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在臥室中被荒唐的五分鐘「審判」並判刑三年的四川南充市煉油廠退休職工,法輪功學員趙德瓊,不久前又經受了更荒唐的加刑的迫害。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下午三點半,四川省南充市順慶區公安分局兩個警察到法輪功學員趙德瓊家,趙德瓊的女兒認得這兩個警察在二零一二年三月七日下午三點「五分鐘冤判」媽媽三年的那一行人中,他們是當時在客廳站著的那兩個警察。這兩個警察問趙的女兒:「趙德瓊出去沒有」。趙的女兒回答:「沒有出去,在床上躺著呢,我在看她。」趙的女兒接著說:「早就到期了」。那兩個警察中的一個警察馬上說:還要延長半年。說完這話,兩個警察就走了。 在政府努力宣傳依法治國的今天,荒唐的「加刑」半年,就以這種荒唐的形式在荒唐的發生。 在臥室中被荒唐「審判」 六十多歲的趙德瓊是南充市煉油化工廠退休職工,因修煉法輪功被迫害得臥床不起,大、小便失禁,身體和精神遭受嚴重摧殘。二零零九年,趙德瓊老人向四川省信訪辦郵寄了自己因修煉法輪功而遭受迫害的上訴信。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四日上午,趙德瓊老人在市區北湖公園給一位小女孩講法輪功的真相。只此兩件事,就成了中共地方當局對她進行非法審判的所謂罪狀。 二零一二年三月七日下午三點,四川南充市順慶區「610」頭目張光祥,順慶區法院法官許文英,順慶區檢察院、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及公安局警察等十多人闖入法輪功學員趙德瓊的家,擁擠在客廳。許文英進入臥室,到已被迫害得臥床不起的趙德瓊床前,要求老人坐起來回答她的問題。 許文英說:趙德瓊你犯了指控罪,利用××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給四川省信訪辦寄上訴信,在北湖公園給小女孩手上寫「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等你五分鐘,如果你配合得好,判三年緩期執行,工資照發;你如果不配合,馬上執行判刑三年,工資全部扣除。」在沒人搭理的情況下,許文英繼續說:五分鐘到了不說話,表示你同意了,判刑三年,工資全部扣除。案件就這樣審判結束了。 二零一四年五月九日上午十點多鐘趙德瓊準備外出,到報刊亭去買電話卡充值。剛走到大門口,趙德瓊所在社區經理何林對趙德瓊說:「你不能從這裏出去,只能在你房間呆著。」當時有在門口執勤的羅龍君,李曉君等人在場。 二零一五年夏天,趙德瓊所在社區經理何林打電話把趙德瓊的女兒叫去,問:「你媽給我寫了兩封信,叫我煉法輪功,是不是。」趙德瓊女兒回答說:「不可能。」何林說:「我看你們是一夥的。」這種捏造事實、無中生有的目的是以此向南充市順慶區公安分局彙報,繼續迫害趙德瓊,如果所謂的出事,反映到石油中心,他們就得不到四萬元獎金。 趙德瓊老人作為一個法輪功學員,沒有違反任何一條法律。向政府反映情況,寫上訴信,給遇到的群眾講法輪功真相,是一個公民的正當權利,中國憲法上明確規定公民享有言論自由、信仰自由的權利。對趙德瓊老人的審判,和延期加刑,純粹是違法和非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