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六日】今年七十三歲的李寶林,山東平原縣人,一九九六年六月開始修煉大法後,近二十年的時間裏,身體健康,沒有沒打過一次針,沒吃過一次藥。他說:「師父教導我們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遇事找自己。按照真、善、忍做人,我無論在如何困苦的逆境中都能要求自己做個善良人。現在的我不但身體健康其樂無憂,而且越活越精神。」 可是,這樣一位善良的老人卻在江澤民發起的對法輪功迫害的中,歷經磨難,他曾先後四次被綁架,三次被抄家,多次被騷擾,二零零六年被非法勞教一年零九個月,在章丘勞教所受迫害,當時年已六十六的他被吊銬十天十夜。今年八月,李寶林與妻子岳秀芹二人一起加入訴江大潮,對發動這場迫害的元凶江澤民提出控告。 以下是李寶林在控告書中陳述的遭迫害的情況: (一)遭綁架並且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日下午六點,三個警察非法闖入我家,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只說自己是平原公安分局的,強行將我劫持到公安分局。我不配合他們任何的邪惡要求,始終給他們講解法輪大法好真相。他們就一直關押我,到了晚上十點就只剩一個警察留下來看著我。凌晨三點,那個警察睡著了,我平安順利走出迫害魔窟。為了不再被綁架和騷擾,我輾轉漂泊,流離失所,警察多次到我家非法騷擾抓人,我的家人都是提心吊膽,不得安寧。我被迫害流離失所六個月回到自己家。 (二)被綁架和抄家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平原國保大隊兩名警察在離我家七十米處,未出示任何證件,強行綁架我。當時我騎的一輛新小羚羊電動車(價值二千一百元)被非法搶劫走。他們給我戴上手銬,把我塞進一輛普通轎車(非警車),將我綁架到國保大隊,用手銬將我銬在暖氣鐵管上。然後到我家去非法抄家,無任何證件,任何搜查手續,強行翻箱倒櫃,非法搶走大法師父法像及很多私人用品。我家被洗劫後這些警察未留下任何憑證。 警察再次把我非法劫持關進平原看守所迫害,和一個殺人犯睡在一起,我抵制迫害,不寫所謂「三書」,不做奴工,不背監規。我堅修大法,還給犯人講迫害真相和法輪大法的美好,奉勸他們按照真、善、忍做個好人。我老伴和女兒到國保大隊要人和被搶走的所有物品,警察滿嘴不講理,還威脅母女二人再來要人和被搶物品,就把她們都抓起來。 在看守所,一男一女兩個警察三次非法審訊我,逼迫我戴著手銬和沉重腳鐐,並且想要勒索三千元,騙我寫不修煉法輪功的所謂「三書」,就放我回家。我不配合,最後被迫害非法關押一個月。 (三)在章丘勞教所被非法勞教一年零九個月,遭吊銬酷刑十天十夜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九日,國保大隊的警察沒有法院任何手續綁架我,送進山東王村勞教所迫害,後來又搬到章丘勞教所七大隊嚴管班迫害。 隊長、指導員還有七、八個邪悟者強制讓我轉化,讓我寫不修煉的法輪功的「三書」,我不聽他們的邪說,堅決不配合。九月的一天晚上點名必須立正喊「到」,我堅決不喊。教導員當時非常惱火,把我關到屋裏,將我的右手戴上手銬吊著迫害站了十天十夜,不讓睡覺,教導員還打我耳光,當時我已經六十六歲,真是度日如年。教導員就是如此殘酷的迫害我大法弟子。 酷刑演示:吊銬 |
二零零八年四月七日,勞教期滿,隊長讓我簽字出所,我堅決拒絕,出大門口時還讓簽字,我也是堅決拒絕。 (四)再被抄家綁架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八日,上午十點,七名警察非法闖入我家,無出示任何證件,非法搜查,屋裏屋外亂翻一通,搶走師父大法書一本,mp5一台,煉功帶等,把我綁架到交通局的610聯防辦公室,非法審問,我給他們講法輪大法好真相。最後他們讓我表演法輪功煉功動作,三個小時後我平安回到家。 (五)中央兩會期間騷擾: 二零一二年中央兩會期間,兩名警察來我家騷擾,我對他們說:不要再干擾法輪大法弟子,你們走吧。他們也沒有說甚麼,灰溜溜的走了。 (六)非法抄家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下午一點多,三名「610」警察非法闖入我家,沒出示任何證件,就搜查起來,翻出幾本真相小冊子、真相幣幾十元、二零零五年真相台曆一個、音箱兩個、電腦主機一台、打印機一台。 在這期間我不斷的給他們講法輪大法好的真相,告訴他們大法弟子救人是大善大勇之舉,是為了喚醒世人選擇美好的未來。當時邪惡頭目王立軍、薄熙來、周永康、李東生等已判刑或在審判中,其他迫害和腐敗官員也是惶惶不可終日。「610」警察們也是心有顧慮,不敢過度行惡,搶劫完就帶著物品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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