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惡告者自討沒趣 〔四川來稿〕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三日下午兩點半左右,一名七十多歲的老太太在公交車站準備把一張神韻藝術團的演出錄象光盤送給一男士。不料這個滿身帶酒氣的男士一把抓住老太太的手,又推又搡地強行把老太太拉進了附近的派出所,向值班民警舉報老人。 值班的年輕民警沒理他。他就喝令老太太掏出包裏的東西。老太太從容的拿出那張神韻光碟給民警看,她說:我把這張光碟送給他看,為他好,他卻把我拉到派出所來。 這時旁邊兩位警察對這名男子瞥了一眼,發出了輕蔑的笑聲。 老太太對警察說:「沒事了吧?我走了。」老太太走出派出所。 那男子討了個沒趣。 警察對舉報人說:你上車吧,現在把你帶走 〔大陸來稿〕在我們學法小組裏,有一位七十多歲的男法輪功學員,退休後在一家私企物流公司上班。老同修上夜班,每天學完法後去上班,一路上講真相、發資料及神韻光盤。 這個物流公司收款都是收現金,一輛車出入二十、三十元人民幣不等。常人給公司收款經常偷老闆的錢,好幾個人都是上班不久就被老闆發現後辭退了。可我們這位老同修已經幹了好幾年了,老闆捨不得放他走。 去年冬天一天,有一個小伙子喝了點酒,出門口時就和老同修吵了起來,並大喊大叫說:「你是煉法輪功的,我叫警察把你抓起來!」老同修沉著冷靜,依然按規矩辦事,這時,這個小伙子真的掏出手機,一連給派出所打了三遍電話。派出所的警察慢悠悠的來到現場。 警察一下車就問:「誰是煉法輪功的?」一看是老同修,就對老同修說:「別怕,沒事,你屋裏去吧!」然後對舉報人說:「你看見他煉功了嗎?」那個人說:「他給我講過法輪大法好,還給過我資料。」警察問:「資料在哪?」回答:「他以前給我的。」警察說:「沒有物證不算數。」 那個舉報人沒達到目的,就不依不饒,耍賴說:「你們不抓他抓我吧!」警察說:「你上車吧,現在就把你帶走。」 舉報人真的上了警車。幾個圍觀的把小伙子從警車上拉出來。警察一踩油門,汽車飛快地開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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