆使小傑等四、五個惡犯掐咽喉,直到掐沒氣放手。再就用腳踢咽喉,我本人就被小傑踢過。那時趙明貴、吳光遠等很多法輪功學員都被踢的說不出話來。

撫順勞教院不但對法輪功學員肉體摧殘,同時進行精神迫害。把法輪功學員分成男隊和女隊。每天強迫看誣蔑大法和誹謗大法師父的電視。這種洗腦迫害是由教育科李姓和黃姓(外號黃老邪)的惡警負責實施的。對不配合洗腦、不看電視的法輪功學員,就拉到教育科毒打、電擊。法輪功學員絕食抗議,教養院羅大夫(邪惡)和吳偉(非醫生)就野蠻的對法輪功學員強制灌食,把膠皮管子從鼻子插到胃裏,來回的拉管子穿胃,直到把胃穿血,用此陰毒的手段折磨法輪功學員。

酷刑示意圖:摧殘性灌食
酷刑示意圖:摧殘性灌食

在嚴管裏迫害就更殘暴了,惡警們唆使普教,每天打罵、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三四個普教惡犯,毆打一個法輪功學員,體罰不讓睡覺,有的被關入小號的鐵籠子裏。銬上手銬,讓人蹲不下,站不起來。每次至少二十個小時,還有很多叫不出來名的殘忍、下流的迫害手段,邪惡至極。

教養院當時主管迫害法輪功的院長叫徐虎烈(外號徐老虎),此人兩面三刀,心狠手辣的,每天指使著惡警迫害法輪功學員,一次徐虎烈親眼目睹了許多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慘狀之後,當場大罵惡警、惡犯「……你們怎麼把法輪功整成這樣,趕快把他們送醫院,回來我再找你們算賬。」把「老虎」都嚇成這樣了。可見迫害之殘暴,手段之殘忍!

中年女士殷豔娟,剛生下孩子,還不滿兩個月時,就被中共當局綁架,在撫順武家堡勞教所裏遭受野蠻灌食、電擊、暴打、背銬等酷刑折磨。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撞頭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撞頭

一位受害者給撫順市吳家堡子勞動教養院的一封信中寫道:我2000年11月2日被送撫順以來,一直堅強不屈,12月21日我被從男隊調到女隊洗腦,在女號裏六天零一個通宵,我撅著、「飛著」、被「拍腦門」、「洗腦」,我站不住時就遭圍打,暴徒把我舉起來摔,拉我的頭撞牆,摔得最重有兩次,一次腰部先落地,一次左側肋著地;長期疼痛難忍,不敢翻身,我想徐院長知道,剛進女隊時,我跟徐院長反映了男隊用體罰的辦法,叫人蹲著(從早上5點蹲到晚上11點),迫使人屈服,有損於撫順教養院警察的形像。在女隊這幾天我天天被打得頭腫得像個大麵包,滿臉青紫,眼睛腫成一條縫,全身到處都是傷,徐院長於26日把我送回了男隊,並說今後不會這樣對待我。可是到2001年元月初,男隊又把我弄到四隊,要我「飛著」,頭要低,手要最高,膝胯要挺直,雙腳要並攏,有時還要掐捏穴位,我本來身體消耗得不支,不到一個小時就嘔吐,先是吐黑色液體,又吐紅色液體,後來吐飯水沫……

趙連凱、宋雅珍、趙福祥、吳麗君、崔玉慶、尹寶琴、陳繼榮等很多很多法輪功學員都遭受過這種酷刑折磨。

武家堡酷刑事實:

◇劉豔芹飛了六天六夜,被打得遍體鱗傷

二零零一年月末已絕食八十天多天的清原縣劉豔芹被吳偉叫出去,逼迫她吃飯,劉不吃,吳惱羞成怒,把劉打倒在地,用皮鞋猛踢劉的頭部,把劉踢出十多米遠,劉被踢得鼻青臉腫,這還不夠,他又指使女隊指導員陳凌華找來十二名打手用板條輪番打劉豔芹。劉豔芹曾在女號六班不讓睡覺,把她兩胳臂背過去使手、臂、朝上背貼牆, 頭朝下倒控靠腳、胸緊貼腿, 兩腿繃直靠緊(稱為「開飛機」)。劉豔芹共被飛了六天六夜,被打得遍體鱗傷。

酷刑演示:「飛著」
酷刑演示:「開飛機」

◇大電棍抽打、大劈叉、野蠻灌食導致胃穿孔

二零零零年四月的一天晚上八點多,為轉化段玉英,警察陸耀琴在隊長辦公室裏用600mm多長的大電棍電她的脖梗子,還用大電棍抽打胳膊和後背,導致一個多月睡覺的時候.只能前身躺在床上。

在隊長辦公室,吸毒犯馮林和犯人老米把段玉英踢倒坐在水泥地上,用腳勾住她的兩隻小腿往身體兩側掰,吸毒犯馮林和犯人老米踩在段玉英的兩隻小腿上站著,嘴裏不斷的說著污衊大法的話,就這樣放鬆、再掰、踩住反覆的折磨。

段玉英自述,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二日,我開始絕食反迫害,第五天,警察警薛鳳(已遭報死去)和一個姓范的警察、姓王的警察把我強行押到醫務室,四肢綁在移動的床上,用把嘴撐開的開口器強行把嘴撐開,開口器是鬥形的鐵器,下口小上面口很大,用小口端砸被灌者的嘴,被砸的嘴疼啊就張開了,順勢就插口裏,警察用小盆從大口把粥倒進嘴裏,不管粥的流量、流速和人吞咽速度的銜接,真是禽獸般灌。被灌的過程能使人停止呼吸,剛灌進去粥的時候,是要憋死感覺,體內的壓力超過極限了,綁著手腳 的帶子突然全部崩開了。由於毫無人性的野蠻灌食,一月二十日下午五時左右胃部開始疼痛難忍,當晚在瀋陽醫大確診為胃穿孔。手術住院不到一週花了 8703.01元。

◇高壓電棍電,鋼針扎手指、腳趾

回麗娟在撫順教養院被惡警吳偉罰蹲一宿,第二天又把回麗娟雙腿雙盤用繩子綁上,整整捆十二小時。見其不妥協,又叫來兩惡徒把回麗娟的雙腿用皮帶勒緊,同時把頭按下使上身和腿貼緊,再用椅子把她的腿和上身擠在牆上,雙手直立貼牆(飛的姿勢)。用人摁住,十幾分鐘後回麗娟的胃水都嘔了出來。兩天後,見回麗娟仍不放棄信仰,惡警陳凌華先唆使三十多個惡徒毆打她,並唆使惡徒宋長女用鋼針猛紮回麗娟的十個手指和腳趾,回麗娟的手指和腳趾全是針眼。最後惡警陳凌華拿三根高壓電棍,一根電胸前,一根架在脖子上不拿下來,一根電全身。被酷刑折磨了十五天。

酷刑演示:針刺指甲
酷刑演示:針刺指甲

◇韓哲被抬起來舉高後往地上摔打後精神失常

韓哲,男,被撫順教養院殘害至精神失常 。因韓哲堅定信仰,受盡了折磨:「坐飛機」、「坐板」(即在地上坐直,每天坐10多個小時,動一點警察就唆使刑事犯拳打腳踢)、不讓睡覺,用燈泡晃眼睛。在院長徐虎烈授意下,幾個刑事犯將韓哲抬起來舉高後往地上摔,拿木板在頭上、身上到處亂打,打得韓哲昏過去幾天幾夜人事不省。最後醒來時,一陣糊塗一陣明白,勞教所才通知家屬將韓哲接出來,經醫院確診為精神失常。

◇惡警吳偉: 「你不轉化,我就把你打到太平房去!」

張志芹
張志芹

一進教養院張志芹就被關入小號。這是武家堡為加重迫害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所設的場所。室內陰暗潮濕,終日不見陽光,一張三合板直接鋪在水泥地上就算是床,關在這裏的人有的滿身長疥,奇癢無比。惡警通過監控器時時在監視著她們。

吳偉滿臉通紅,滿身散發著令人作嘔的酒氣。他不由分說動手就打,揪住張志芹的頭髮連踢帶踹,不停的搧耳光,用拳頭猛打。又舉起椅子向張志芹全身一陣猛砸,用腳猛踢張志芹的頭部,張志芹只覺得腦袋嗡嗡作響,眼前一片漆黑,頭部當時就陷進一個坑。

過了一陣兒,吳偉走了。陳凌華和警察姚欣把張志芹拖到庫房,吳偉擼胳膊挽袖子,手拿兩個床板正在那等著呢。見到張志芹,掄起床板,不管哪就打,邊打邊說:「你不是頭嗎?今天你不‘轉化’,我就把你打到太平房去!你知道我是幹甚麼的、哪個學校畢業的?我最會打人,表面看不出來,都是內傷!」然後又搧耳光又揪頭髮,張志芹頭髮被揪掉好幾縷,耳朵也被打聾了,張志芹昏了過去。

大夫粗略檢查結果:肌肉拉傷、軟組織損傷、頭部凹陷、腰部嚴重損傷、腎積水──張志芹渾身青紫色,一動彈渾身疼痛難忍。臉腫得變了形,惡警嘲笑她叫她「面瓜」。她走路身體佝僂彎曲不敢直腰,步履蹣跚。

◇昏死過去 下肢癱瘓

陳繼榮,女,46歲,家住撫順市清原縣。二零零一年四月,從家中被綁架到撫順市教養院,陳繼榮開始絕食抗議。被酷刑折磨 「開飛機」、「站立」、「不讓睡覺」等體罰,把陳繼榮倒控過來,全身擰得青一塊、紫一塊,臉被抽打成黑紫色,臉部腫脹得面目皆非,直至陳繼榮昏死過去才罷手。每天野蠻灌食和不讓睡覺等摧殘,致使陳繼榮不能走路了,下肢癱瘓。

◇強插鼻管15天不拔出,鼻、胃、腸嚴重損傷,生命垂危

惡警將周玉芝按在床上,吳偉(根本不懂醫學常識的警察)用手使勁將周玉芝喉嚨、鼻子捏住,指使警察關振和用大鋼匙用力撬開嘴。當時周玉芝牙齒被撬鬆動,嘴角、牙床全部墊破,血流不止,全身抽搐,處於半昏迷狀態。

吳偉還不放過,將灌食的導管插入周玉芝的胃裏,不斷來回拉動,胃水、灌的麵糊及血水不斷嘔出。周玉芝的嘴角全部潰爛,胃腸嚴重受損,當晚出現休克。待周身體稍好轉,吳偉等警察為達到所謂的「轉化指標」,強行下鼻管灌食,雙手背到背後扣上,長達一星期之久,手腕青腫。按醫學講,下鼻管進食不能超過四天,可他們迫害周玉芝竟長達十五天,生命垂危。

◇惡警吳偉實施酷刑:一字劈腿 捆綁 電擊 冷凍

二零零一年五月一日放長假期間,張傳文(女,30歲)等三人設法準備衝出去時,張傳文、楊玉琛等被管教發現,李力為了掩護大家被抓。惡警瘋狂地報復。吳偉把張傳文的雙腿一字劈開,只聽「喀」的一聲,張傳文雙腿嚴重受傷,不能行走。管教還用電棍猛擊張的頭部,頭被電得不停往起彈,下頜流血水,慘不忍睹。

酷刑演示:強行將受害者的雙腿一字劈開
酷刑演示:強行將受害者的雙腿一字劈開

李力、張素瑩也遭受同樣迫害。十多個打手,拳打腳踢,拿三根以上電棍電得她們渾身沒有好地方,蒙上她們的雙眼毒打。張素瑩被男管教打倒在地,惡警把她的衣服揭開,露出肚皮,用電棍在肚子上劃格,另一男管教電擊張素瑩的臉部,下巴被電得膿水直往外淌,臉腫得已看不出原來模樣。把她雙手背銬著,用繩子五花大綁,捆在椅子上二十四小時,一夜之間手腕被扣子勒進一個深深的大坑。每提訓一次就毆打一次,折磨幾天後,又把幾位法輪功學員關在陰暗潮濕、沒有窗戶的小平房裏(嚴管班),南北兩個監控器,沒有被褥,不給水洗臉,吃飯、大小便都在屋裏,整凍了一個月。在小號裏管理科藍科長和教育科長提審的時候又對她們上刑。行惡者姜永楓。

武家堡勞教所,酷刑折磨,其中以「飛著」最為殘酷;馬三家勞教所酷刑折磨,其中以「上大掛」(即吊銬),最為殘酷。如下演示圖:

酷刑演示:抻銬
酷刑演示:「上大掛」

所謂「上大掛」是一種吊銬式酷刑,將一隻手銬在上層鋪的床梯子上,另一隻手銬在另一張床下鋪的床頭上,兩隻胳膊抻直,一高一低,站不起、蹲不下,有時兩腿綁上,讓人極度痛苦,這期間不讓吃飯、限制上廁所,只能便在褲子裏。全身重量都在腿上,二十四小時不脫銬,連睡覺都戴著。睡覺時兩手摟著鐵欄杆用一個手銬銬住固定,不能翻身。起床時被壓在下面的胳膊又痛又麻,幾乎不能動了。

這種酷刑外表無傷,痛在筋骨,令人痛不欲生。很多法輪功學員被「上大掛」 吊銬後,全身浮腫,特別是腳部腫的更厲害。有的手腕被銬出了老繭;有的渾身抽筋;有的嚴重嘔吐;有的體力透支昏死過去;有的手接近殘廢。被非法關在一大隊的三、四十名法輪功學員均遭受過此種酷刑。邱麗也遭到同樣的迫害。邱麗、劉桂媛、黃素梅、孟桂秋、周華「上大掛」一個多月。

撫順法輪功學員在馬三家勞教所被酷刑迫害事實

◇上大掛、扒光衣服吊掛五天四夜

劉豔芹,女,六十歲,二零零九年九月至十月間,一個潘姓的女惡警將劉豔芹全身衣服扒光只留內褲,扒下劉豔芹穿的塑料涼鞋猛打她的臉和頭部,打了很長時間。男惡警張良抓起劉豔芹往牆上撞,又將涼水往身上潑。然後只讓劉豔芹穿半袖衣服,當時已經是穿毛衫的季節了,把她關在禁閉室。第二天惡警彭濤,一米八的大漢,來到禁閉室,用穿著皮鞋的腳踢劉豔芹,彭濤左一腳右一腳的踹在劉豔芹的胸部,後用腳踢起劉豔芹,把劉豔芹撞在牆上彈起後,又重重的摔在地上,然後還問劉豔芹怕不怕,劉豔芹祥和的說:信仰真、善、忍修心,沒有犯法,沒有罪永遠都不怕。惡警見她沒穿號服,又給劉豔芹上了大掛。

二零一零年大年三十晚上,惡警們把劉豔芹衣服扒光一絲不掛的給吊掛了半天,同時被吊掛的還有大連的張敏。

二零一零年五月下旬一天,一個猶大苑淑珍在惡警的指使下,扒光劉豔芹的衣服吊了起來,整整的吊了五天四夜不讓她睡覺,放下來時劉的雙臂失去了知覺,雙手指不能彎曲,致使雙臂、雙手致殘,都不能自己翻身,起床時需要別人扶起,致使劉豔芹被迫害的生活不能自理。

◇不讓睡覺吊銬15天 ;大頭朝下撅著屁股18小時

二零零零年九月,曲彩玲、王小燕、沈若林,梁玉紅、賈乃芝因為不「轉化」,由撫順武家堡勞教所,轉入馬三家勞教所。

賈乃芝被關入小號,一開始兩天惡警讓她吊著手,晚上允許坐到地上。第三天邪悟者包夾(後來她說是楊欣叫她這樣做的)把賈乃芝的手吊到小號的最高處,手高高的舉過頭,就這樣足足地吊十天。白天黑夜不讓睡覺,也不給放下。吊了十五天,賈乃芝的腿已經腫的褲子脫不下來了,只好站著撒尿,大便根本就不可能排,因為腿不能打彎。

沈若林,梁玉紅從早到晚一天下來大頭朝下,屁股撅著要達到十八個小時之多,控的臉都是腫的,雙眼都是血絲。她們不管多麼苦就是不「轉化」。

酷刑演示:開飛機
酷刑演示:開飛機

◇電針扎臉 頭朝下吊銬

中共酷刑示意圖:「倒掛」
中共酷刑示意圖:「倒掛」

周玉芝,女,49歲,二零零三年因周玉芝不配合唱歌功邪黨歌曲,惡警王秀菊找一幫猶大把周玉芝叫到辦公室,按在地上企圖用繩子捆綁使她長時間雙盤腿,達到腿疼難忍屈服的目的,未果。王秀菊把猶大趕走,拿一根電針往她身上、臉上扎了很長時間,又氣急敗壞地叫猶大把周玉芝大頭朝下吊在暖氣管子上。用了各種迫害手段也沒能改變周玉芝修煉大法的心。

◇劉素文自述:抻刑、吊銬、牙刷捅食道、灌不明藥物……

我叫劉素文,現年五十六歲。在馬三家勞教所,獄警指使惡人對我們進行「轉化」迫害,不讓睡覺,上廁所,吃飯限定很短時間。一次,我對隊長崔某說:我不能「轉化」,我不「轉化」。崔某暴跳如雷,用雙手擰我的嘴,說:「叫你不轉化,叫你不轉化。」隨後叫來了包夾,把我關在冰冷的水房裏凍了一宿,當時是冬天。

一天,馬三家教養院找來一大批流氓,叫他們對拒絕「轉化」的法輪功學員拳打腳踢、辱罵,並用抻刑、吊銬等酷刑折磨。在這期間,我絕食反迫害,他們用牙刷伸入我的食道中,喪心病狂把我吊在床上,用擴張器把我嘴擴開,灌進不明藥物,折磨的我幾次吐血……

◇插管灌食 胃穿孔大出血 精神恍惚

撫順大法學員姜傑兩次被送進馬三家黑窩,第二次被劫持後,她絕食抗議,遭到最嚴重的迫害。惡警給她灌食、插管,造成胃穿孔,大出血,當時生命垂危。送入馬三家醫院後,診斷為闌尾炎,後又去沈醫大,最後診斷為胃穿孔,做大手術後被家人接回,精神恍惚。馬三家惡警當時封鎖消息。

◇80萬伏電棍 電擊臉-嘴-頸

惡警王彥民甚至多次聲稱:這有兩個死亡名額,誰要我就給他一個。所用的電棍都是80萬伏的。

撫順五十五歲的羅純貴被強制轉化時喊:大法好!被惡警用電棍電嘴,半小時嘴就高高腫起,滿口牙齒全部鬆動,即便這樣仍未罷手,又電擊臉、頸等處,持續兩個多小時,見仍未轉化,又以站立姿勢把雙手銬在略高於頭的上鋪鐵架床頭上,如此三日,進食完全靠輸液,三日後才能勉強喝粥,一個月嘴也沒完全消腫,現在臉、嘴、頸被電棍灼傷處膚色仍是暗黑的。清原縣60歲的趙連凱,遭受電刑,嘴腫的程度甚於羅純貴。

這就是一貫被中共聲稱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勞教所,對於信仰真善忍的國民,所使用的迫害手段已經遠遠超出對敵人的殘酷。

下載附錄3.1:撫順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名單表(18KB)

推薦查閱文章【明慧網2005年11月29日】《罪惡之地──撫順市勞動教養院(圖)》

●判刑迫害

撫順洗腦班和勞教所解體了,但迫害仍然惡劣。非法抓到法輪功學員後,有的被非法關押在撫順南溝看守所長期不放,面臨的是非法判刑迫害。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自迫害以來截止至2015年底,撫順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的至少205人(224人次)見下列分布圖:

被非法判刑的205人中,其中女學員115人,佔總人數56%,年齡段在(21─81)歲之間;被枉判9年以上的有33人次。見列表所示:

判刑年限1-23-45-67-89-1011-1213-1415無期其中緩刑待查
人次8116352414793156

這些數據是在突破網絡封鎖下搜索到的,還不是完全統計,但卻能看出在邪黨首惡江澤民的統治下的中國,冤案遍地。不會忘記:竇娥冤案惹天怒,六月飛雪。如今,法輪功冤案驚天地,霧霾不散。

其實,法輪功學員是在冒著危險,告訴人們躲避災難的秘訣,用自己的錢做真相資料送給迷濛中的有緣人,是在行大善;去北京上訪是在道情冤,是在行使公民按照法規做事的權限。法輪功沒有錯,法輪功沒有罪。是江澤民假、惡、暴的本性,容不得真、善、忍的理念。所以仇視法輪功學員,下傳邪惡密令:「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

民間冤案堆積如山,我們在此只述說撫順法輪功學員的冤案堆積十六載。請看幾個例子,分辨是非、識別真假、認清善惡,確認屬於你自己的看法。

冤案1:張公華──開庭不到幾分鐘 被枉判15年

原上海復旦大學在讀碩士生張公華,二零零零年六月為法輪功到北京上訪,被校方強迫休學回家,被迫流離失所到瀋陽打工,二零零二年七月遭非法抓捕,被非法判刑十五年,在遼寧省瀋陽監獄遭到酷刑、奴役等殘酷迫害。今年明慧網有報導:三十九歲的張公華被迫害出肝腫瘤,瀋陽第一監獄不許保外就醫。

以下是張公華獄中自訴:(摘要)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份,獄警突然把我拉去所謂「審判」,不准律師到庭,不予辯護機會,對刑訊迫害置之不理,開庭不到幾分鐘,拿出早已打印好的判決書點名分發,我拒絕簽字,他們說代替簽字效果一樣。

我十日內上訴,無人受理。從二零零二年撫順市順城法院(審判長唐鐵軍)以「上網」為根據,非法判我有期徒刑十五年以來,四年申訴沒有音訊。我問政府和法院:我怎麼邪,我的受害人是誰?

冤案2:趙積偉──警察:「今天的庭審不一樣,該出手時就出手。」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上午,開庭前,法庭外拉來一車警察,律師剛一進入法庭,就聽到一個似警察頭目的人在給一群警察訓話:「今天的庭審不一樣,該出手時就出手。」

趙積偉
趙積偉

新賓縣趙積偉,二零一二年四月被綁架後,一直非法關押在撫順南溝看守所。因精神和肉體的雙重折磨而導致肝病復發,但撫順市看守所執意繼續關押,拒絕對趙積偉保外就醫。最終被誣判三年六個月,被劫持到瀋陽監獄城加重迫害。

冤案3:張金生──冤判13年

張金生
張金生

張金生,時年五十六歲,清原縣清原鎮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五日被撫順市國家安全局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清原縣大沙溝看守所。二零零四年十月下旬,被枉判十三年,而誣判的理由竟荒唐到可創吉尼斯紀錄:張金生教別人上明慧網判八年,法院讓本人在判決書上簽字,張金生簽下了「法輪大法好」五個字,法院惱羞成怒,一個字加刑一年,將八年刑期改為十三年。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五日被送到瀋陽大北監獄,至今仍陷冤獄。

冤案4:黃剛──冤獄15年 有家不能歸

黃剛,一九九九年去北京上訪說明法輪功真相,被非法關押迫害;後來印製法輪功真相資料,於二零零零年被綁架,時年二十八歲。後多次遭到酷刑逼供,被撫順市順城區邪黨法院非法判刑十五年,二零零一年底被劫持到瀋陽第二監獄繼續遭受折磨。

黃剛
黃剛

二零一四年底,黃剛被釋放回家。二零一五年六月份,因起訴江澤民遭到警察和街道的騷擾,現已流離他鄉,不能回家。下面是黃剛申訴書中的片段。

我一共被劫持在看守所十一個多月,其實在二零零一年四月就非法對我開庭了,可是等判決卻等了七個月。後來有知情人告訴我,遲遲判不了我們的原因,是當時沒有相關的法律條款來判決。另外對我們法輪功人員的審判不是法院說了算,而是政法委和610辦公室拿主意,包括該不該抓,判多少年,送哪裏去服刑,甚至服刑期滿後是否回家還是去強制洗腦班學習,等等這一切,都由610辦公室全權處理。

就這樣我於二零零一年被劫持到他們指定的服刑地點──瀋陽第二監獄。到二監獄後被分配到了二十監區,這是集中關押迫害法輪功人員的監區。

冤案5: 吳光-郝建光-睢巍 三人相互勾結 把六位好人推上法庭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後,中共開始迫害「真、善、忍」信仰,構陷法輪功與法輪功的修煉者,毒害了中國十多億民眾。撫順法輪功學員薛興龍、彭傑、孫延明等幾人走了出來,以書寫法輪功真相標語的形式,來告訴世人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然而,撫順「六一零」及公、檢、法人員一同對他們施加迫害。薛興龍被枉判十二年;其他法輪功學員被枉判三年至七年。

薛興龍是撫順鐵路醫院的醫生。二零零一年十一月間的一天晚上,薛興龍冒著嚴寒,不畏艱辛的用紅油漆在撫順市順城區新華河堤上書寫著約一米長,0.8米寬的大字塊:法輪大法好 真善忍好;還大法的清白等,約有五十米長的大字塊。

後來,在撫順市「六一零」頭子吳光的親授下,撫順市公安局的郝建光等人違反法律形成卷宗,報到順城區檢察院,來迫害這幾名法輪功學員。

撫順市順城區檢察院女檢察官睢巍無視法律,追隨江氏流氓集團,強行的對法輪功學員薛興龍等幾名法輪功學員提起訴訟,認定法輪功學員犯所謂的破壞法律實施罪。一法輪功學員寫在順城區的新華河堤上大字,對社會沒有危害結果;二是說法輪功學員破壞了法律的實施,那麼法輪功學員破壞了哪部法律的實施?所以對法輪功學員的判刑完全非法的。

撫順市順城區法院審判長張軍、審判員黃忠學、馮豔,書記員張久瑩受理此案,兩次開庭非法審判,都因證據不足宣告撤訴。可是,撫順市「六一零」頭子吳光要表現他們的迫害成績,在打擊的數量上報成績,硬是非法對這幾名法輪功學員做審判。

在第三次非法開庭的過程中,當薛興龍、彭潔等幾名法輪功學員陳述完後,審判長張軍不得不說:「這是人的信仰問題。」可是檢察院的訟訴人睢巍,堅持不撤訴,順城區法院全然不顧及法律事實,違法枉判無辜的法輪功學員。

枉判法輪功學員薛興龍十二年;彭潔七年;方桂雲七年,在遼寧省女子監獄中,被惡警、惡犯迫害的股骨頭壞死,回到家中時,丈夫已淒慘的離世;孫延明六年;許桂芹三年;王素芳三年,在遼寧省女子監獄期間絕食反迫害被強行的灌食。回到家中後,還不給發退休金,並造成王素芳家庭的破裂,親人離散。這都是撫順市的「六一零」集團追隨江氏集團對法輪功的判刑迫害,而釀成的人間悲劇。

當時,撫順市公安局的局長孫德成、宋守貴等人明知這些修煉人是無辜的,而違反國家的《憲法》和《刑法》指使著撫順市公安局的警察,把修煉人投入到監獄裏迫害。孫德成還把撫順公安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情況製成光盤,送到電視台的「東方時空」節目中全國播放,對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

冤案6:撫順市中級法院秘密「二審」劉海濤、劉麗英、蓋永傑案子

撫順市清原縣劉海濤,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日被撫順東洲法院非法庭審,被誣判四年。劉海濤上訴到撫順市中級法院。

劉海濤在看守所
劉海濤在看守所

劉海濤家屬、律師要求二審開庭,律師並沒有為撫順市中級法院提供辯護詞,只是把律師要求二審開庭的辯護意見交給了法院。撫順市中級法院的法官這樣偷偷「二審」上訴案子是違反法律的。

另外,清原劉麗英在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庭審,被冤判三年六個月;蓋永傑在劉麗英之前一週被非法庭審,冤判四年。撫順市中級法院辦案人:趙威(女)。

冤案7: 警察:「我們聽上邊的,你們的證據我們不聽。」

二零一一年九月六日,鄭洪英老人南口前鎮王家堡村黃金堡民組講法輪功真相時,被村民李國華、趙晶夫妻誣告,當日南口前鎮派出所所長王彥彬帶領警察綁架了鄭洪英,隨後被送到撫順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十一月十八日,清原縣法院對鄭洪英非法開庭。鄭洪英表示做好人無罪。鄭洪英家屬聘請北京律師所王律師為其辯護,法庭上王律師指出:法輪功學員鄭洪英由於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疾病全無,講自己煉功的感受、因而宣傳法輪功真相、傳《九評共產黨》、法輪功材料等活動屬於個人自願行為,符合中國《憲法》35條,36條、41條等法條規定。

清原縣檢察院所謂的公訴人李靜堅持起訴鄭洪英老人。隨後法庭休庭。

此前,鄭洪英的親屬了解到,李靜在法庭所提供「證詞」是南口前派出警察寫後讓證人照抄下來的並不是證人自己寫的,證人並不知道寫這些是幹甚麼用的?因此親屬們去法院反映真實情況,結果三名法輪功學員王南方、關豔、陳淑華被腰站派出所警察綁架,三人遭到不同程度的迫害。

十二月的一天,縣公安局國保大隊三名警察到鄭洪英家恐嚇她的老伴說:我們聽上邊的,你們的證據我們不聽。還拿走了證人所寫的證詞的複印件。

冤案8:胡國艦冤獄十年 再次被非法判四年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九日,撫順市法輪功學員胡國艦的家屬得到撫順市東洲區法院法官劉暉通知,讓胡國艦的律師取判決書,胡國艦家屬在得到法院的許可後,代替律師到法院取回判決書,得知胡國艦再被非法判刑四年。

四十五歲的胡國艦,原撫順礦燈廠職工,一九九八年煉法輪功一週後,病都好了,造成胃部大出血的瘤也不見了。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六日,胡國艦參加本地法輪功學員心得交流會,被綁架折磨,曾被電得昏死過去,被非法判刑十年,在獄中被四次關押小號折磨,他多次以絕食抗議非法關押迫害。二零一零年末出獄時,身體已被折磨得出現腦血栓病狀,至今未見明顯好轉,曾多次暈倒,做腦CT診斷為嚴重小腦萎縮,有智力障礙,至今未恢復好。

律師當庭利用現行的法律和法規充份論述了公訴人對胡國艦的指控的證據不足和邏輯上是荒謬之 處。當庭沒有宣判。

可是在兩個月餘後,就是在胡國艦的所為合法,撫順市東洲區檢察院公訴指控虛假、法律條文不適用的情況下,東洲區法院仍非法判胡國艦四年。

撫順冤案至今還在增加。是撫順地區法院的惡行所致,即使法院不想在做惡,可是在邪惡的壓力面前不敢伸張正義,聽命於政法委610的指使,自稱:不是我們說了算。但公檢法辦案終身負責制已經在執行中,誰做惡,誰承擔。執法犯法,泯滅良知陷害善良,難道只怕凌駕於法律之上的610,而不怕天理的懲罰嗎?

下載附錄3.2:撫順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名單表(2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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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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