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五日】林德才,原為重慶市建設工業有限責任公司熱處理技術工程師。因為修煉法輪功,多次被綁架,兩次被非法勞教,期間遭殘酷折磨,並被迫離家漂泊。林德才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以下是林德才在勞教所所遭受迫害的情況簡述: 毒打:這種迫害發生過多次,尤其在二零零一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二年七月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全隊的「強行轉化」期間,他多次被毒打。二零零二年四月,他被逼迫寫「三書」,他不寫。獄警縱容吸毒犯拿著毛巾堵他的嘴,另外的一些人拿楠竹塊企圖打他的屁股和腳心,他拼命反抗和喊「打人了」,結果毛巾從嘴滑落到他脖子上,將他當場勒暈,倒在屋裏失去知覺有好幾分鐘。 酷刑演示:毒打 |
拖刑:二零零二年三月,因他拒絕進行「扣」的酷刑折磨時,宿舍的吸毒勞教對他毒打,他高呼「打人了」被值班中隊長劉華聽到,讓拉到值班位置去(有樓梯),組上派了2個吸毒勞教,每人分別拉著他的一隻手,迅速地將他的腳和腿在凹凸不平的水泥地和樓梯上拖行到值班處接受問話(因為他們跑的很快,他身體虛弱跟不上,造成腳和腿直接在地上被拖著走)。他向劉華反映吸毒勞教對他實施「叩」的酷刑是違反勞教法的行為,可劉華不聽,讓吸毒勞教將他拖回組上。回去後吸毒勞教又對他強行實施「叩」,他又反抗,吸毒勞教又打,他又喊「打人了」,劉華又叫吸毒勞教把他拖到值班處,這樣反復進行了三次,他的褲子被拖爛,腳和腿也被拖的血肉模糊。 餓飯:他在被嚴管迫害期間,吸毒勞教長期給他每頓飯菜僅1兩左右,而且菜也是毫無油水的水煮菜,直到胃因長時間萎縮,最後吃甚麼都吃不下去(吃了就會吐出來,連水也吃不進去),送醫院檢查後,在飯菜上才稍微有所增加,過了很多天胃才稍微恢復一點,能吃東西了(直到現在,胃偶爾還會出現消化不良的反應─打嗝)。但即使這樣,因長期營養不良,到2002年7月他被釋放回家時,已經瘦得枯瘦如柴,走路都搖搖晃晃,連勞教所警察都認為若他再不出去,可能會死在勞教所裏。 大負荷的運動:這種刑罰是結合餓刑一起實施,2001年12月-2002年7月他在嚴管組受餓期間,吸毒勞教讓他做大負荷的運動,如俯臥撐,蛙跳,原地跑步,原地踏步等,直到讓他精疲力竭為止,這也是造成他身體極其消瘦的原因之一。 烈日暴曬:二零零一年七月中旬,警察們為逼法輪功學員寫「三書」,把他和同隊的其他法輪功學員挾持到烈日下暴曬,連六、七十歲的老人也不放過,每天上午八點起,直到太陽下山止,且不准洗漱,不准喝水。持續迫害長達一個月,每天幾乎都有法輪功學員被曬昏倒地。 禁止洗漱、洗澡、洗衣:他在嚴管期間,長時間被禁止洗漱、洗澡和洗衣,甚至夏天很熱時也被禁止,造成他和其他法輪功學員身上的衣服發出各種臭味,同組的其他吸毒勞教被臭的受不了時,才偷偷讓他們洗衣或洗澡。 長時間體罰、限制如廁:在被嚴管迫害期間一天站或正坐18小時,站就是立正姿勢,絕對不准靠物、不准動一下,否則就是打罵;正坐就是雙手反背在身後,挺胸抬頭,雙腳並攏,雙眼平視前方,不准閉眼,不准挪動屁股,由於坐的時間長,屁股都坐爛生瘡了;久站後腳腫得很粗,不能走路。限制解小手和大便次數:早上起床後和晚上睡覺前各解一次小便,三天解一次大便。 妻子遭威脅:二零零八年他被第二次非法勞教期間,他寫申訴信後讓他妻子幫他辦理和遞交申訴書。同時讓他妻子請求同事和鄰居為他作證:寫當時非法抓捕的書面證據事實。他妻子在辦理申訴材料過程中重慶市九龍坡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舒銀不僅威脅他妻子不要替他進行申訴;而且他妻子在找證人時,先前很多同事和鄰居都寫了書面證明,但後來公司610人員鄧慶偉(音)向舒銀告密,舒銀又馬上到他原工作單位威脅寫證明材料的同事和鄰居,同事們和鄰居迫於壓力只得收回證明,不敢作證。 單位非法解除勞動合同迫害:2010年3月他解除勞教後回到家中,又被原工作單位黨委書記和610人員強行要求放棄修煉,被他拒絕後,公司黨委書記魏群脅迫公司相關人員開會表決並形成文件非法強行解除與他的勞動合同,同時拒絕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他經濟補償金近3萬多元。 騷擾和預謀綁架迫害:在十多年被迫害中,他在工作單位或家裏,還經常被警察和街道辦人員進行騷擾迫害,讓他無法工作和生活,也無法與家人團聚,使家庭支離破碎。 雖然他工作過的單位都公認他工作業務能力強,工作認真負責,是一個非常不錯的熱處理專業工程師和技術人才,但由於中國存在這種對法輪功污衊和對眾多法輪功學員的非法迫害情況,他在社會上求職找工作時,也像眾多法輪功學員一樣曾有多個公司因為他修煉法輪功而不敢錄用,造成他找工作非常困難;同時又因有警察或610人員不定時到他家或他新工作單位進行騷擾,經常是找到工作不久後又失業,又再次找工作,難以找到一份穩定工作,造成他及家裏經濟拮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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