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大法明慧網

首頁
按欄目瀏覽
按日瀏覽
正念對待訴江後的干擾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五日】前幾天,丈夫在家聽到敲門聲,開門後見是派出所的警察,問明來意後,我丈夫對他們的回答一律都是「不知道」,他們只好無趣的告訴我丈夫明天這個時間還來,讓你妻子在家等我們。

訴江後我根本沒把他們當作甚麼事來看,也根本沒有擔心他們甚麼時候來不來的;一正壓百邪,一切有師父說了算。第二天,我哪兒也沒去,等著他們來了給他們講真相。丈夫說:你不要給他們講,他們想拘留你。我說,他們說了不算,師父說了算!一切由師父做主!

說話間聽到了敲門聲。先讓他們進來,接著我跟他們說:誰讓你們來的?回答是:是上面的讓來的。我說:是立案調查嗎?有委託書嗎?他們說:沒有。我嚴肅地告訴他們:沒有就是在執法犯法。你們叫甚麼名字?他們一個個拿過來證件叫我看,我一一記下了他們的名字。

這時他們問:「訴江信誰叫你寫的?」我回答:「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司法新政開始實行,北京最高法院發布了通告:有案必立,有訴必理。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出賣國土,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你們可以查一查,中國沒有任何一部法律規定學煉法輪功及宣傳法輪功違法,公安部公布的十四種邪教根本沒有法輪功。(訴江信)是我寫的,當年因我們修煉真善忍做好人,迫害我到勞教所,我丈夫因我做好人還被迫害得了心臟病,住進醫院,那時你們都在哪兒?我向高檢控告,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任何人都不能干預、打擊報復。我依法修煉,依法控告江澤民與你們沒有關係,不違法,是受法律保護的。你們警察是保護一方平安的,是懂法的,是有一定法律知識的。如果你們幹了不符合憲法的事情,就是罪上加罪。」

我說:「我們師父讓我們一心救你們這些警察,是要再給這些跟著江走的人的最後一次機會,這是我師父的大慈大悲。也許這是最後的機會了。你們說真善忍好,還是假惡鬥好呢?現在政府五月份發出‘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政策,誰不理,誰負責。現在的官員就職宣誓,向憲法宣誓,向國家宣誓,向人民宣誓。你們一定要認清形勢,千萬別站錯了隊,儘早給自己留條後路吧!法輪功是佛法,背後都是佛道神,都在看著你們所做的一切,迫害佛法欠神的罪永遠償還不清,還要牽連到子孫。善惡有報是天理。現政府以反腐的名義老虎蒼蠅一起抓,實際上抓的都是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急先鋒。」

他們聲稱:「你們不要越級告狀嘛,人家多忙啊,擾亂人家工作,這次給你一個警告。」叫我簽字,我說:「你們在知法犯法,我不會簽的,你們這是對我人格的侮辱;對你們也不好。」他們只好對著一個小警察說,你給她寫上‘拒絕簽’吧。我說,希望你們「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我經歷了上次的被非法勞教,這次他們的表現已經看得出來也明白了一些真相,表面看咋呼的挺兇,實則是警察又一次嚴重的違法,他們心裏也很虛,他們很清楚他們自己的處境,只是在應付上面。而且所謂的「回訪」中,也正如一警察在回訪時講的「我們真的是裏外不是人」。

總結這次經過,我知道自己還是沒有給他們把真相講透,深感作為大法弟子肩負責任的重大,同時更感到學法的重要。無論甚麼時候都必須是靠著堅定的信師信法的信念,不斷的向內找、提高自己,才能堂堂正正走好師父安排的路,才能救得了更多眾生。

以上個人經歷與體會,有不符合法的,敬請同修慈悲指正。

當日前一篇文章: 三次正念走出魔窟的經歷
當日後一篇文章: 修煉故事:機不可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