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三日,家住遼寧省撫順市望花區現年五十八歲的蘇陸女士,通過最高檢官網向最高檢察院控告掀起對法輪功殘酷迫害的、給無數家庭帶來災難的元凶江澤民,希望更多的民眾譴責這場仍在進行的迫害。 通過密碼查詢確認,蘇陸女士投遞的控告狀當日已成功被最高檢接收。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氏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後,蘇陸女士的丈夫展大軍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屢遭牢獄迫害和騷擾,在顛沛流離的生活中,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含冤離世,年僅五十三歲。 一九九二年法輪大法弘傳上億人身心受益。被控告人江澤民出於對法輪功創始人的妒忌之心及對修煉人數眾多的恐懼,於1999年7月濫用手中的權力,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發起了對信仰「真、善、忍」法輪功學員的瘋狂迫害,億萬修心向善的民眾及其家人被捲入長達十六年的浩劫之中。眾多法輪功學員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被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被控告人江澤民對這場迫害的發生、推行和延續,有著不可逃脫的罪責。 下面是蘇陸女士控告的事實和理由: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在江澤民的個人意志和淫威下,中國大陸成立了凌駕於國家憲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國性恐怖組織──納粹蓋世太保似的「六一零辦公室」,是一個全國範圍的執行秘密任務、推行和實施這場血腥迫害的機構。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後,江澤民又命令「六一零辦公室」系統性的對數以千萬計堅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國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導致我們遭受到了如此迫害。 我作為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憲法規定,依法享有信仰的自由,我們信仰法輪功修心向善做好人。 我與丈夫展大軍於一九九七年起修煉法輪大法的,原來我身體不好,患有嚴重的眩暈症、神經官能症,坐著都覺得累,身體不好,自然脾氣也就不好,暴躁,總向孩子發脾氣,孩子成了我的出氣筒。我丈夫展大軍脾氣更暴躁,誰都不敢惹他,幹甚麼都弄個高低、勝負,打了麻將整宿連夜的玩。身體糟蹋得越來越不像樣子。 通過修煉法輪大法,身體的一切病症全部消失了,身體健康了,心情也就變好了,我就像變個人一樣。丈夫更是這樣,我們處處按真善忍大法法理要求自己,發生矛盾找自己,做事先想到別人,我們的性格也變好了,也沒有脾氣了,道德品質也得到了昇華,家庭和睦,精力充沛,親朋好友都羨慕。 就在我真正懂得如何做人、怎麼樣做人、又如何做個更好的人的時候,江澤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發動了全國性迫害法輪功的決定。展大軍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去北京向國家政府反映情況,學「真善忍」對國家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結果被執行江澤民的命令撫順望花和平派出所警察綁架回來,非法勞教二年,關進武家堡教養院。在這期間,我和孩子被社區街道派出所警察騷擾,嚇得我與孩子提心吊膽,不敢出家門。 丈夫出勞教所後,由於被騷擾過著流離失所的日子,有家不能回。二零零四年八月又被公安一處綁架,十一月十七日被撫順市順城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關進撫順南花園監獄,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轉入本溪西湖監獄繼續迫害,在監獄裏遭受非人的折磨,曾經被打昏死過。 二零零九年八月出獄後,仍然被監視,過著顛沛流離的生活,丈夫展大軍沒有生活來源,單位沒有給開一分錢工資,整天提心吊膽,擔驚受怕,日積月累,於二零一一年十月九日離世,終年只有五十三歲。 十六年來,我們家沒有過上一次團圓的日子;兒子失去父親,妻子失去丈夫,公公失去兒子,我們承受著離開親人的痛苦,是用金錢無法彌補的。如果江澤民不發動迫害法輪功,這一切苦難就不會發生。江的行為給我們全家帶來災難性的打擊,經濟上造成了巨大的損失,精神上帶來極大的傷害。 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捍衛我及家人的合法權利,更為了免於中華民族淪陷於道德崩潰的邊緣,特此對江澤民提起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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