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省珠海市法輪功學員、知名畫家鄭艾欣女士由於堅持修煉法輪功,拒絕所謂「轉化」,被勞教所轉押洗腦班、洗腦班再轉押勞教所,連續洗腦迫害、關押近四年,之後,長年遭中共特務寸步不離、二十四小時電話監控,身心遭受巨大創傷,精神極度壓抑,與病魔抗爭多年後,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一日,不幸英年早逝。 鄭艾欣女士的母親,廣東珠海市法輪功學員楊煥英共被綁架八次,非法勞教兩次,洗腦班關押迫害六次,非法抄家四次,與家人聚少離多,中共多年的迫害給她的家人造成極大傷害。 僅僅因為信仰法輪功「真、善、忍」,楊煥英女士被迫害得家破人亡。近日,在女兒去世三週年祭日前,她對迫害元凶江澤民提起控告,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對她和她女兒多年來的迫害以及對她的家庭和家人造成的深重傷害。 一、感師恩 母女得法 開智慧技壓群芳 鄭艾欣女士,一九六七年九月二十六日生,畫家,擅長油畫、書法、愛好古琴。一九九七年,曾參加廣東省第四十八回星河展,《花魂》艾欣油畫展。一九九八年五月,在朋友介紹下,開始修煉法輪功,她一看《轉法輪》就覺得很好,覺的找到了人生的意義、生命的價值,她並不是為祛病健身修煉法輪功的,但是三個月後,她腿上的風濕病不治自癒。 法輪功學員、知名畫家鄭艾欣女士當時,她的母親楊煥英女士正在英國探親,半年時間裏病了三個月,艾欣得知後,給母親打去六百多元的長途電話,向母親介紹、推薦法輪功,說這個功法很好,勸母親回國修煉法輪功。 一九九九年三月,楊煥英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法輪功之前,她患有腰腿痛、頸椎增生、乳腺增生、腰椎增生、痔瘡、背痛、頭痛、長期重感冒、嚴重的風濕關節炎,蹲下去起不來,還有婦科炎症等;長期受疾病纏繞,吃藥都不見效,生不如死;身體不好脾氣也不好,一遇到不順心的事就會罵人。修煉半年後,所有病痛不翼而飛,道德回升,不再罵人了。 楊煥英在控告書中寫道:「修煉法輪大法使我的人生觀變化很大:相信善惡有報是真理!知道了人存在的真正意義和存在的價值。自己平時按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與人為善,做事處處考慮別人,做一個無論對任何社會都是有益的人。」 修煉法輪功後,艾欣的繪畫技藝進步很大,特別法輪功被迫害後,有段時間,艾欣和同修住在一起,她們早上起來先煉功,之後學一講《轉法輪》,然後她開始畫畫,從畫花過渡到畫人物,有時一天就能畫一幅,繪畫技藝突飛猛進。她畫蓮花、畫紅眼石獅、畫法輪功學員晨煉、學法等,還有的是洪揚傳統文化,有的借畫喻志,表達自己堅定修煉的意志。 超越(艾欣作品) |
金蓮呈祥(艾欣作品) |
簫聲吉祥(原準備參加新唐人電視台國際美術大賽的艾欣作品) |
山魂漢韻(原準備參加新唐人電視台國際美術大賽的艾欣作品) |
小認真(艾欣作品) |
明燈(艾欣作品) |
二、遭迫害矢志不渝 秉才藝仙子歸天 1.遭關押、迫害經歷 法輪功無辜遭迫害,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七日,艾欣到北京合法上訪,之後被綁架、非法治安拘留十五天;同年十二月,又被綁架到斗門區收容所非法關押八天; 二零零一年三月五日至十九日,被非法關押在斗門區「610」洗腦班迫害兩個星期,之後被非法勞教一年、送廣東省三水女子勞教所(婦教所)迫害,勞教期間,她始終堅持自己信仰的權利,拒絕所謂「轉化」; 二零零二年四月,非法勞教期滿,由於沒有「轉化」,艾欣被斗門區「610」接回,關進斗門區「610」繼續「轉化」洗腦迫害,非法超期關押三個月,期間,艾欣絕食反迫害,並堅持煉功;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公安機關以其在洗腦班不服從獄警、私藏經文以及製作法輪功標語(準備於五月十九日懸掛)等名目,對艾欣再次非法刑事拘留,並非法勞教兩年,於七月二十九日,將艾欣戴著腳鐐手銬,再次送廣東省三水女子勞教所(婦教所)迫害。 據與她一起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回憶,第一眼看到她,就驚訝於她如此的美麗和氣質優雅,她性格溫柔,很有涵養,令人過目不忘。然而,就是這麼一個優雅的藝術家,在勞教所這樣的中共流氓的黑窩,被野蠻摧殘。 在勞教所,由於艾欣在當地影響很大,她丈夫又是名人,所以她不「轉化」,就被隔離,雖然和很多同修住在一起,但是被夾控二十四小時看管,她不能跟大家一起從事包括洗澡等在內的集體活動,還曾被警察用高跟鞋打頭、關禁閉室(黑房子),不讓睡覺等。 艾欣的丈夫李正天先生雖然不修煉法輪功,但是理解和尊重妻子的信仰。二零零三年,李先生參加在日本舉辦的世界博覽會中國館的創意設計,擊敗群雄,一舉奪標。二零零四年,他接受記者採訪時,提到他的身體不好,需要他的妻子回來照顧,並表示,他的妻子是個很好的女孩,只是因為修煉法輪功、做好人,共產黨就要把她關進勞教所。 大約二零零四年四月,艾欣從勞教所被提前放回家。回家後,她精神壓抑,很少說話。她的母親楊煥英很擔心她被打過毒針,但是沒有直接證據。 2.嚴密的監控,無形的迫害 出獄後的艾欣被嚴密監控,不能隨便出遠門,電話被二十四小時監聽。有一次,她準備回珠海,拉著行李箱,剛走出畫室的門,就被截住,不讓她走。 中共流氓對她丈夫也有「三不」禁令:不准上電視、不准上報紙、不准出國,對他一方面利用,另一方面打壓,由於中共流氓看的非常緊,她丈夫也是非常壓抑,她也非常壓抑。中共流氓對她的迫害已轉成於無形之中。 因為她丈夫是畫家、音樂家、藝術家、哲學家,所以他們認識的人都是上流社會的人,到她丈夫畫室來來往往的世界各地、全國各地美術界、影視界、傳媒界等方面的人很多,因為她善良美麗、才藝出眾,她丈夫是名人,非常愛她,別人都覺得他們的經歷很傳奇,都會去看望她,在這種嚴酷的環境下,她就堅持利用這個平台,給來的人講真相。另外,他們經常被邀請去參加畫展,她就去畫展發資料,同時,在資金上,支持一些同修的講真相項目,以及投入做資料等。 由於二零零五年三月至二零零八年十月底,她的母親連續兩次被綁架,關押進勞教所迫害,同時,她自己做了很多講真相的事情,對母親的牽掛、擔心和環境的壓力,令她感到精神壓力很大,二零零九年,既感到身體不適。 二零一一年,廣州抓了很多法輪功學員,包括與艾欣關係很好的、經常來往的法輪功學員,此時,她感受到的無形的壓力更大。通過學法煉功逐漸恢復的身體,又逐漸呈現出病症,二零一二年,終因子宮癌、尿結石、尿毒症等多種疾病不治仙逝,死在她丈夫的懷裏,年僅四十五歲。 濁世清蓮(艾欣作品) |
花仙子(艾欣作品) |
他們夫婦曾不遺餘力地義賣捐畫,給災區人民、慈善機構捐贈,包括救助汶川地震的災民。直到逝世前一年,她救助了六十一位身患先天性心臟病的兒童。 她的葬禮上,來了很多親朋好友,也來了很多便衣。請艾欣生前最好的朋友,一位法輪功學員講話時,她當著便衣的面講了大法真相,並請大家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三、屢遭關押受盡折磨 劫後餘生痛失愛女 艾欣的母親楊煥英也慘遭中共迫害,不但被綁架、非法關押八次,累計被關押迫害六、七年,被非法關押期間,還屢遭肉體折磨和精神虐待。 1.被非法拘禁、非法抄家、搶劫經歷 二零零零年九月十六日,楊女士正在時裝店為顧客量身做服裝,幾個便衣闖進來,搜店、抄家,搜走了大法書籍和資料,搶走收錄機,楊女士被綁架到派出所,被銬手銬,送到拘留所關押十五天,參與迫害的人有公安局政保科科長劉汝培、吳力群、教導員莫某等人;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四日晚,單位領導、局長、街道辦、居委會主任把楊女士騙到派出所後,連夜送到收容所非法關押八天; 二零零一年大年初二,珠海「610」要單位領導連夜將楊女士追回珠海,二月五日將她關進斗門區洗腦班,三月二十三日,又送到珠海五山戒毒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再送回斗門區洗腦班;因不「轉化」,五月十六日又將她送到珠海市民富洗腦班,一個月之後又將她送到珠海市第三看守所;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被非法拘留一個月; 二零零二年二月八日,將包括楊女士在內的斗門區所有法輪功學員一起關進斗門洗腦班; 二零零二年十月十日,將包括楊女士在內的斗門區法輪功學員關進珠海市民富洗腦班迫害將近一年;參與迫害的人有:珠海市政法委書記李開主、「610」頭目葉振平、阮力江,刑警隊長韓振鋒、香洲區委主任李笑東、斗門「610」馮豐優、吳澤波、梁振鵬、吳丁玲;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九日,因堅持「真、善、忍」沒有錯,不「轉化」,被從民富洗腦班轉到廣東省三水「法制」所繼續強制洗腦迫害三個月; 二零零五年一月七日,被平沙派出所綁架進珠海市第二看守所迫害,當晚被非法抄家三個小時;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七十天後,三月十七日,被轉廣東省三水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 二零零七年五月,回家約一年後,又被綁架,遭非法審訊,不久被關進廣東省三水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五月二十一日早上約九點,被國保大隊「610」頭目帶著幾個便衣非法抄家,掠走了一批法輪大法書籍和資料;還有一萬二千元錢被派出所副所長霍某看到後裝進包裏,這種土匪打劫行為幸好被楊女士的丈夫看到、制止。 從二零一零年開始到現在,被長期剝奪了退休金。 2.非法關押期間,被虐待、強制勞役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九日,在廣東省三水「法制」所,對楊女士進行三個月強制洗腦迫害,輪番對她洗腦,不准睡覺;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三日,被斗門縣公安局非法拘留十五天,每天被強制奴役,做膠花十個多小時; 二零零五年一月七日,被送到珠海市第二看守所迫害,每天被強制超長時間勞役,做膠花十四到十六個小時,折磨得楊女士的腰、腿痛得無法伸直; 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七日,在看守所被關押七十天後,被轉到三水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一入所就被關進「黑房子」,被兩個警察和兩個吸毒勞教人員看管、侮辱、人身攻擊,被強迫洗腦,看誣蔑法輪功錄像,不准睡覺,強逼在烈日下暴曬三個小時,這種度日如年的日子長達五個多月; 二零零七年五月,在廣東三水女子勞教所法輪功專管大隊,被兩個吸毒勞教人員看管、用不堪入耳的下流話辱罵(辱罵大法、大法師父、辱罵楊女士)、不准睡覺,被獄警輪番脅迫「轉化」;不轉化就用體罰:從早上八點開始,站在一塊方磚大小的範圍內,直到凌晨二點鐘才讓睡兩到三個小時,腳站腫了都不能動,被折磨得皮包骨頭,奄奄一息,上廁所都要吸毒人員背去,生活不能自理,被強逼在烈日下暴曬,受盡了痛苦和精神虐待,體質消瘦變形,參與迫害的警察有宋媛媛、魏平衡等人。 二零零八年十月三十日,楊女士從勞教所回家,為了避免再次被綁架,耽誤救度世人,她選擇了背井離鄉,劫後餘生的楊女士剛緩過氣來,再遭遇愛女離世的打擊,痛不欲生。 四、控告江澤民──如果人心還有公道在,法律還值得人們相信,請法官給我一個說法 楊女士認為,她和女兒信仰「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被控告人江澤民為了達到其妄圖根除法輪功的目的,對法輪功信仰群體實施「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國家恐怖主義滅絕政策,正是在它的策劃、指揮下,導致她們不斷遭受形形色色的迫害。 楊女士認為,江澤民對她們的迫害所犯下的主要罪行有: 1.違反了中國《憲法》:第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條,侵犯了公民的言論自由,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嚴,住宅安全,通信自由以及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批評和建議的權利等; 2.違反了中國《刑法》,構成了故意殺人罪(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傷害罪(第二百三十四條),非法拘禁罪(第二百三十八條),強迫勞動罪(第二百四十四條),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第二百四十五條),侮辱、誹謗罪(第二百四十六條),刑訊逼供罪(第二百四十七條),虐待被監管人罪(第二百四十八條),侵犯通信自由罪(第二百五十二條),報復陷害罪(第二百五十四條),搶劫、搶奪罪(第二百六十三條、二百六十七條)、侵佔罪(第二百七十條)、毀壞財物罪(第二百七十五條),濫用職權罪(第三百九十七條),徇私枉法罪(第三百九十九條),迫害罪(第二百五十一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第三百條)等。 女兒離世,最痛心的莫過於母親的心,楊煥英女士在控告書的最後寫道:「本來我有一個幸福的家,有一個很愛我的丈夫,有四個孝順的兒女,有五個孫子孫女可以共享晚年天倫之樂;但只因為我信仰‘真善忍’,想做一個好人中的好人,就被迫害到家破人亡。我的大女兒鄭艾欣是一個知名畫家,由於信仰‘真善忍’,兩次被勞教,被迫害得了多種疾病不治而含冤離世。……這麼多年,(迫害)給我帶來的創傷真的難以撫平,為甚麼我今天要把它寫出來,因為我想把惡人的罪惡大曝光,如果人心還有公道在,法律還值得人們相信,那就請法官您給我一個合理的說法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